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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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丹阳镇威汽配有限公司文件标题劳动法管理规定文件编号700-WI-01-020 版次AO 制定部门管理部制定日期2006-6-1 页码13 UPC 变更履历表 修订日期修订页次修订内容版次修订人批准人2006-6-1 1-4 A0 朱慧芬200-FM-200-A 丹阳镇威汽配有限公司文件标题劳动法管理规定文件编号700-WI-01-020 版次AO 制定部门管理部制定日期2006-6-1 页码23 UPC 1、目的 为保证我公司劳资双方的利益、符合国家、政府有关规定,确保公司业务活动顺利开展, 和广大职工的劳动权益,现根据实际情况依有关规定此规定。 2、范围 全厂所有职员 3、 权责 31对本规

2、定的执行:各位法律责任人。 32对本规定的监督:行政管理部、劳动部门。 4、定义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94年 7 月 5 日通过, 95 年 1 月 1 日施行的版本。 5、作业内容 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章工资之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 付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规定。 公司的规定是:每月月底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 5.2 根据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之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 事故,养活职业危害”。规定。 公司采取的措施是A、各场所配

3、备适当的消防器材。B、行政管理部定时和不定时的进行 安全教育。 C、对于特殊的设备和特殊的工种上岗前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并要求考试合格方 可上岗。 D、不断增加安全设施和装置。E、实行书面化作业指导。 5.3 根据第五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规定。 公司不断增加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 (如:冲床增加安全防护网) ,定期接受安全管理部门 的检查。 5.4 根据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 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规定。 厨房宿舍定期消毒、 杀虫。厨工一年进行两次的体格检查。 作业员一年进行

4、一次体格检查。 厨工进厂时严格检查健康证。 5.5 根据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和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指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 书制度,须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 公司对于国家规定需持上岗证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如电工等)在人事招聘时严格把关, 必须持有效的资格证书公司才能接受,持有效资格证书的新进特殊工种人员并且在进厂后 首先要经过专业技能训练得上岗证方可上岗:对于非国家规定但专业技术要求很强或危险 性很高的工种(如冲压工、 喷粉工等)必须接受公司专业技能培训并取得上岗

5、证方可上岗。 5.6 根据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要求各部门对于与安全有关的工种或设备,必须有书面的安全操作规程等文件。行政管理 部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生产、生活安全教育,并有相关的教材。 5.7 根据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之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 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 周岁未满 18 周岁的劳动者)”规定。 公司厂纪厂规里规定禁止招收未满18周岁的员工。 5.8 根据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 劳动和孕期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

6、班劳 动。 ” 公司厂纪厂规里规定如有怀孕五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可写申请向主管请长假或要求不加班丹阳镇威汽配有限公司文件标题劳动法管理规定文件编号700-WI-01-020 版次AO 制定部门管理部制定日期2006-6-1 页码33 UPC (上夜班)、或要求换劳动强度低一点的工种。各级主管不得以工作需要或赶货为由拒绝 怀孕女职工的要求。 5.9 根据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期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 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 劳动。 ”规定。 公司厂纪厂规里规定如有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可写申请向主管请长假或 要求不加班(上夜班) 、或要求换劳动强度低一点的工种。各级主管不得以工作需要或赶 货为由拒绝怀孕女职工的要求。正在经期期间的女职工可不加班。 5.10 根据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职业培训费, 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规定。 公司有制度培训管理程序和专业技能鉴定程序。 6、相关文件。 6.1厂规厂纪 6.2培训管理规定 6.3专业技能鉴定程序 6.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7、相关表单(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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