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估实-施细则(修订稿)(加网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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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附件 1: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我省已于 2007 年底完成了 64 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评估全面提升了全省高职高专院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标。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江苏实际,我厅经研究决定,从 2009 年起,江苏按照新方案开展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为保证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顺利实施,使评估更加科学、公平、公正,取得实效,根据

2、教育部的评估方案,结合江苏省经济社会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评估的目的和指导思想一、评估的目的和指导思想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以下简称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实现“目标评估向过程评估转变”、 “硬件建设评估向软件(即内涵、质量)建设评估转变”、 “被动评估向主动评估转变”,促进我省各高等职业院校明确发展目标和办学定位,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模式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办学机制,彰显办学特色,增强办学活力,引导我省高等职业院校通过评估加快由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建立健全校内质量

3、保障体系并有效地发挥作用,完善多元化的高职院校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做强做优做特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满足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2二、实施细则制订依据二、实施细则制订依据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 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 号)。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 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苏政发200623 号)。 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苏教高200816 号)。6 省教育

4、厅关于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与建设实施意见(苏教高200815 号)7江苏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8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三、评估工作的基本任务三、评估工作的基本任务我省从 2009 年开始按照评估新方案对全省高职高专院校进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未接受过首轮评估的高职院校先评,用 5 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部院校的评估。评估工作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1.诊诊断。断。根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相关文件要求,依托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围绕影响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被评院校必须自己做出实事求是的自我评判,总结自己的成功经验,发

5、现自己的特色亮点,找准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措施;评估专家组通过对被评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的分析,辅以现场考3察,对被评估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方面进行分析,对其人才培养工作的现状做出客观、科学的评判,发现或发掘被评估院校的成功经验、创新之处、特色亮点;发现被评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2.推广。推广。被评院校要在校内总结推广不同院系、专业、教师创造的新鲜的教改经验和保障教学质量的成功做法;评估专家组要总结推广评估中发现的改革创新和特色鲜明、成果显著的先进办学经验,特别是校企融合、工学结合、产学研一体的人才培养的

6、成功做法;总结推广被评院校建立健全校内质量保障体系并有效运行的成功经验。要通过解剖品牌特色专业树立专业建设的样板,通过评析精品课程树立课程建设与改革的样板,通过说课树立教学改革的典型,以重点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名师示范引领学校的教学改革和内涵建设,提高整体办学水平。3.创创新。新。学校自评和专家组评估都要带着问题,边评估、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创新评估的方法、手段,完善评估的标准和程序,提高评估工作水平和公信度。四、评估原则四、评估原则在遵循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 号)提出的评估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为彰显我省特色,结合我省实际,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7、国家国家统统一要求与地方一要求与地方实际实际相相结结合原合原则则。 。既要遵循教育部关于新时期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宏观管理要求,也要通过评估彰显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实践与特色成果。2学校自学校自评评与与专专家家评评估相估相结结合原合原则则。 。以学校自评为基础,专家评估相配合,建立和完善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机制。43静静态态与与动态动态相相结结合原合原则则。 。既要考察人才培养效果,又要注重人才培养工作过程,还要关注学校发展潜力。4全面了解与重点考察相全面了解与重点考察相结结合原合原则则。 。既要把握人才培养工作全局,又要抓住关键要素进行重点考察。5 评评价与引价与引导导相相结结合原合原则则。 。

8、既要对人才培养工作做出科学诊断,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更要分析问题的成因,开出“处方”,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提出建设性思路与办法。6分分类类指指导导原原则则。 。根据不同高职院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目标以及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评估工作,帮助学校扩大办学优势,进一步凝练办学特色,找出制约发展的瓶颈,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改革发展服务。7科学与效率原科学与效率原则则。 。客观、科学、民主、公正,简化工作程序,减轻学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8 评评建成效与政策激励相建成效与政策激励相结结合原合原则则。 。对于在评估过程中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参与积极、评建成

9、效明显的院校在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教学建设项目评审、招生信息发布中给予政策激励;对于评建成效不理想的学校,省教育厅将通过限制招生规模、暂停教学建设项目申报等手段督促参评院校尽快改善人才培养工作。9不向不向评评估学校收取估学校收取评评估估费费用。用。五、评估对象及基本条件五、评估对象及基本条件我省所有符合申请评估基本条件的独立设置高职院校必须在有3 届毕业生之前参加一次评估。申申请评请评估估须须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以下条件:1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并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 号)设定的“限制招生”标准,被教育部亮红、黄牌的院校必须摘牌以后才能申请评估。

10、52核算教师总数时,兼职教师等非专任教师数按每学年总授课160 学时为 1 名教师计算,专兼教师之比无限制。3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含合作共建)及附属用房生均占有面积(平方米/生)达到下表要求:学校 类别综合、师范、 民族 类院校工科类 院校农林类 院校医学类 院校财经、政 法类院校体育、艺 术类院校生均面积5.308.308.809.001.051.854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促进学校管理方式变革的重要手段,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效率,建立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所有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自 2008 年起每学年度须按要求填报高等职业

11、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不具备申请评估条件的院校,应尽快加大投入,在有 5 届毕业生前须达到基本办学条件,参加一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省教育厅在其有 3 届毕业生后、首次参加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前,按照每年递减1020%的比例逐年减少其招生计划;有 5 届毕业生但没有接受过评估的院校,省教育厅将在其符合申请评估基本条件接受评估前按照每年递减 50%的比例逐年减少其招生计划。六、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六、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 2)七、评估组织七、评估组织1评估工作在江苏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厅高等教育处负责组织,具体工作委托省教育评估院实施。2省

12、教育厅负责建立评估专家库,并根据江苏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具体高职院校的办学定位与办学特色组建专家组。评估工作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制定并报教育部批准的评估工作总体规划、评估6工作实施细则、评估操作规程等文件进行。3省教育厅于每年年初将上年度已评院校评估结论和省内评估工作总结上报教育部备案。八、评估程序及实施八、评估程序及实施(一)(一)评评估程序估程序(二)(二)评评估估实实施施参评院校申请评估条件核查自评材料上报与公布()专家组现场考察评估反馈沟通整改回访评估、督查意见报教育厅教育厅公布评估结论评估结束组建评估专家组()专家组进行平台分析()学校整改7学校自学校自评评: :各参评院校要根据教育部

13、和我省有关评估文件开展自评。自评要以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为主要依据,通过教学状态数据分析,对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做出基本判断,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的对策,形成自评报告。学校申学校申请请: :参评院校根据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规划的总体安排在拟接受评估的当年 2-3 月份向省教育厅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同时,根据行政权利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要求,进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操作步骤为:(1)登陆江苏教育网(http:/),在首页右中下方点击“进入政务大厅”,进入政务大厅界面;(2)在左上方“用户登录”栏进行注册,注册用户名为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人员姓名,密码自定,

14、注册信息请准确填写,显示“注册成功”后关闭该窗口;(3)重新在政务大厅界面“用户登陆”栏进行登陆,用户名和密码同上,点击“登陆”后进入下一级页面,点击“在线申请”进入“在线申请”界面;(4)在界面右上方“权力类型”下拉菜单选择“其他”,点击“查询”,在“事项名称”选择“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事项,点击右侧“申请”按钮进入“在线办理”界面, “事项编号”栏自动生成一个事项编号;(5)在“申请名称”栏中录入“某某学校申请参加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点击下方“保存”按钮;(6)点击“上传附件”按钮,跳出一个新的页面,通过“浏览”找到拟上传的文件(即申请报告),点击“上传”按钮,

15、点击下方的“提交”按8钮,网上申请结束,同时产生一个“查询密码”。(7)请记住“事项编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该事项的办理结果。条件核条件核查查: :省教育厅在接到参评院校评估申请后进行条件核查,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后下达当年评估计划和日程安排。对于办学条件核查未通过的院校,省教育厅将督促其加大投入,尽快达到评估条件,并指导其端正办学思想、领会评估精神,达到评估条件后学校应再次提出评估申请。4上上报报和公布材料:和公布材料:确定接受评估的院校,于专家组进校前 30个工作日向省教育厅提交平台分析自评报告和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数据(至少连续二个年度)。并在上报材料的同时,把平台分析自评报告(含分项自

16、评报告)、 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最新的原始数据、学校发展规划、专业建设规划、专业设置(含品牌特色专业)情况及区域和行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等信息在校园网上公布(公示时间至少三个月)。5 组组建建评评估估专专家家组组: :专家组由熟悉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熟悉高职教育的行业企业专家和省外专家应占一定的比例。专家组成员与参评院校有下列情况,应主动向省教育厅申请回避:现任职或受聘于参评院校;参评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人员;直系亲属在参评院校工作或受聘于参评院校;其它有违公正原则应该回避的情形。省教育厅依据学校类型、办学定位、专业设置及品牌特色专业、办学规模等因素,从专家库中抽取名单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名单提前 7 天通知被评学校,征求学校意见,并对社会公布。专家组人数一般为 7-8 人(含秘书 1 人)。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96平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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