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内设机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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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来源: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100 号)和中共恩施州委、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恩施州发20103 号)

2、精神,设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州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州政府日常工作的行政机构,加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一、职责调整(一)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和运转枢纽作用。(二)增加指导、监督全州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的职责。二、主要职责(一)负责州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州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二)协助州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领导的报告、讲话材料和以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三)研究州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请示州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州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四)协助州政府领导同志处

3、理州政府各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州政府领导同志决定。(五)督促检查州政府各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向州政府领导报告。(六)负责州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州政府领导同志指示。(七)组织办理涉及州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八)协助州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州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州委、州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州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向州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九)围绕州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州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十)指导、

4、监督全州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州政府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十一) 负责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整顿和规范本地金融秩序,处置金融突发事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十二)负责州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行政事务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为州政府领导同志服务。负责联系州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州政府办公室设 18 个内设机构:(一)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协助州政府领导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州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理、应急保障、应急援助等应对工作

5、。(二)总值班室负责会务、政务值班、编发政务信息、大型活动、重要接待安排;负责办公室机关政务工作协调;负责办公室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及机关目标责任制管理;负责州长办公会议议题的收集、会议纪要的起草工作;协调群众来信来访;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秘书一科负责宏观发展改革、财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审计、公安、司法、统计、物价、法制、信访、住房公积金管理、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协调、督办和调研等工作。(四)秘书二科负责工业、民营经济、旅游、卷烟工业、电力工业、铁矿开发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协调、督办和调研等工作。(五)秘书三科负责教育、科技、文化、体育、

6、出版、文物、卫生、民族宗教、广播电视电影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协调、督办和调研等工作。(六)秘书四科负责商贸流通、对外开放及对外经济、外事侨务、人口与计划生育、粮食、招商引资、市场监管、民政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协调、督办和调研等工作。(七)秘书五科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水产、防汛抗旱、国土资源管理、扶贫开发及老区建设、林业、畜牧、烟叶生产、支援三峡工程建设、水布垭工程建设、移民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协调、督办和调研等工作。(八)秘书六科负责城镇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支援高速公路、铁路建设)、人民防空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协调、督办和调研等工作。(九)秘书七科负责人民银行,银监,保险协会,国有商业

7、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财产、人寿等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方面的文电、会务、协调、督办和调研等工作。(十)文书科负责文电收发、传阅、分办,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文件的拟稿、改稿、核稿、校对、缮印、外送、清退、销毁、保密、印鉴和档案管理及机要通信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公文处理等工作。(十一)州政府政务督查室负责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批办件、交办件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负责全国、省和本级人大、政协交州政府的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查工作;负责指导全州政府系统督查业务工作。(十二)州政府研究室负责组织起草州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报告和讲话材料;负责对全州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课题和州政府

8、领导布置的专题进行调查研究,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十三)州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全州政府系统的政务信息化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以及有关会议、活动的多媒体技术服务;负责州政府门户网站及联接州政府各部门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州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十四)人事科负责办公室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联系州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十五)老干科负责办公室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十六)行政科负责办公室机关财务、房产、大院内土地使用、水电、环境卫生、绿化、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十七)保卫科负责州

9、政府大院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文明大院创建等工作。(十八)机关车队负责办公室机关的车辆使用、管理、更新、维修等工作。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工会按有关规定设置。四、专设机构州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金融监管机构整顿和规范本地金融秩序;拟订全州金融业发展规划;协调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研究制定全州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政策、规划和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州中小企业上市工作;为政府性融资和中小企业融资搞好协调和服务。五、人员编制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 72 名(含州级领导专项编制 7 名),工勤编制 30 名。县级领导职数: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1 名、副秘书长 8 名(不含兼职,其中 1 名兼任州金融办主任),办公室副主任3 名,办公室纪委书记 1 名,应急办主任(副县级)、督查室主任(副县级)、研究室主任(副县级)、电子政务办主任(副县级)、金融办常务副主任(副县级)各 1 名;正县级督查员 1 名、副县级督查员 2 名;科级领导职数 20 名(其中应急办副主任 1 名、督查室副主任 2 名、研究室副主任 1 名、电子政务办公室副主任 1 名、金融办副主任 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10 名。五、隶属管理的单位州政府法制办公室六、附则本规定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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