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重点中心镇发展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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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加快重点中心镇发展的扶持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着力加快重点中心镇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意见 (苏政发20131 号) 、 淮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9-2030) 等文件精神,结合淮安实际,现制定如下扶持意见。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一系列决策部署,以人的就地就近城镇化为主线,以改革创新和完善机制为动力,以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为支撑,强化重点中心镇在市域城镇体系和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重要节点地位,坚持“统筹发展、有序推进、集聚高效、彰显特色”原则,通过体制创新、政策扶持、行政推动、市场运作,促

2、进片区人口向城镇社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重点中心镇科学跨越发展。二、工作目标围绕建设“现代小城市、县域副中心”的定位,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增强重点中心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全面提高城镇化发展速度和质量,把市域 10 个重点中心镇建成“布局合理、发展领先、功能完善、2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新型美丽小城市。到 2020 年,镇域面积扩大到 150 平方公里左右,镇域人口规模 10 万人左右;建成区面积 10 平方公里左右,镇区人口规模 5 万人左右。三、基本原则1、统筹发展。突出重点中心镇作为连接中心城市、县城与农村的纽带作用

3、,强化其吸纳资源、汇聚要素、集聚项目的载体作用,打造新型城镇化结构体系。2、有序推进。按照“一套规划、统一编制、分步实施”和“多规融合”的要求,着眼于提高重点中心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先地下后地上、先配套后开发、先老镇区后新镇区,分步实施,分期推进。3、集聚高效。强化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推动人、财、物和产业向重点中心镇有效集聚,集中力量,重点突破。4、彰显特色。加强城镇特色街区、建筑、景观保护,彰显地方历史生态旅游、文化传承、建筑风格,形成“一镇一特色、一镇一风格”的小城市发展格局。四、扶持措施 1、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根据重点中心镇的功能定位,由市规划局牵头,按照淮安市城镇空间发

4、展战略规划中全域规划和片区发展理念,统一组织修编以重点中心镇为节点、周边乡镇为统3筹范围的 10 个重点中心镇总体规划。加强重点中心镇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保规划、交通旅游规划等的衔接,落实多规融合。各重点中心镇尽快按照城镇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确定镇区空间布局,组织开展城市设计,重点强化重点地段、住宅小区、工业集中区、标志建筑、主要道路、街区街景、园林绿化的规划管理,打造具有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的景观风貌。规划在强化老镇区改造提升的基础上,逐步推进新镇区建设,防止“随意举债摊大饼、盲目扩建铺摊子、千篇一律无特色”。重点中心镇

5、规划编制费用除向上争取外,通过市、县(区)财政按 7:3 比例分担解决。2、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市规划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各重点中心镇规划设计及建设工程进行全方位技术把关和全过程跟踪指导,严守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验收相关标准,确保建设能够按规划、依标准进行。市城管局指导各镇开展城管综合执法工作,建立环卫责任管理体系,健全长效管理制度,加大防违治违力度,做到经费、人员、责任“三到位”,落实设施维护、河道管护、绿化养护、垃圾收运、环境保洁等队伍,使重点中心镇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各重点中心镇坚持“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五化并举,进一步完善路网、水网、电网,加强通讯、排水、污4

6、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积极推进镇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加强镇区河道截污、清淤、活水、生态修复和长效管理,加快镇区公园、公共绿地、道路绿化、滨河绿化等绿地系统建设,注重历史建筑和街道空间的保护,不断提升城镇宜居环境。3、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加快公共服务优质资源和设施向重点中心镇倾斜和集聚。淮阴中学、清江中学、实验小学、淮阴师院第附小和各县(区)中小学优质学校分别与 1-2 个重点中心镇学校实行结对共建,实行集团化管理;市一院、二院等市属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县区医院分别选择 1 个重点中心镇结对帮扶,选送镇医务人员到市、县区医疗机构进修,选派市、县区医务人员到重点中心镇进行卫生支农服务;支持重点中心

7、镇医院建成二级医院。市、县区相关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推动重点中心镇率先实现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等“六大公共服务体系”均等化目标。4、做大做优产业园区统筹规划镇区和工业集中区的土地容量、产业布局、功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承载力,将重点中心镇的工业集中区打造成市级特色产业园区;引导马坝镇、高沟镇等工业集中区争创省级经济开发区。鼓励周边乡镇与重点中心镇联合开发建设工业集中区,引导县区部门和其他5乡镇招引的工业项目,按照产业特色向重点中心镇工业集中区集聚,实现基础设施和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充分共享。各县区要将重点中心镇工业集中区作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的分区或配

8、套服务区,实行统筹规划、联合开发、协同招商。5、创新城建投融资体制县(区)与每个重点中心镇共同出资成立县级投融资平台,承担该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功能区的规划建设运营,其资产资源由各县(区)负责统筹,并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市、县(区)级投融资平台、担保公司等要加大对重点中心镇的扶持,市与县(区)两级分别按照7000 万元、3000 万元的规模给予每个重点中心镇共 1 亿元的担保支持。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在重点中心镇设立分支机构,贷款投放要向重点中心镇倾斜。6、落实建设用地保障各县(区)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充分考虑重点中心镇建设发展需要,优化规划布局,预留发展空间,统筹合理安排用地。重点中心镇

9、的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建设等项目,由各地政府在当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中统筹考虑、优先保障。重点中心镇片区范围内,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土地整治项目新增的建设用地指标,全部用于重点中心镇建设发展。县(区)要对每个重点中心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行单6列,单列规模不低于下达县(区)计划指标总量的 10%。7、加大财政扶持力度2015-2017 年,市级财政每年拿出 5000 万元,县区财政按 1:1 的比例予以配套,作为重点中心镇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建设奖补资金。重点中心镇土地出让收益,除国家和省规定有明确用途外,全部用于本镇区的规划建设;各镇域城市建设维护建设税、城镇基础设

10、施配套费、污水垃圾处理费等税费,除国家和省集中外,全部专项用于重点中心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经营和管理。8、加快人才培养步伐将重点中心镇人才培养引进纳入全市年轻干部培优工程,不断提高基层人才队伍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等业务素质。重点中心镇可根据实际需要,制订紧缺人才“菜单”,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在全市范围内选调,编制在县(区)范围内调剂。从市发改、规划、住建等市直有关部门选派专业人才到重点中心镇挂职,每个镇不少于 2 人,服务期限不少于 2 年。制订相关政策,鼓励市内外院校、金融机构等方面人才到重点中心镇进行挂职指导或柔性合作。9、推进扩权强镇工作围绕省级重点中心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目标

11、,以转变职能、增强效能为重点,按照权责一致、能放即放的原则,赋予试点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行行7政事业机构整合设置,探索新型基层政府组织架构。下放、委托给试点镇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全部进入镇便民服务中心,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改革试点方案由相关县区政府制订后按程序提交市编办审核、市政府审批。继续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放宽重点中心镇落户条件,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外来人口在城镇就业、社保、教育、医疗、住房等配套政策。五、组织保障1、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市政府成立市重点中心镇建设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

12、任组长,分管市长担任副组长,市编办、发改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经信委、教育局、卫生局、城管局、人社局、金融办、交通运输局、环保局等部门和重点中心镇所在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立市级领导联系挂钩帮扶重点中心镇制度,挂钩领导对重点中心镇的城镇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进行定期帮扶和督导。市重点中心镇建设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业务指导、争取资金项目、督查推进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针对每个重点中心镇制订年度帮扶实施方案。各县区党委、政府要把重点中心镇建设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镇党委、政府是重点中心镇8

13、建设发展的直接责任主体,负责制订和落实重点中心镇年度发展计划和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建立定期会办制度,对事关重点中心镇发展的重大事项,按照“镇上报、县会审、市统筹”的程序及时研究解决。2、强化建设工作班子结合行政区划调整等情况,各重点中心镇和片区统筹规划的乡镇,在重点中心镇驻地同时增挂新区管理委员会牌子,并从县区部门抽调人员,实行集中办公。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由县区领导兼任,统筹负责重点中心镇及片区乡镇的规划建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赋予新区管委会一定的干部管理权限,对县区抽调人员以及市、县区派驻新区管委会的考核实行条块结合,以新区管委会为主,派驻机构主要领导干部任免须事先征求新区管委会意见。

14、3、加强绩效考核奖惩对 10 个重点中心镇建设目标完成情况按年度实行单列考核,重点强化对经济发展指标、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城镇管理等方面的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县(区)科学跨越发展目标考核体系。具体考核工作由市重点中心镇建设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目标考核优秀的重点中心镇主要负责人给予奖励和重用,对在帮扶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有关部门人员给予奖励。9六、各县(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就本意见中的相关扶持措施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附件:1、10 个重点中心镇名单2、重点中心镇扶持任务分解表10附件 1:10 个重点中心镇名单盱眙县马坝镇、旧铺镇涟水县高沟镇、红窑镇淮阴区徐溜镇、

15、渔沟镇淮安区车桥镇、钦工镇金湖县银集镇洪泽县岔河镇11附件 2:加快重点中心镇规划建设扶持意见任务分解表责任单位工作任务 市发改委加强新型城镇化等规划指导,扶持重点中心镇 建设; 加大社会政策制度改革,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 外来人口在城镇就业、社保、教育、医疗、住 房等配套政策; 对 10 个重点中心镇建设目标的考核管理。 市规划局2015-2016 年完成 10 个重点中心镇总体规划修 编,实现多规融合; 根据需要,按照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 规划和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 加强重点中心镇规划设计及建设工程的全过程 技术把关; 负责或向上争取规划设计经费。 市住房城 乡建设局指导帮助镇区基础设

16、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加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资金的向上争取; 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对 10 个重点中 心镇规划建设进行考核,提出奖补方案。 市城管局2015 年前完成城管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建立环 卫责任管理体系,健全长效管理制度; 指导推进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向上争取。 市人社局加快公共服务优质资源和设施向重点中心镇倾 斜和集聚; 加强对重点中心镇就业、养老、社保等倾斜支 持; 加大对镇区公共服务优质资源和设施资金的向12上争取。 市教育局2015 年制定并落实市优质学校与 1-2 个重点中 心镇学校结对共建方案; 加大对镇区教育设施建设资金的向上争取。 市卫生局2015 年制定并落实市三级以上医疗机构与重点 中心镇结对帮扶方案; 加大对镇区卫生医疗设施建设资金的向上争取。市民政局加大对各县区重点中心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扶持, 确保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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