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种的纳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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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纳税申报期限关于纳税申报期限调调整整的通知的通知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营业税以1 个月为一期纳税的,其纳税申报期限为每月 15 日内。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两个减负”的精神,方便纳税人集中报税,现将其他各税种的纳税申报期限公告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4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已经 2008 年 11 月 5 日国务院第 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公布,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总 理 温家宝二八年十一月十日第十五条 营业

2、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 5 日、10 日、15 日、1 个月或者1 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 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以 5 日、10 日或者 15 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 5 日内预2缴税款,于次月 1 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63 号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 2

3、007 年 3 月 16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二七年三月十六日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33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八十五 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4、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07 年 12 月 29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8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 年 12 月 29 日(1980 年 9 月 10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 1993 年 10 月 31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1999 年 8 月 30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 2005 年 10 月 27 日

5、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6 月 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根据 2007 年 12 月 29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4第九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

6、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4

7、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62006 年修订)年修订)根据 2006 年 12 月 31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1988 年 9 月 2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7 号发布:根据 2006 年12 月 31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5第八条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第九条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 1 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

8、税。海南省人民政府令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第 208208 号)号)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已经 2007 年 9 月 29 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第 127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 长 罗保铭二七年十月三日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第八条第八条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季缴纳。季度终了后 10 日内申报缴纳。年应纳税额在 1000 元以下的,缴纳期限由市、县、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地方税务部门规定。6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种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琼地税发200954 号一、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纳税申

9、报期限为每季度终了后 15 日内。5 5、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五日国务院发布)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种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琼地税发200954 号一、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季度终了后 15 日内。6 6、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已经年月日国务院第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年月日起施行。总理 李鹏年月日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纳税人的纳

10、税期限为一日、三日、五日、十日、十五日或者一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一日、三日、五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比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种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琼地税发200954 号二、资源税以 1 个月为一期纳税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月 15 日内。7 7、中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值税税暂暂行条例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11、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38138 号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 1993 年 11 月 26 日国务院8第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 199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国务院总理 李 鹏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三日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种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琼地税发200954 号三、土地增值税(预征)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月 15 日内。8 8、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同一种类应

12、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税务机关对核准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应发给汇缴许可证。汇总缴纳的限期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国务院令1988第 11 号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种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琼地税发200954 号四、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月 15 日内。99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82482 号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已经 2006 年 12 月 27 日国务院第 162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总 理 温家宝

13、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八条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209 号)第七条 车船税按年申报,一次性缴纳。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车船税申报纳税期限。10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建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建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111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费附加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费附加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第 50 号文的有

14、关规定,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10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根据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的精神,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三税“税额的 3%。农村征收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期限比照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1212、文文化化事事业业建建设设费费第七条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期限与缴费人缴纳营业税的期限相同,或者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缴费人应缴费额的大小核定。1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自 20092009 年年 1 1 月月 1 1 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15、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 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 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为 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以 1 日、3 日、5 日、10 日或者 15 日为 1 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 5 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 1 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11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文件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文件琼地税发200954 号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16、调整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种关于调整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种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营业税以1 个月为一期纳税的,其纳税申报期限为每月 15 日内。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两个减负”的精神,方便纳税人集中报税,现将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的纳税申报期限调整如下:一、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季度终了后 15 日内。12二、资源税以 1 个月为一期纳税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月 15 日内。三、土地增值税(预征)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月 15 日内。四、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纳税申报期限为每月 15 日内。请各直属局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好征收系统有关申报期限的修改和在各征收场所的告示工作。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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