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助卷、国家助学金发放细则

上传人:nt****6 文档编号:40227914 上传时间:2018-05-24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2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教育资助卷、国家助学金发放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教育资助卷、国家助学金发放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育资助卷、国家助学金发放细则(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杭州市萧山区技工学校杭州市萧山区技工学校 教育资助券、人民助学金发放细则教育资助券、人民助学金发放细则根据杭州市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市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杭教计【2009】55 号、杭财教【2009】794 号)和关于对贫困特殊家庭学生发放教育资助券的实施意见 (萧委办【2004】38 号)文件精神,为完善我校助学管理制度,规范助学的评审和发放,确保我校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认真学习资助政策,抓好宣传摸底工作。在新生入学前,班主任需学习有关学生资助政策,通过新生档案了解学生家庭状况,及时向新生家庭宣传资助政策(教育资助券和人民助学金

2、政策) ,做好摸底工作。二、学生符合教育资助券享受条件的1、在入学注册时,出具相关证件和户口簿即可以先免缴学费,并向学校申请,经学校认可后填写好申请表。由学校学生处按有关要求,严格审核后登记汇总,建立相应档案。2、学校学生处将受助学生名单准时上报区教育局计财科。3、教育局计财科审核后,学校财务室开具发票交教育局计财科,每年年底计财科将资助款拨入区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计结算中心,由学校财务室造册向区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计结算中心报账,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对受助学生应缴纳的有关费用进行冲抵。4、如遇受助学生中途退学,不享受多余的教育资助资金,由学校将资金退回教育局。二、符合校内人民助学金条件的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主任应及时了解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由学生或其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需由当地村、政府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学生处汇总审核后交学校班子研究。2、经学校研究确定文件,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到校领取困难补助金,来学校有困难的,学校将上门进行慰问(原则上每年一次,特殊情况例外) 。3、奖学金按萧山区技工学校奖学金制度实施。杭州市萧山区技工学校二 00 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