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广州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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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月月 21 日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一、今年企业所得税清缴的五点变化今年企业所得税清缴的五点变化: (1)今年汇算申报期限限至 2012 年 6 月 7 日(2)资产损失不需要报批(3)3 万元以 下的小型微利企业申报表填报要求有变化 二、二、汇算清缴范围及期限汇算清缴范围及期限 1.应在广州市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除实行 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外,凡在 2011 年度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 试经营)的,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属 2011 年度企业所 得税汇算清缴范围,应按照税法及有关规定,自纳

2、税年度终了之日起 5 个月内,向企 业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 资料,办理 2011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 税额的总机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各分支机构不需进 行汇算清缴,但应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情况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前报送各分 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三、三、汇算清缴需报送资料汇算清缴需报送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市 2011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继

3、续实行报送企业所得税年 度纳税申报表的同时附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制度。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应如实填列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一)查账征收纳税人应报送的资料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A 类)主表及附表;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4.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5、有发生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事项的纳税人,应报送规定格式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 表及资料。其中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还需同时附送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损 失鉴证报告;6、有发生需在汇算清缴期内办理减免优惠备案手续事

4、项的纳税人,报送规定的备案资 料;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1)企业所得税属国家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国税)征管的纳税人:总机构及其分支机 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2)企业所得税属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地税)征管的纳税人:年度企业所得税汇 算清缴纳税申报资料目录清单(适用于查账征收的单位) ;(3)其他有关资料。(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纳税人应报送的资料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B 类)主表及附表;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1)企业所得税属国税征管的纳税人:年度收支情况报告表 ;有资格的中

5、介机构 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是否需要报送以各区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为准) ;(2)企业所得税属地税征管的纳税人: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资料目录清 单(适用于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单位) ;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特别说明:纳税人未发生申报内容的年度纳税申报表(B 类)附表不需报送。 四四、汇算清缴申报方式、汇算清缴申报方式(一)企业所得税属国税征管的纳税人:1.网上申报:已在广州市数字证书管理中心()申请数字证书并开通 国税应用的,均可登录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办理。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 申报后,不需再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报送纸质申

6、报资料;2.前台申报:需携带申报资料(查账征收纳税人需携带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资料,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纳税人需携带纸质申报资料) ,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 3、电子报函文件申报 (二)企业所得税属地税征管的纳税人: 1.网上申报:登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办理。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 缴网上申报后,必须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申报资料;2.前台申报:需携带电子报盘文件和纸质申报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 3、电子报函文件申报 五、税收优惠备案分类五、税收优惠备案分类 1、简易备案管理: 国债利息收入;股息红利权益投资收益;非盈利组织的收

7、入;证券基金投资收入;软件 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税款; 2、备案登记管理: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从事港口码头、 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的投资经营的所得;小型微利企业;等 六、资产损失申报制度六、资产损失申报制度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25 号)规定,企 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 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在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过程中不符合要求的,税务 机关应当要求其改正,企业拒绝改

8、正的,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2、资产损失分为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 实际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 法定资产损失:是指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通知和本办法 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 如何区分? 区分点:实际损失和法定损失区分的关键是,企业资产是否在实际处置、转让环节 发生。 区分意义:对损失的不同归类会影响税前扣除资料要素差异和追补确认年度的认定。(法定损失不追溯,实际损失要追溯处理。 )3、注意事项: 1.公告强调资产损失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减少了税收与会计处理的差异,所以 中介机构在出具鉴证报告工作中要提醒企业注意税收规定

9、的资产损失与会计处理之间的协 调。2. 资产损失在会计上已作处理,但未进行纳税申报,或者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都不得进行税前扣除。如要税前扣除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会计上已处理;第二已依法申报; 第三符合税法规定条件。 4、实际资产损失与法定资产损失的税务处理: (1)对以前年度发生的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在扣除年度上有不同的税务处理 公告第六条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 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 (2)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 超过五年,但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

10、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 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 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 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2)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5、申报管理: (1)申报方式和申报期限: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 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 (2)分为两种申报形式: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 申报两种申报形式。 清单申报: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

11、 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 专项申报: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 关的纳税资料。 企业在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过程中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要求其改正, 企业拒绝改正的,税务机关有权不予受理。6、申报资料 (1)企业资产损失申报应提交以下申报资料: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资料封面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表 (清单申报适用)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表 (专项申报适用)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报送资料清单 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明细表 (2)清单申报报送的资料: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资料封面 企业资产损失

12、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表 (清单申报适用)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情况说明报告” 企业的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证据资料留存企业备查。 (3)专项申报报送的资料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资料封面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表 (专项申报适用)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报送资料清单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情况说明报告” 同时附送规定的的证据资料和会计核算资料等相关资料。 (4)总机构报送的资料:1.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的相关资料;2.跨地区汇总纳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明细表 。 (5)二级分支机构报送的资料: 1.专项申报和清单申报的相关资料(包括二级以下分支机构) 。 7、报送资料的装订顺序: (1)清

13、单申报:资料封面,清单申报表,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情况说明报告”。 。 (2) 专项申报:资料封面,专项申报表,报送资料清单,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情 况说明报告”,相关证据资料。 (3) 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资料封面,清单申报表或专项申报表,汇总纳税企业 明细表,报送资料清单,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情况说明报告”,相关证据资料。 (4)证据资料的装订要求:企业报送证据资料的目录名称、装订顺序、页码等, 必须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报送资料清单的“损失确认证据资料名 称”栏中的顺序一致,且内容相符。 8、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 25 号公告第九条规定: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

14、机关申报扣除: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5.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 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9、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 25 号公告第十条规定: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 报扣除。 10、我市对报送

15、资料的规定:1.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报送资料清单中列举的资料。 2.企业除报送规定的资料外,必须有“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情况报告”,说明本企业申 报年度资产损失的基本情况、形成原因、会计和税务处理等。 3.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 4. “损失已计入损益的记账凭证”。七、七、2011 年度企业所得税新政策年度企业所得税新政策 1、关于金融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确定问题 2、关于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 3、关于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改扩建的税务处理问题 如属于推倒重置 4、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 5、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的问题 6、企业转让限售股的公告补充:补充:2011 年企业所得税税

16、收政策整理年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整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 2011 年第 39 号)规定,转让限售股取得收入的企业(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 办非企业单位等) ,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2011-10-20 财税【2011】81 号 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2011-10-19 财税2011104 号 关于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2011-10-10 财税201199 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11-10-10 财税201199 号 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011-9-1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48 号 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 2011-9-7 财税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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