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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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一: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南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南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主导,由银行、教育行 政部门共同操作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 发放的、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 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 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开发银行)是全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的主力银行。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办理。二、生源地信

2、用助学贷款的开展情况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于 2008 年开始启动,当年在大同市浑源县、忻州市神池县、 阳泉市平定县等地区开展了试点工作,向 457 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发放贷款合计 256.59 万元。2009 年,山西省作为全国六个全面推进生源地贷款的试点省份之一,全面开展了这 项业务,当年实现全省覆盖,向我省符合贷款条件的 8974 名大学生发放贷款合计 4647.17 万元。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求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的精神, 目前全国 20 多个省份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的省份有:安徽、甘肃、广西、贵州、海南、湖北、湖

3、南、江苏、江西、内蒙、宁夏、青 海、山东、山西、陕西、四川、新疆、云南、重庆等 19 个省份)。 2010 年我省将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生源地信用助 学贷款对本省学生的覆盖范围,实现贷款模式转型,要形成以“生源地贷款为主渠道,高生源地贷款为主渠道,高 校贷款为补充校贷款为补充”的我省国家助学贷款运作模式。 新生和在校生可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部门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所在高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三、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重大意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资助政策体系的一项重要 内容,是今后大力

4、推进的主要助学贷款形式,是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推动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重要步骤,是利用财政、金融手段,创新金融服务体系,解决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要探索和实践,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 系、充分发挥政策整体效应、对确保实现国家资助政策既定目标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 义。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对于推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优越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比较符合金融属性、属于可持续发展的国家助学贷款项目,与高 校国家助学贷款相比具有一定优越性,具有广阔的前景。 1、方便学生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能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新学年赴学

5、校报到 之前就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到助学贷款,这为他们顺利入学并最终完成学业起到重要的经济 保障作用,不用担心交不起学费而放弃上学。 2、降低了银行贷款风险。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人只有贫困生一人,而生源地信用 贷款增加了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学生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贷款, 与共同借款人一起签订贷款合同,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便于跟踪和管理。 3、减轻高校的财政负担。如果学生在生源地贷款,高校就不用承担其办理高校助学贷 款所需的风险补偿金,减轻了高校的财政负担,有助于改善教学质量。 4、减轻省级财政的压力。与高校助学贷款相比生源地贷款中央财政承担了对中央高校 学生、跨省就读学生在校期

6、间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在本省就读学生的风险补偿金,也 由中央和地方按一定比例分担,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省级财政的压力。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 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 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 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

7、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人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 还款责任。资助对象父母均已故的,可在其直系亲属、同学、老师或近邻中选择一名 60 岁 以下,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地居民作为共同借款人。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材料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 1,一式二份)或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 2,一式二份,家庭经济困难已经高校 认定的在校生适用);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3、入学报到通知书及报到须知

8、复印件(新生,一式二份)或本人学生证复印件(在校 生,一式二份); 4、申贷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首次申请一式三份); 5、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6、家庭户口本; 7、户籍已迁往就读高校的学生还须提供户籍(迁出)证明(一式二份)。 8、在校生申请贷款,曾休学的,需提供休学证明材料(一式二份)。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时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学年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须在贷款学年新学期开始前,向 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不可以中途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 贷款。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办程序1、学生备齐除生

9、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外的其他申请材料,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http:/ 填报有关申请信息,打印申请表; 2、学生与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贷款申请材料共同向家庭所在县(市、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正式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贷款资格审查(持有有 效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贷 款申请表资格审查情况一栏免去贷款证明出具单位的审查意见);审查通过后,在县学生 资助管理中心签署借款合同; 3、学生携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先行赴校报到,并将校方出具的合同回执在 规定的期限内(报到后 20 日内,以邮戳日期为准)寄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

10、理中心。 否则,借款合同自动解除。 4、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贷款申请后报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省学生助学贷 款管理中心审核后报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 5、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代申贷学生在代理结算行开设个人账户; 6、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支付贷款。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使用范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途为学生在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在学校已获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获得生源地 助学贷款的新生或在校生,当年度不得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十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金额?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最低 1000 元,最高 6000 元,且不超

11、过申贷学生该学年应 缴学费和住宿费的总额。十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利率和利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按政策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且每年 12 月 21 日调整一次。 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财政贴息),无需支付利息。毕业后利息由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每年 12 月 20 日偿还一次利息(毕业当年自 9 月 1 日起计算)。中途休学不享受财政贴息,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负担。十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和还贷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最短 5 年,最长 14 年,原则上按照申贷学生完成全 日制本专科学制的剩余学习年限加 10 年确定,学制超过

12、 4 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 学士学位的,可以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正常情况下,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及毕业后两年为宽限期。贷款后,宽限期不因借款学 生中途休学而延长。宽限期内,可以只还利息(在校学习期间享受财政贴息),不还本金。 宽限期后,每年须等额偿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如需提前还款,学生登陆在线服务系统 http:/ 提出申请,经国 家开发银行允许,借款人可以一次性提前偿还某借款合同项下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国家 开发银行对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提前还款,不收取除应收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十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支付途径国家开发银行山西分行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贷款资金全部

13、通过山西省学生助 学贷款管理中心在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并州支行(结算代理行)开立的拨款账户,直接划汇 到合同回执上注明的学校收费账户,代借款学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每名学生每笔贷款对应一笔汇款。结算代理行收取的汇款手续费由国家开发银行山西 省分行垫付(每笔 5.5 元)。 十五、用于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个人账户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将代理借款学生在结算行 中国建设银行批量为借款学生办理个人存折,用于扣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到期本金和 利息。为避免存折遗失可能造成的各种风险,在借款人还清贷款前,存折由国家开发银行 山西分行代为保管。借款人(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

14、可向生源地县资助中心查询存折办 理情况及存折账号。 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只需在约定的还款日期 前,将足额资金汇入已代办的个人存折即可。 收款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并州支行营业部收款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并州支行营业部 账户名:借款学生身份证姓名账户名:借款学生身份证姓名 账账 号:借款学生存折账号号:借款学生存折账号提示提示: 1、小额账户管理费是银行针对日均存款余额低于一定数额的账户每月收取一定数额费 用的账户管理费,属正常收费项目。上述个人存折账户如发生小额账户管理费,由借款人 负担,由结算代理行建行自动扣收。目前建行小额账户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日均存款 余额

15、300 元以下的,每账户每月壹元;日均存款余额 300 元以上的,免收。 2、借款人汇划还本付息款项时应考虑学生个人账户的小额管理费,避免因余额不足造 成扣款不成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的情况。 3、目前通过个人网银汇款比在柜台办理,手续费相对便宜。十六、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之后,如果学籍发生变动该怎么办?当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退学,被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相关 手续之日的下月首日起自付利息。十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违约后果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山 西省分行将对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将借款人违约情

16、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 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 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 3、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 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4、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十八、高校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应开展的工作高校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最终受益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业务相近,因此高校应该而且能够配合国家开发银行和各级学生资助中心,做好生源地信 用助学贷款工作。各高校应了解并积极宣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做好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的认定;建立并及时维护本校生源地借款学生信息库,实时掌握学生学籍变动状态; 认真填写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督促学生按时寄回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跟 踪并核对生源地借款学生缴费到账情况;向贷款缴费学生开具正规收据等。二一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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