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级动火标准

上传人:kms****20 文档编号:39568272 上传时间:2018-05-17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一二三级动火标准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一二三级动火标准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一二三级动火标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一二三级动火标准(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一二三级动火标准一、一级动火一、一级动火1 禁火区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均属一级动火。2 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一天,期满应重新登记,否则视作无证动火。3 一级动火作业又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二、二级动火二、二级动火1 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2 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3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本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三、三级动火三、三级动火1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等均属三级动火。2 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3 三级动火作业又所在班组填写,经本单位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