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近三年多来侵犯幼女案件的调查分析 【精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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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对近近三三年年多多来来侵侵犯犯幼幼女女案案件件的的调调查查分分析析 =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浙江临海“买处”案、浙江丽水女生遭强奸案,越 来越多的案子发生在幼女身上,在痛心之余,不能不让人深思。为杜绝此类案件的 发生,笔者查阅了近三年多来此类型案件的审理情况,针对侵犯幼女案件的特点、 成因进行分析,提出一些建议和对策,希望能够引起家长、学校以及社会对侵犯幼 女问题的足够重视。 一、案件受理情况 2007年- 2010年4月份我院共审结侵犯幼女案件19件19人。其中2007年2件2人;2008年6件6 人,2009年8件8人;2010年1- 4月3件3人。从数据可以看出,侵犯幼女案件整体数量

2、不高,占审结刑事案件总数 的比例为2.6%,但发案率呈上升趋势,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案件特点 2007年- 2010年4月我院共审结侵犯幼女案件19件19人,虽然案件总数不多,通过对以上案 件进行分析,侵犯幼女案件有如下特点: 一是案件类型单一化,以强奸案件为主。2007年- 2010年4月份所受理的19件侵犯幼女案件中,强奸12件,占63.2%;猥亵儿童7件, 占36.8%。案件类型单一. 二是犯罪主体多元化,以农民较多。这19件19人案件,作案人员包括农民、教师、 职工和无业人员,但以农民居较多,其中农民犯罪的11件,占57.8%;教师犯罪的3 件,占15.8%;职工犯罪的1件,

3、占5.3%;无业人员犯罪的4件,占21.1%。 三是犯罪年龄结构复杂,中老年人占多数。侵犯幼女的19名嫌疑人中多为40岁以上 中老年人,其中40- 50岁的6人,占31.6%,50岁以上的5人,占26.3%,最大年龄为78岁。20- 40岁的6人,占31.6%;20岁以下(未成年)的2人,占10.5%。 四是文化程度整体偏低,法律意识淡薄。侵犯幼女的19名被告人中大多年龄在40岁 以上,文化水平较底,法律意识淡薄,其中高中文化程度3人,初中文化程度4人, 小文化程度6人,文盲6人。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3.2%,且法律知识匮乏,无法 用法律规范指导自己的行为,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国家刑

4、法。 五是从犯罪行为来看,犯罪嫌疑人则多把犯罪对象锁定为留守幼女儿童或中、小学 生。邻居、朋友、亲戚、甚至是父母等熟人家幼女儿童也是容易遭受侵害的对象之 一,此类案件11件,占57.9%,因为当事人双方彼此熟悉,被害人根本没有意识到 处于危险当中。如被告人雪某某强奸一案。被告人雪某某到同村吴某家借东西,见 吴某的女儿独自一人在家,便强行将吴某的女儿的裤子脱掉,欲行强奸时,吴某的 女儿大声呼救,雪某某才逃跑。还有一部分侵犯幼女案件发生在学校,对象为中小 学生,主要是犯罪嫌疑人利用其教师身份便利对幼女进行侵害,此类案件达6件, 占31.6%。如被告人朱某某猥亵儿童一案。被告人朱某某系叶县夏李乡某小

5、学二年 级教师,趁四周无人之际进入女厕所内,对一名小学一年级女生进行猥亵,用手指 插入该女生阴道内,造成该女生阴道内充血,处女膜裂伤的严重后果。 六是作案方式多为使用诱骗恫吓手段。在作案方式上,被告人采取对幼女施以小恩 小惠或玩游戏为借口进行哄骗,以达到奸淫或猥亵的目的,最后再加之以恫吓威胁 。如被告人万某强奸一案,万某以批改作业、辅导功课戏为借口,将本班女生张某 某喊至自己办公室,并将被害人张某某拉至里间,让其躺在床上,被告人万某强行 将其奸淫。被告人先后又给其教案本,作业本等为诱惑,并吓唬被害人不让对他人 说。此类型案件达14件,占73.7%。 七是被害人年龄普遍较小且缺乏有效的监护。从2

6、6名受害幼女儿童的年龄看,10至 14岁有8人,占30.8%,10岁以下的18人,占69.2%,受侵害的幼女年龄最小的刚满3 岁。且受害人大部分是中、小学生,该类受害人达16人,占61.5%。还有一部分是 留守儿童或是单亲家庭儿童。她们或者独自在家,无人照看,或者由祖父母、外祖 父母或其他中老年亲属照看、抚养,缺少有效的监管。如被告人樊某某强奸一案, 被害人系留守儿童,由其奶奶照管,被告人和被害人奶奶系同村,平时经常见面, 当被害人到其家中玩耍时,见家中无人便起歹意,强行将被害人奸污。 三、造成此类案件发生的原因 侵害幼女的现象,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贵州习水“嫖宿”幼女案、浙江临海 “买处

7、”案、浙江丽水女生遭强奸案等侵犯幼女案件中凸显的问题并不是个案,而 是反映了侵害幼女案件的一系列共性问题和特点,就我县发生的侵犯幼女案件,经 过分析,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监护人对幼女监护不力。造成对幼女监护不力的原因有:一是学校的“准监护人 ”的职责不到位,导致对教师的监管和对学生的教育缺位。这些受害人中大部分是 中小学生,学生上学到校后就脱离了监护人监护,转而有学校这个“准监护人”承 担起监护责任,然而学校通常是以学习为主,缺少对学生自我保护方面特别是性知 识方面的教育,或根本没有这方面的课程设置,同时大家对性这方面的东西难以启 齿,避而不谈,再加上部分教师师德败坏,道德沦

8、丧,犯罪分子就把魔爪伸向了不 谙世事的幼女。二是农村大量人员外出务工,留下幼女儿童独自在家或者交由父母 照看,或由其爷爷、奶奶代管,或由其他亲戚管教,而这些人大多年老体弱,还要兼顾家务,往往力不从心,使子女缺少有效的监护而脱管,为心怀不轨的犯罪分子 提供了可乘之机。 2.幼女家长的文化程度较低,幼女自我保护意识差。在事前防范方面,很多家长不 了解孩子的心理发育情况,没有提醒她们在与异性相处时,哪些是带有善意的爱抚 ,哪些是恶意的图谋不轨。多数受害幼女在遭到侵害时,缺乏辨认和防御,没有防 护意识和防范能力,不知道怎么识别什么是被侵害、该如何去反抗,也不知用什么 方式去表达,致使她们频频被侵害。

9、3.被告人大多都选择与其关系比较密切的幼女进行侵犯。犯罪分子选择关系比较密 切的幼女作为犯罪对象的原因除她们法制观念和道德意识差外,就是受害人对其没 有防范心理,容易得手,风险较低。他们往往利用幼女不懂事的特点,或者施以小 利小惠诱惑或者以玩耍为由,并且事后使用语言吓唬,不易被发现,既满足了自己 的欲望又不至于丢脸或受到惩罚。 4.庸俗文化思想的泛滥。各种淫秽录像、光碟泛滥,网络色情文字、图片充斥,对 人的伦理道德观念造成巨大冲击,一些辍学较早、家竟贫寒、疏于管教、无所事事 的年轻人,加之其长期单身独居,得不到关爱造成畸型的性心理,经不住庸俗思想 的诱惑,诱发了一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如被告人王

10、某某强奸一案,被告人王某某 以言语威胁等手段先后四次将在叶县田庄乡某中学上学的学生张某某奸污。庭审中 了解到被告人王某某出生于农民家庭,与其叔父生活在一起,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 ,其叔父平时对其疏于管教,加之辍学较早,受社会上不良风气影响较深,以致走 上了犯罪道路。此类案件有2件,占10.5%。 5.对幼女关爱、保护不够。“重男轻女”思想在农村仍十分普遍。对女孩的关心、 重视远不如男孩,受教育水平比男孩低。女孩受到侵犯后害怕、胆怯、羞涩,又不 敢告诉父母,害怕父母家人的责怪、打骂。这给犯罪分子犯罪创造了有利条件。 6.被告人的文化素质低下,法制观念淡薄。在这19起案件中,被告人多为40岁以上 的

11、中老年人,文化程度多为初中以下文化,他们法律知识欠缺,道德伦丧,对自己 的行为造成的危害缺乏认识,以致违法不知法、犯罪不知罪。 7.案件发现难、侦破难,导致打击不及时。幼女被侵害后,由于其心理、生理条件 限制,加之年龄小,辨别是非的能力差,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大多数不懂告发、不 敢告发,幼女儿童遭受侵害时又不能正确表达,大多案件都是事隔几个月,甚至几 年才发现,导致案件不能及时被发现,发现时证据已时过境迁,无法提取,给案件 的侦破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在事后处理方面,由于侵害幼女案涉未成年人和个人隐 私,加上农村的封建传统观念及法律意识淡薄,被害人及其家属担心事情一旦公开 ,会遭报复,感到无脸见人、

12、受人白眼、唾弃而不报或迟报案,客观上纵容了此类 犯罪的发生,导致幼女长期被蹂躏或犯罪分子频繁作案。如被告人杜某猥亵儿童一 案。被告人杜某利用其教师身份便利,在上课期间,以到班里“巡视”辅导学生功课为名,先是到学生跟前询问学习情况,然后把手伸入学生的裤子内,抠摸学生阴 部进行猥亵。被告人杜某长期以同种手段先后对本班十多名学生进行猥亵,造成了 严重的后果。被告人杜某犯罪期间达八年之久,案发证据的提取十分困难,导致其 仍有多起犯罪事实无法认定。 四、预防对策及建议 侵犯幼女案件是一种社会危害性相当大的刑事犯罪案件,它不仅给被害人及其亲属 的身心造成极大的损害,而且其社会影响也十分恶劣。为此,为保护妇

13、女儿童尤其 是幼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关注她们的健康成长,严厉打击以身试法的犯罪分子 ,结合此类案件的特点和发案原因,提出以下预防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对幼女的监护力度,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首先,作为父母应重视孩子的成长,不能只“生”不“养”,如果两人都外出打工 ,必须把孩子放在有监护能力的亲戚家里。无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还是其他亲 戚都要特别关注女孩子的行踪,尽量不要让其离开自己的视野。对孩子的照管要多 一分警惕,增一分戒心,要教育女孩子不要随便接受别人的东西,要多与家人沟通 ,使孩子时时刻刻处于家人的监护之下。同时父母也要认识到常年外出对孩子的不 利影响,应由父母一方留下照管自己的

14、孩子,加强对她们的教育和监护,留心她们 的学习和生活。其次,学校要强化自身职责,确保尽到“准监护人”的责任,使幼 女在学校期间受到正常的呵护,同时强化对在校学生安全管理和教育,不断加强对 教职员工的师德教育和培训,强化其守法观念。在学校期间经常对女孩子特别是留 守儿童,加强安全教育提醒,不留安全隐患。最后,各级政府应协调关工委、妇联 、儿童基金会等有关组织部门,专门成立保护儿童的民间组织,使儿童在社会上也 能受到保护,这样在家庭、学校、社会等各个环节都有监管责任,各尽其责,也可 以防止在监管过程中出现棚架,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二)加大对侵害幼女犯罪的打击力度。 对侵犯幼女的犯罪分子要严厉

15、惩治,决不姑息。鼓励受到侵害的幼女及其家长积极 报案,不给犯罪分子再次作案的机会。对侵犯幼女案件,在办案工作中,要做到快 侦、快捕、快诉、快判,坚持从重、从快、从严的打击方针,努力实现惩处一个、 震动一批、保护一片,增强犯罪分子对法律的敬畏感,以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力, 发挥警示作用。同时,要大力整治社会治安,努力改善治安环境。 (三)加大对幼女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和培养。 幼女是弱势群体,容易受到侵害,加强她们的自我防范能力尤其必要。要不断加强 孩子性知识的启蒙教育,增强幼女的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特别是学校应 当设置专门的课程,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幼女青春期和性知识普及教育,逐步让这些未成

16、年孩子建立起自我身体保护意识,进而引导她们掌握抵御伤害的能力,帮助 她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让其懂得什么样的行为是侵犯了自己的性权利,一旦遭到 不法之徒的侵害时应当如何反抗、求救和进行自救,并能够及时向老师、监护人述 说,及时向司法机关告发,以利于司法机关及时侦破,有力打击犯罪,减少此类案 件的发生。 (四)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文化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工商、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切实 履行职责,在辖区内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整治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净化文化 市场环境。坚决扫除黄色的书刊、图片及音像制品,坚决取缔黄色录像厅、电子游 戏赌博厅。营业性的歌舞厅、网吧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明确的标 志,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依法严惩不执行规定的商家。要建设一些对未成年人身心 健康发展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设施,以陶冶未成年人的情操、启发他们的智力。新 闻媒体、教育工作者要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为他们提供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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