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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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ttp:/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http:/ 100 万元的扶持,投资达一定规模,企业获补 100%土地出让金。还有吸纳新区户籍劳动力,按照每人每年给予企业奖励 200 元等。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兰州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兰州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兰州新区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兰州新区开发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兰州新区的批复、国家发改委兰州新区建设指导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兰州新区开发建设政策的意见,结合兰州新区实际,制定本政策。第二条本政策适用于在兰州新区规划范围内合法

2、投资经营符合兰州新区产业投资导向项目的各类投资主体。第三条入驻兰州新区的招商引资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产业布局、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等方面符合兰州新区有关规定标准。第二章优惠政策第二章优惠政策第四条入驻兰州新区的招商引资项目除享受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政策、国家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甘肃省支持兰州新区开发建设的政策外,享受本优惠政策。第五条入驻兰州新区的工业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开工建成后,兰州新区财政按照项目实际完成的投资总额及投资强度,以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为基数,按下表比例给予扶持。其中项目投资总额以按程序审计确认的各类票据为准。投资总额在 10 亿元

3、以下的项目建设周期超过 3 年的,不享受本条优惠政策;投资总额在 10 亿元(含 10 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建设周期按合同约定执行,未在合同约定建设期内完成建设任务的,不享受本条优惠政策。第六条入驻兰州新区的工业项目,一年建成投产的,自开工建设年度起五年内土地使用税新区留成部分由财政全额列支;两年建成投产的,自开工建设年度起四年内土地使用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ttp:/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http:/ 10 万元的,自投产年度起连续 5 年内,将税收新区本级留成部分的 50%由财政列支企业;每亩土地平均纳税额在 10 万元基础上每增加 1 万元,列支比例提高 2

4、 个百分点,以新区本级留成部分全额列支封顶。第八条入驻兰州新区的工业企业,自投产之日起 10 年内,每吸纳新区户籍劳动力 1 人,每年给予企业 200 元奖励。就业人数以兰州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企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实际人数为准。第九条 2015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建成投产的工业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第十条兰州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特许经营项目和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使用入区企业提供的产品和劳务;新区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采购和使用入区企业提供的产品和劳务所产生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新区本级留成部分,由新区财政按 20%的比例列支奖励给采购、使用企业。第十一条在兰州

5、新区投资总额 5 亿元以上的物流项目,参照工业项目优惠政策执行。五星级酒店和营业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超市,前两家建成的享受工业企业优惠政策。第十二条入驻兰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和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经相关程序认定,参照享受第五条政策,投资总额、投资强度和扶持标准按下表执行:第十三条入驻兰州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以上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列入国家重点科技发展计划并获得相应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不低于国家补助资金 30%的配套资金支持。2、引进或创建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研究院所、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试验)、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相关

6、部门审核批准,在享受甘肃省奖励政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ttp:/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http:/ 100 万元扶持;引进或创建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研究院所、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试验)、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在享受甘肃省奖励政策的基础上,由兰州新区财政一次性再给予最高 50 万元扶持。第十四条在兰州新区注册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内资企业总部、管理型营运中心、外商在兰州新区投资的生产型企业自纳税年度起 5 年内,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新区本级留成部分由新区财政全额列支给企业。第十五条新办的独立核算从事金融业、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

7、、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两年内,企业所得税新区本级留成部分由财政全额列支,第三年至第五年按 50%列支。第十六条入驻兰州新区的金融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大型企业总部基地,自纳税年度起 10 年内,其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新区财政全额列支。第十七条注册并在新区上市的公司,新区财政一次性给予 500 万元资金奖励。第十八条国家“”、“”人才在新区注册公司创业的,经新区管委会认定,给予 100 万元的创业资金支持,并提供不少于 100 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和不少于 8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第三章附则第三章附则第十九条对于在本行业全国排名前十位的企业在兰州新区投资建设企业主营方向的产业项目,可一事一议,享受更加优惠的政策。第二十条本政策中所述的工业项目,包括农产品加工项目。第二十一条本政策内容将纳入与招商引资企业签定的合同文本中,实行合同管理。第二十二条本政策由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ttp:/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 http:/ 年颁布的兰州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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