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征税规定

上传人:子 文档编号:42643580 上传时间:2018-06-02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2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征税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征税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征税规定(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征税规定发表于:2012-02-07 20:01:48 只看该作者 楼主 经营行为税务处理特别说明混合销售行为:同一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又涉及营业税即为混合销售行为依纳税人的营业主业判断,交哪种税。(1)以经营货物为主,交增值税(2)以经营劳务为主,交营业税1.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的企业,如果其设立单独的机构经营货物销售并单独核算,该单独机构的混合行为征收增值税2.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应分别核算,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行为:应分别核算,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建筑业劳务征收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建筑业劳务征收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机关核定货物的销售额由主管机关核定货物的销售额3.电信单位:无限寻呼机、移动电话+电信服务营业税;不提供电信劳务服务增值税4.林木销售+管护服务增值税单独提供林木管护服务营业税(其中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止、植保劳务收入免税)兼营非应税劳务: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与提供的非应税项目不发生在同一销不发生在同一销售售行为中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分别征收增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值税和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税劳务的销售额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