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店煤矿机电设备检修作业停送电管理实施细则

上传人:206****923 文档编号:41763401 上传时间:2018-05-30 格式:DOC 页数:24 大小:19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鲍店煤矿机电设备检修作业停送电管理实施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鲍店煤矿机电设备检修作业停送电管理实施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鲍店煤矿机电设备检修作业停送电管理实施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鲍店煤矿机电设备检修作业停送电管理实施细则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鲍店煤矿机电设备检修作业停送电管理实施细则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鲍店煤矿机电设备检修作业停送电管理实施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鲍店煤矿机电设备检修作业停送电管理实施细则(2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鲍店煤矿机电设备检修作业停送电管理实施细则第一节第一节 总总 则则 第一条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检修作业停送电管理规定(机电)等有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矿各单位机电设备(综机设备除外)检修作业中的停(送)电管理工作;综采、综掘设备检修需要到机电单位管理区域停送电的,必须执行本细则。第三条 所有因电气或机械设备检修而对开关设备进行停(送)电的,操作人及联系人都必须在“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上签字,记录应存放在开关安装处或工作许可人值班的岗点,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一年。第四条 机电设备检修包括计划检修、日常维修(包括增减

2、设备)、临时性检修等检修方式,均须执行本细则要求。事故紧急抢险或设备临时故障应急处置,应按事故应急预案程序执行,同时还应办理紧急抢修单。第二节第二节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第五条 设备检修停(送)电应由专人负责,严禁采取约时、捎信或其它不安全的方式联系停(送)电,采用电话联系时,工作许可人(停送电的电工)应使用具有录音功能的电话或做好书面记录,记清来电人姓名、来电时间、电话内容等与2操作有关的详细信息,并在是否受理本次业务后的“”内对应打“”。停(送)电操作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单人值班的变配电场所,申请停送电的电工可作为停(送)电操作过程中的监护人。第六条 停(送)电操作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经过培训,

3、持证上岗,熟悉工作现场、操作方法。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第七条 严格执行电气作业工作票证制度,6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停(送)电操作应填用倒闸操作票,其它停(送)电操作应执行本设备的操作规程,并在操作后填写停送电记录。第八条 检修停(送)电操作,实行双牌制。即在停电的开关上,先由停电人员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线路检修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工作负责人(或指派的专人)挂“检修”牌。设备送电前,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确认、摘牌。“检修”牌应标注使用人单位、姓名。第九条 不同的检修作业,需要在同一时段、对相同设备或线路停(送)电的,必须各自办理停(送)电

4、票证,分别履行停(送)电手续和安全措施。检修结束,送电操作人应在确认所有“检修”牌均已摘掉,所有检修项目工作票证均办理终结后方可送电。第十条 如检修作业需跨班次的,交班和接班人员应对现场停(送)电的所有安全措施共同交接、签字、确认后,摘牌和送电可由接班人员进行。上一班与下一班的工作负责人或其安3排的联系人到挂“检修”牌现场进行交接、换牌;上一班的工作许可人与下一班的工作许可人现场交接,对工作负责人的变化及换牌情况进行详细交接。第十一条 设备检修结束或试运转,检修人员对现场进行清扫整理,所有人员均撤离检修设备,工作负责人对现场检查确认,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应按以下要求进行。(一) 全体工作人

5、员撤离工作地点;(二) 收回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三)在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全面检查无误后,由工作许可人进行加压试验。(四)电气检修结束,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都已结束后,才能合闸送电。第十二条 检修需要无人值守变配电所停电的,须安排专人留守监护,或采取对停电开关上锁的安全措施后,停电人员方可离开。第十三条 电气设备检修作业应执行工作票证制度。(一)地面 35 kV 电压等级设施的输电、变电、配电系统所有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的作业应严格按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办理相应工作票证。地面

6、6 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线路上的作业,可依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26859-2011)办理相应的电力线路工作票。4(二)地面 6kV 级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采区临时变电所内,需要高压(6kV 及以上)设备全部停电、部分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应填用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中的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三)其它地点电气设备及线缆检修作业亦应严格执行票证制度,填用“电气设备检修工作单”。工作单中的安全措施部分由停电申请表中的“签发人”签字确认。(四)连续进行的事故紧急抢修或运行设备故障缺陷紧急处理,应填用紧急抢修单;非

7、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单)。(五)工作票证中的工作地点应为检修作业所在地点,工作票证中所列安全措施应齐全完善。其中需要在工作许可人所在变配电所以外地点采取的安全措施可在备注栏中列出;需检修人员在检修现场执行的安全措施,应在工作票证中注明“检修自理”。(六)工作票证至少一式两份,应分别在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处存放。第十四条 电气检修作业应执行工作许可制度。(一)电气设备检修,由需要停电的变配电所值班人员担任工作许可人;无人值守的变配电所或开关,应由该处的运行管理单位指派专人担任工作许可人;需要多处变配电所配合停电的,由检修地点的变配电所值班人员担任工作许可人,其应5根据工作票中的

8、安全措施要求,负责联系其它变电所的停送电事宜。(二)线缆检修,由所涉及停电的各变配电所电气运行值班人员担任工作许可人。第十五条 电气设备本体或线路检修检查时,应可靠断开有可能送电(包括反送电)到检修设备或线路的所有电源。动力电源回路检修应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接地线(或接地刀闸)的保护范围应能确保检修安全;36V 及以上的信号及照明电源回路检修时,应可靠停掉电源开关或取下电源保险(取下的保险管应妥善放置),并将已停电的开关闭锁、挂牌,对线路验明无压后彻底放电,试送电时,人员应离开检修线路或装置,在井下维修防爆灯具或信号装置时,试送电前还应确认防爆性能完好。第十六条 机械检修,除切断检修设

9、备电源外,同时还必须切断与检修设备连锁启停或临近检修地点、危及检修安全的其它设备电源。第三节第三节 电气检修停、送电工作程序电气检修停、送电工作程序第十七条 若检修停电只影响本单位且该停电开关属本单位管理,不必办理停(送)电申请表,可直接办理工作票证。若停电范围影响其它区队(车间),应先办理停(送)电申请,经影响单位(包括开关设备管理单位)、机电科审核后,报请矿值班领导审批。停电申请批准后,应分别送交矿调度室、安6监处、机电科、开关设备的管理单位各一份,施工单位工作负责人自留一份。(一)停(送)电申请表审批流程如下:1.正常的设备检修应于检修前 1 天填写申请表,并于检修前 1 日大班下班前到

10、受影响单位、开关设备管理单位、机电科、通风科审核签字,再于次日矿早会由矿值班领导签字,经值班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2.因新增负荷(大于 10kW)而需要进行的停电搭火作业,应于施工前 3 天将“用电负荷安装申请表”报机电科(电管组)审查,由电管组复核并指定搭接火的位置(开关或母线盒)后,方可于开工前 1 日按上一条规定办理停电申请表;在备用开关上搭接负荷同样必须填写停电申请表,此时影响范围可填“无”。3.长期停电的开关,再次申请送电前,亦应先填写停(送)电申请表,经批复后再办理作业票证,送电前应由负荷电缆管理单位负责对开关负荷侧电缆及设备进行绝缘测试,合格后方可申请送电。4.紧急情况下

11、的停电抢修工作可不批停(送)电申请表,直接执行紧急抢修单,但抢修前应由区队值班人员将停电影响范围汇报矿调度室及机电科,抢修后如系统发生变化的,如更换开关、更换母线盒、更换电缆或更换用电设备的,应于抢修完成后 1 日内将系统变化情况书面报机电科(电管组)。5.已列入停产检修计划的停电开关或线路,应在检修会议7上经矿领导审查认可,并于停电前 1 天将配档表分发至主要的受影响单位,列入配当表的停电设备可根据计划直接办理工作票证。(二)停(送)电申请表中相关人员的责任如下:1.工作负责人负责核实申请表中所列停电地点开关双重名称的正确性,申请时间是否充裕,影响范围是否正确;2.申请人应为单位安排此项检修

12、工作的管理人员,其负责确认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确认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适当、充足。3.受影响单位签字人员负责确认对停电是否影响本单位安全生产,停电条件是否具备等,以便有针对性的安排本单位的工作。4.开关管理单位签字人员负责审查开关的双重名称是否正确,是否具备停送电操作条件,并超前安排停电操作人员按时到岗。5.机电科签字人负责对停电是否具备条件,停电影响范围是否正确进行审查把关,并签署意见。6.通风科负责对停电是否影响通风,是否影响安全监控电源及影响地点是否正确,是否具备停电条件进行审查把关,以便超前采取应对措施。7.矿值班领导负责根据生产安排情况对停电时间是否与矿井生产的安排相统一进行

13、审查把关,并签署意见。第十八条 电气检修作业应遵守以下程序:8(一)联系、停电、许可。检修前,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证送到工作许可人所在的变配电所。需在两个及以上不同变配电所采取停电等安全措施的,工作负责人同时安排专职联系人持工作票证到其它变配电所确认停电、挂“检修”牌,专职联系人在挂完“检修”牌后,应及时将停电措施的落实及挂牌情况汇报给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除负责执行本所安全措施外,还负责联系确认其它变配电所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措施完成后,由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证上履行工作许可手续。所有施工人员在工作票证上签字确认。(二)终结。检修结束,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报告工作终结,摘“检修”牌

14、,同时安排专职联系人到其它停电地点摘“检修”牌、确认检修终结。工作许可人统一指挥本所及其它停电变配电所拆除临时遮栏、标示牌、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后与工作负责人履行工作票终结手续。如检修作业地点距离工作许可人所在变配电所较远(500米以上)时,工作负责人安排专职联系人将工作票送到变配电所,履行停(送)电确认、挂(摘)“检修”牌职责,并代替工作负责人接受工作许可、履行工作终结手续、并在签名栏签本人名字。第四节第四节 机械检修停、送电工作程序机械检修停、送电工作程序第十九条 机械检修可由岗位人员或电工执行停(送)电操作,由工作负责人或专职联系人监护,履行以下程序:9(一)检修地点距离停(送)电开关较近(

15、500 米以内)时。1.检修前,工作负责人填写“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停电后,双方签字,分别挂牌,停电人员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工作负责人挂“检修”牌。2.检修结束,工作负责人对检修现场安全确认无误,填写“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双方摘牌后,操作人员送电,并签字。(二)检修地点距离停送电开关较远(500 米以上)时。1.检修前,工作负责人安排专职联系人联系停电,由专职联系人填写“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停电后,操作人与联系人双方签字,分别挂牌。联系人再将停电措施落实情况电话或当面汇报工作负责人。2.检修结束,工作负责人安排专职联系人联系送电,填写“设备检修停(送)电记录”。

16、双方摘牌后,操作人员送电,双方签字。联系人将恢复送电情况汇报工作负责人。第二十条 煤矿主要固定设备(主提升机、主通风机、主排水泵、空压机、井下主要运输胶带输送机)机械日常检维修时,可以采取闭锁控制回路或切断设备控制回路电源等安全措施进行检修。检修前,由工作负责人或其安排专人在设备操作控制台上悬挂“检修”牌,同时安排专人打闭锁或切断控制回路电源,并在闭锁或控制回路电源开关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牌、10挂牌人员在现场监护。设备试运转或检修结束,接到工作负责人命令后,方可摘牌、恢复闭锁或控制回路电源。闭锁控制回路应定期检查、试验,检修前必须对闭锁进行试验,确保安全可靠。如停产检修或长时间检修,应切断设备主回路电源。第五节第五节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 严格落实设备检修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大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对发生的“两票”每月应进行一次分析、评估,并制定改进措施,当月的评估报告于下月 5 日前报机电科。(选煤厂内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