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调解医患纠纷 阳江市医调委在全省地市率先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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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平等调解医患纠纷 阳江市医调委在全省地市率先试运行阳江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调委”)在全省地市率先试运行了 2 个多月后,昨日上午在市区党校路 11 号正式挂牌成立,作为中立、独立的第三方人民调解机构,专职调解处理我市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医患纠纷。 近年来,医疗纠纷问题不仅成为医务界面对的日益棘手的难题,也成为政府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据介绍,从 2009年 1 月到今年 9 月底,我市医疗机构共发生 153 宗医疗纠纷,形成医闹事件的有 64 宗。今年 9 月 19 日,我市医调委在全省率先试运行,到目前已试运行了 2 个多月。试运行期间,共调解近 10 宗医患纠纷。省司法

2、厅副厅长余继军在挂牌仪式上指出,阳江市医调委的成立是继广东医调委成立之后,又一次探索借助社会力量、依法设立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成功范例,这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举措,阳江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认识到位、思想统一、行动迅速,最先以这种模式建立了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其他市树立了榜样。余继军希望我市提高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相结合模式的探索与推广,筑牢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推动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省医调委主任周继华说,医调委为医、患双方架起一座平等沟通、和谐对话的桥梁,希望借此妥善解决医疗纠纷,和谐医患关系,并将医

3、患纠纷的处理从医疗机构内转移到机构外。副市长陈芝岳表示,我市各级要不断健全完善科学规范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健全专家执行的制度,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的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工作质量,并做好与医疗责任保险全省统保工作的衔接。据了解,市医调委的人民调解员主要由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热心调解事业的离退休医学专家、法官、检察官及律师、公证员和法律工作者组成,并组建“医学顾问专家库”、 “法律顾问专家库”和“保险专家顾问库”,借助专家的力量来促进医患纠纷的妥善解决。医调委具有六大特征,即独立中立,独立于医疗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和保险公司的第三方人民调解组织,中立于当事医疗机构与患者进行调解,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免费调解,不向当事医院和患者收取任何费用;及时快捷,受理调解的医患纠纷一般一个月内调解结案,复杂重大案件可适当延长,调解不成纠纷当事人可循其他法律途径解决;简单便民,调解纠纷程序简单灵活,提交证据材料要求不像司法诉讼那样严格,调解场所和方式灵活多样,方便3群众;专业有效,最终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并经司法确认有效的则具有法律强制力;平等自愿,当事医疗机构与患者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地位是平等的,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是否参与调解和达成调解协议是充分自愿的,双方均有接受调解、随时拒绝调解、要求更换人民调解员、同意签署或拒绝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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