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沧浪区治理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意见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1834069 上传时间:2018-05-31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3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苏州市沧浪区治理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意见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苏州市沧浪区治理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意见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苏州市沧浪区治理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意见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苏州市沧浪区治理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意见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苏州市沧浪区治理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意见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苏州市沧浪区治理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意见》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苏州市沧浪区治理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意见(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苏州市沧浪区治理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意见苏州市沧浪区治理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意见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 370 号)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苏府2006100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沧浪区的实际,现就沧浪区治理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为依据,以苏府2006100 号文件为工作基点,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部门职责,理顺主辅关系,按照“谁发证(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区“两个率先”、富民强区的发展战略和建设“

2、平安沧浪”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全面治理无证无照经营,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竞争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二、查处范围二、查处范围(一)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二)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四)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以及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未按照规定依法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2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

3、照经营行为。(五)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或超出许可范围的违法经营行为。三、职责分工三、职责分工(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各类无照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或已经领取相关许可证(批准文件)而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无须前置审批的超范围经营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二)公安及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旅馆业、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等特种行业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

4、营活动的,依法予以取缔;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经营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撤消许可或许可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三)卫生部门:负责查处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伪造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生产、餐饮业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四)文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歌舞、网吧、电子游戏、录像放映和音像制品等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及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进口、发行、零售业务等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已被3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

5、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继续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进口、发行、零售业务和音像制品等文化娱乐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及其他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公安、工商、电信等部门应予以配合。(五)环保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中涉及环境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撤消批准或批准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包括用于运输的糟罐)生产以及非煤矿山企业未经安全生产许可从事采

6、掘活动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公安、工商等部门予以配合。(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查处本区范围内无证无照商贩的经营行为及违章搭建物内的违法经营行为。(八)建设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得相应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的行为和房地产开发行为;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各类建设活动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九)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未经许可进行商品房预售和未经备案4的

7、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负责查处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物业管理、房地产评估的经营行为;已被依法吊销、撤消、注销资质证书,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负责查处未经许可擅自拆改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并将房屋用于经营活动的行为。(十)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在治理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运用法律法规进行引导协调、完善治理无证无照经营的相关规定等工作。(十一)行政监察部门:负责对治理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行政监察,规范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十二)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配合各行政职能部门对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情况的调查和查处等工作。(十三)其他相关部门

8、: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查处应当取得而未经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经营的无证经营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四、工作步骤四、工作步骤(一)宣传动员阶段(时间:10 月底前)各级各部门要在认真学习领会的基础上,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区形成治理无证无照经营的浓厚社会氛围。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市政府治理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意见的宣传报道。各街道办事处、区各职能部门及工商部门要将宣传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5争取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及时报道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进展情况,并通过典型案件的

9、曝光,揭露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提高群众抵制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自觉性;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在全社会形成抵制、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违法活动的氛围。(二)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时间:10 月份)治理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综合性工作,也是城市综合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需要方方面面互相配合。实施综合治理,特别是对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无证无照违法行为的查处,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区政府已决定成立治理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街道、各责任部门也要相应组建领导小组。要贯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要求和“政府领导,工商牵头、相关部门鼎力

10、协作”的原则,加强协调协作。各责任部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既各负其责,又通力合作,形成执法合力。(三)对无证无照经营户现状进行排查摸底(10 月底前)工商部门要结合“经济户口”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实行全方位监管,对沧浪区存在的无照经营的现状进行梳理,摸底。从数量、行业分布、经营人员分类、企业规模大小、重点路段、主次干道等方面进行掌握,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区治理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街道要根据辖区的实际,通过社区网络摸清本辖区无证无照经营的状况,并将相关情况报区治理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自查阶段(时间 11 月份)各责任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对无证无照经营要开展执

11、法活动,在6执法中要突出三个重点,把握好三个原则。三个重点包括 1.要突出重点行业,对涉及 到国家法律法规前置审批的烟花爆竹,化工、建筑、煤气(液化气)、交通运输、锅炉压力容器、煤矿、歌舞娱乐、电子游戏、桑拿按摩、录像放映、成品油(含加油站、点)旅馆业等 13 个重点行业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重点查处。同时,要密切结合实际。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作为查处取缔的重点。2.要突出重点街道,要结合建设“平安沧浪”、创建“消费放心城市”的要求,深入开展“两创”活动,即创建“诚信经营示范街”、创建“规范管理达标街”。工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在全区范围内选出一条诚信示范街,每个街道选出一条规范

12、管理达标街,开展创建诚信经营示范街和规范管理达标街活动,起到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作用。使所有经营户做到亮照经营、诚信经营、守法经营。3.要突出重点地域。对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校园周边、商业网点、各类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商务楼等重点地区地段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要分期分批集中进行查处整治,维护和提升我区形象。三条原则是 1.要贯彻坚决查处原则。对规定的重点行业、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应坚决予以查处和取缔。触及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要贯彻规范教育原则。对一般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以发展为先,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

1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促其迅速整改,完善手续,期内已做到合法经营的可不予以处罚。3.要贯彻扶持引导原则。要把依法行政与灵活操作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对下岗失业人员本人为摆脱生活困境而从事的摆摊设点和小本经营行为要以疏导规范为主,加强教育,督促其依法登记。7(五)开展专项整治,实行综合执法(时间:12 月份)从 12 月份起,全区将开展若干次专项整治行动。有关责任部门联合执法,对逾期不申办有关批准文件,营业执照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坚决予以取缔。将那些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取缔、制止在萌芽状态,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坚决查处取缔群众反映强烈、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钉

14、子户”以及涉黑涉黄、制假售劣的无照经营户,强力打击违法违章经营,为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消费环境,进一步树立政府部门执法威信和亲民为民的形象。五、工作要求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是一项综合性执法工作。区政府将成立沧浪区治理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定期或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各街道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无证无照经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2.建立联络员信息通报制度。各部门要确立专门人员对治理无证

15、无照经营工作情况进行横向联系,及时通报信息。3.建立抄告制度。对于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和进度要上报区领导小组,各职能单位和部门之间实行抄告制度,定期反馈处理意见。4.建立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考核体系。由区领导小组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进度、查处情况进行考核。(二)坚持原则,讲求方法。治理无证无照经营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切8身利益、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既要严格依法行政,又要于情于理操作。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遵循“教育在先、查处在后、疏导为主、取缔为辅”的工作方针。要坚持综合治理原则、属地管理原则、长效管理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切实加强引导、扶持和规范。对低收入人员、外来人员从事经营无重大危

16、害行业以及经营条件、范围、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对社会危害严重,特别是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应予以查处或取缔。(三)依法行政,把好准入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要严格执行前置审批规定,对所有涉及前置审批的事项,要进行依法全面清理,尤其是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其他批准有效期限届满后,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后,应及时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责令当事人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对未经审批或未取得许可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四)明确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职责和程序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或者发现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予查处的,要追究行政当事人直至职能部门领导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监察部门要对相关部门展开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行政效能的提高。(五)加强宣传,提高法制意识。要办好一份关于治理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简讯、每两月出一期,要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形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