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各类主体工程的质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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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各类主体工程的质保期建筑各类主体工程的质保期(2010-03-25 13:35:12) 转载 标签: 主体工程保质期杂谈分类: 建筑工程 说建筑的:1、建筑主体2、防盗门(包括五件)3、塑钢窗(包括五件)4、屋面卫生间防水5、装饰地面(各种块材)6、装饰吊顶7、不锈钢门8、铝合金门9、防火卷帘门10、木板门11、楼梯栏杆12、窗户栏13、内墙涂料14、外墙涂料15、外墙装饰(块材)16、各种隔断等等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可以找到。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保修的规定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

2、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 年;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主体是不是 50 年?各类建筑的设计使用年限是不一样的,在每一套施工图的总说明中都必须也必然有这一条的说明。一般建筑是 50 年。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 50068 2001:1.0.5 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按表 1.0.5 采用。表 1.0.5 设计使用年限分类类别-设计使用年限(年)-示例1

3、-5-临时性结构2-25-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3-50-普通房屋和构筑物4-100-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JGJ3787 (试行)第 1.0.4 条 建筑耐久年限以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级:一级耐久年限 100 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二级耐久年限 50100 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三级耐久年限 2550 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四级耐久年限 15 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第 1.0.5 条 民用建筑高度与层数的划分一、住宅建筑按层数划分为:13 层为低层;46 层为多层;79 层为中高层;10 层以上为高层。二、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 24m 者

4、为高层(不包括高度超过 24m的单层主体建筑)。三、建筑物高度超过 100m 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谢1.0.4 条 建筑耐久年限以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级:一级耐久年限 100 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二级耐久年限 50100 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三级耐久年限 2550 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四级耐久年限 15 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正规地方印刷的合同文本都有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

5、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 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 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在

6、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主体,不能认为都是 50 年,是设计院定的合理使用年限主体一般建筑都是 50 年免责声明免责声明对使用本站点信息和服务所引起的后果,本站不作任何承诺。我们只能在此友情提醒:请自行辨别虚拟网络与真实世界的差别。对由于使用本站所产生的任何直接、间接或偶然性的损失或破坏,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该损失或破坏是否源于疏忽、违约、诽谤、侵权甚至电脑病毒。本站的言论并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如果上面的言论对您造成伤害,我们将协助您及有关部门清除相关内容并查找 IP 记录,但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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