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混合所有制为什么会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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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朝的混合所有制为什么会失败清朝的混合所有制为什么会失败【 【在国企改革日益深化的今天,不断被探在国企改革日益深化的今天,不断被探讨讨的混合所有的混合所有制并非新中国成立后的新生事物。自晚清开埠以来,中国从制并非新中国成立后的新生事物。自晚清开埠以来,中国从未停下未停下过过探索改革的步伐,而作探索改革的步伐,而作为为改革的重要部分,改革的重要部分,经济经济体体制的不断完善成制的不断完善成为为几代人孜孜以求的目几代人孜孜以求的目标标。 。以史以史为鉴为鉴固然重要,但同固然重要,但同时应时应当厘清的是,无当厘清的是,无论论在旧中国在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还还是西方是西方资资

2、本主本主义义社会,那些代表封社会,那些代表封建官僚建官僚买办资产阶级买办资产阶级利益的利益的“国有国有经济经济”和代表民族和代表民族资产阶资产阶级级利益的利益的“民有民有经济经济”之之间间的关系,与当今中国社会主的关系,与当今中国社会主义义社会社会中,属于全体人民所有的中,属于全体人民所有的“国有国有经济经济”( (实为实为真正的民有真正的民有经济经济) )与代表中外与代表中外资资本家本家阶级阶级利益的所利益的所谓谓“民民间经济间经济”( (实为实为少数人少数人的私有的私有经济经济)之)之间间的关系,在性的关系,在性质质、地位和作用上都是根本不、地位和作用上都是根本不同的。一国同的。一国应应采

3、取什么采取什么样样的形式改革和的形式改革和发发展展经济经济,只能服从,只能服从一定社会基本制度所一定社会基本制度所规规定的定的经济发经济发展目的。展目的。 】 】混合所有制并不是一个新生事物,在中国150多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一直存在,也一直在探索。从历史来看,近代中国尤其晚清在混合所有制实践当中究竟有哪些经验教训,对今天来说可能是非常宝贵的财富。这是本文着力探讨的问题。前人曾经付出的学费,我们不该继续支付下去。顶层设计的困境顶层设计的困境中国传统所有制形态主要有两种:业主制和合伙制。业主制主要指个体户独资经营。合伙制分为两种,一种是资本合作,一种是非资本合作。后者比较少,较典型的就是晋商的“顶

4、身股” ,给职业经理人干股。近代的混合所有制,主要指的是“官督商办” ,这是相当具有中国特色的混合所有制。这种混合所有制,并非晚清的发明,很早的时候就出现了,那就是食盐的“官督商卖” 。从管仲开始,盐都是国有的,但未必都是国营的,政府往往授权一些民营。到了明清两代,政府基本退出了食盐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等具体运营,从开采一直到销售全部都交给私人去做,这种经营权叫作“引权” 。政府把这个引权交给商人,对商人们进行严格监管,给予优待政策,甚至连盐商子弟在考公务员时可以享受的优惠都考虑到了。盐商权利与政府的关系,就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混合所有制形式。这种混合所有制,产权的边界其实是模糊的,埋下了很多隐患,

5、不过也因为其“模糊” ,避免了明晰产权本身带来的成本,历朝历代用起来方便,也就基本没去费神考量如何建立明晰的产权。晚清开始第一轮改革开放时,西方的所有制形式,已经发展到了以公司为“主体”的阶段,从特许主义原则(以东印度公司为代表)向准则主义原则迈进。1837年美国康涅狄格州推出了公司法 ,随后英国在1844年颁布股份公司法 ,法国在1870年颁布法国商法典 ,德国在1892年推出了公司法。中国的公司法则是在1904年,从年代来讲,中国并不比人家落后多少,我们的问题是在全面推开的时候比人家慢,并且走形,这是无论制度建设还是器物建设方面的一大中国特色。即使在颁布了公司法之后,中国在相当一段时间,都

6、没有推行有限责任的法人制度,所有制上无论形式如何,都是无限责任。中国近代第一轮改革开放当中所推行的各种制度设计,虽然看上去是学习西方的,但跟西方还是有很大区别。我们与西方最大的区别,在于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并非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生产关系自然而然产生的一种变化,而是我们人为加快了这种进程,目的是为了通过商业、通过资本来救国。中国近代企业刚起步的时候,主要是军工,尤其是四大纯国有的军工企业:江南机械制造局、金陵机器制造局、马尾船政局和天津机器制造局。到19世纪70年代才开始大力推行民用工业。当时李鸿章等人大力呼吁发展民用工业,以此获利,推动国家的财政能有更大的增长,更能从容应对中国的国防危

7、机。如何发展民用企业?采取什么样的所有制?这是当时摆在顶层设计者面前的难题,他们最终放弃了“纯国有”和“纯民营”两种选择。此前实践已经证明,纯国有的所有制形式经营效率非常低。当时的国有企业,包括江南制造局、福州船政局这些大型企业,巨额投资并未产生相应的回报,浪费、腐败现象十分严重,甚至到了造军舰不如买军舰便宜的地步。这背后,除了技术原因之外,就是在漫长的制造环节当中,很多人都在寻租。民间自发的制度变迁民间自发的制度变迁当时的中国企业家,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来自洋商的竞争。以当时最主要的行业航运业为例,外资轮船公司在中国多到十几家,大的就有四家,几乎垄断了中国的航运市场。面对竞争,中国传统的航运业

8、者,想到的第一个办法,是请求政府给予特殊的政策庇护,希望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获得某些垄断特权,同时提高运费获得利润。这样的请求最终没有获准,因为有西方国家盯着政府呢,自从鸦片战争之后,西方国家的力量是政府绝对不敢忽视的。19世纪60年代,中国商人们最为起劲的,就是要求特殊政策的保护,这是相当具有中国特色的现象,商人们对短平快政策的向往远远超过对法制的向往,几乎没有人提出来说我们要在提高自身竞争能力、建立统一的规则,讨论的几乎都是如何借助行政权力对自己进行扶持、对外商进行限制。这种对政策工具的过度依赖,对法律工具的过度忽视,可能正是贯穿国史一二百年至今的关键问题所在。指望通过行政权力进行垄断,此路

9、不通,中国的企业家们怎么办?他们自发地进行了制度上的“创新” ,相当具有中国特色,主要就是“诡寄经营”和“华商附股” 。“诡寄经营”有两种,一是雇佣或承包西方公司的船,二是将自己的船挂靠到外资名下,以后者居多。1865年,到牛庄(当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口岸)的274条外籍船只,就有237条是中国实际拥有的,占86%,“诡寄经营”的规模相当大。什么叫“华资附股”?就是中国人向外资企业进行投资包括航运公司在内,在华外资企业都有大量的“华资附股” 。比如,18621873年上海有5家外资轮船公司,实际上除了英资的太古公司之外,其他四家如美资旗昌、英资公正、北青、华海,实际上都是中资占了主流。在这样的风

10、气下,老外到中国生意特别好做,他只要带点启动资金过来就可以在中国就地筹集资本。这种“假外资”的比例到什么地步?根据学者统计,涉及外商附股的外资企业资本金的总额是4000万银元,华资占股40%以上,也就是1600万银元。这是一个非常高的比例。在某些外企公司,比如说中国玻璃公司、大东会通银行,华资高达80%。为什么会这样?一方面是中国的投资渠道比较狭窄,不畅通,社会信用度和信任度都很低;另一方面是外资的身份可起到两种保护作用:一种是避免遭到公权力的伤害,对于外资企业,大清国的官吏还是不敢敲诈勒索的;二是节省税负开支,外企只要缴纳5%的关税及2.5%的子口税,就可以在中国内地自由流转了,不必担心到处

11、林立的厘金关卡,这就意味着比内资企业要节省数倍、甚至数十倍的税负。当然, “华资附股”中,中国商人也容易处在被外商们宰割、盘剥的地步,李鸿章他们在推行“官督商办”这种混合所有制时,就考虑到了要把那些被外商盘剥的“华资附股”释放出来、吸纳过来,当然,关键在于中国企业家们要在外资盘剥之害与政府盘剥之害这两害中,取其轻者而从。从清末的实践看,中国企业家们似乎更对政府盘剥感到恐惧和没有信心。大清特色混合所有制大清特色混合所有制权力在中国资本主义起步的时候,最初扮演的角色是正面的,也是必须的。中国资本主义起步时存在两个很大的问题,资本稀缺和平台稀缺。资本稀缺表现为资本少而散,投资工商业意愿低。平台稀缺表

12、现为投融资平台和信用交易平台的稀缺。在当时的情况下,只有政府才能弥补这两个缺失。权力第一起到了信贷的功能,财政直接投资、或者间接提供担保;第二搭建了投融资平台和信用交易平台,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社会信用和社会信任不足的问题。权力究竟给企业带来了哪些资源呢?第一是提供资本。当时中国的资本市场非常落后,开始改革时,根本难以吸纳足够资本发展企业,大多数大型企业起步时,都依靠政府提供的直接融资。比如轮船招商局起步的时候,筹集不到资金,政府拿出了20万军费,否则难以启动。其他不少企业,如上海电报局、漠河金矿、开平煤矿等,都是靠财政的投入才得以诞生、得以维持。政府投入了这些钱,其性质如何界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13、,在这一轮混合所有制实践中,清政府坚持了一点:即便投资额巨大,也尽量不在企业占股,所投资金则作为贷款,并且是低息甚至无息的。这个原则,清政府基本能坚持得很稳定,无论在这些企业经营顺利时还是坎坷时。政府有这么多钱投在其中,要派人进行监管,应该是合情合理的事情当然,监管的模式、方式、效率如何,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后世大多数研究者,仅仅从产权登记的角度,认为政府既然不占股份,就不应干预企业,对“官督”从根本上予以否定,却回避了如何监管国资安全的实际问题,显然是片面的。对于政府所投的这些款项,如何认定其性质?政府既然不断强调这并非股份,显然不能将其当作资本金;同时,政府又因此为“官督”找到了合法性,显

14、然也不能简单地当作财政贷款,否则贷款方亦没有理由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最为合理的定位,或许是“股份化债券” 。国资在“官督商办”中的“股份化债券”定位,正是造成“官督商办”是实际上的混合所有制的根本原因尽管国资基本上并不直接持有股权。第二是提供市场。那就是所谓的“专利” ,这并非我们当下讲的“发明专利” ,而是基于一定时空的市场垄断的“专享利益” 。比如办一家企业,就规定在方圆多少范围内、多少年限内,不再批准第二家,以确保这家企业的市场地位。如招商局作为航运企业,就享受了垄断政府运输业务的“专利” ,比如漕粮。招商局的运费大大高于外资航运公司,但政府要扶持它,还是选用它。这种扶持,起步的时候的确有

15、极大的帮助,但扶得久了,企业对此也形成了依赖,对自己的发展就缺乏压力和动力了,最后还是害了这个企业。这种专利是双刃剑,有保护培育的作用,也造成新的垄断和不公,既迟滞了这家企业本身的发展,也压制了其他企业的发展。第三是提供身份。中国是一个官本位的社会,对企业家的扶持,就包括基于企业家一定的政治身份。这对于企业家与官场打交道时,的确是一种极好的保护,可有效减少摩擦力。政治身份的授予或者获取,主要的渠道就是“捐纳” ,也就是百姓常说的“卖官” 。其实, “卖官”的说法并不确切,自秦代开始,中国各王朝都有捐纳,但一般是只“鬻爵”不“卖官” ,捐纳者获得的仅仅是政治身份和礼遇,并不实际掌握权力,这是底线

16、。晚清的后期,底线总是被突破,捐纳者能够获得实职,这就加剧了官僚机器的腐烂和政权的崩溃。提升企业家政治身份的另一种路径,是官员们带着“救生圈”下海。这些官员企业家一身两制,最初固然有率先垂范、鼓励工商的作用,但后来演变为另一种形式的“与民争利” 。总之,在推行“官督商办”这种混合所有制的初期,权力对资本的扶持作用,是显著的。可以说,如果没有权力的扶持,中国的资本主义是无法起步的。但是,权力与资本的这种关系,也带来了相当多的弊端,这种混合所有制形式,先天就带着强烈的病毒性。第一,权力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投入之后,令资本市场的发育受到极大的关联影响,而资本市场本来是可以作为投资者用脚投票的主要杠杆的。官督商办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虽然也能上市,但几乎所有股票都是记名制的,转让成本十分高昂。同时,权力的过度介入,令这些企业在股票市场上出现了严重的投机化倾向和内幕交易现象,企业的信息透明度极低,暗箱操作居多。如此依赖,企业的“外部治理”机制难以建立。第二,作为企业内部治理最为重要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基本虚置。尤其是企业高管的人事任免权,都集中在政府监管部门手中,股东包括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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