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须知——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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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或者要求保全的财产是不动产或车辆的,应提供该不动产或车辆在 申请保全时的登记资料。3、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除了履行以上义务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1)向被保全财产所 在地人民法院提出;(2)提供证据证明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 弥补的损害。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人 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诉讼风险须知1、起诉不符合条件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当事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审理。2、诉讼请求不适当当事人提出的诉

3、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无根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人 民法院支持外,当事人还要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3、逾期改变诉讼请求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免费法律咨询 3 3 分钟分钟 100%100%回复回复 上网找律师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理。4、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一般为二年(特殊的为一年)。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后,被告提出原告的起诉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如果原告没有

4、对未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事实提 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5、授权不明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事 项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记明特别授权事项的,诉讼 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6、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起诉或者上诉,不按时预交诉讼费用,或者提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申请未获 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将会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上诉处理。当事人提出反诉,不按规定预交相应的案件受理费的,人民法院将不会审理。7、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按规定

5、交纳保全费用而没有交纳的,人民法院不会对申请保全的 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未按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相应财产担保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驳回其 申请。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将要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受到的损失。8、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外,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 求,应提供证据证明。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证明不了有关事实的,可能面临不利 的裁判后果。9、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应当在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或者人民法院指定 的期限内完成。超过上述期限提交的,人民法院可能视其放弃了举证

6、的权利,但属于法律和司法 解释规定的新的证据除外。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免费法律咨询 3 3 分钟分钟 100%100%回复回复 上网找律师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提供的证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能影响证据的证明力,甚至可能 不被采信。11、证人不出庭作证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可能影响该证人证言的证据效力,甚至不 被采信。12、不按规定申请审计、评

7、估、鉴定当事人申请审计、评估、鉴定,未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审计、评估、 鉴定费用,或者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审计、评估、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 可能对申请人产生不利的裁判后果。13、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出法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人民法院将按 自动撤回起诉处理;被告反诉的,人民法院将对反诉的内容缺席审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人民法院将缺 席判决。14、不准确提供送达地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送达诉讼文书时,因当 事人提供的己方送达地

8、址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致使人民法院无法送 达,造成诉讼文书被退回的,诉讼文书也视为送达。15、超过期限申请强制执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为六个月。期限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超过上述期限申请 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6、无财产或者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者没有足够财产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可能对未履行 的部分裁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权益将可能暂时无法实现或者不能完全实现。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免费法律咨询 3 3 分

9、钟分钟 100%100%回复回复 上网找律师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p:/ 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将要支付迟延履行金。广东省高院关于审理婚姻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001 年 11 月 9 日 粤高法发200144 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已于 2001 年 4 月 28 日公布施行。为正确适应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下称婚姻法),审理好婚 姻案件,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关于程序问题1.无效婚姻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

10、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前款所称的“婚姻”是指登记婚姻;前款所称的“利害关系人”是指无效婚姻当事人的配偶、 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未成年的无效婚姻当事人 的其他监护人。2.人民法院在审理请求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时,申请人为无效婚姻当事人的,可以根据其诉 讼请求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子女等问题作出判决;申请人为利害关系人的,对无效婚姻当事人同居 期间的财产、子女等问题,不予处理,告知其由无效婚姻当事人另行起诉解决。3.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处理无效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的财产时,应当征求其合法 配偶的意见,该配偶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11、。4.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审查具有婚姻法第十条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的,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宣告婚姻无效,并依照婚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子女 等问题作出处理。5.当事人以受欺诈、诱骗、包办等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 理。但当事人以上述理由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利害关系人以当事人受胁迫为由请求撤销婚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免费法律咨询 3 3 分钟分钟 100%100%回复回复 上网找律师上网找律师 就到中顾法律网就到中顾法律网 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htt

12、p:/ 民事诉讼,请求停止侵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依照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找 有关部门处理。7.当事人离婚时,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男方或女方未经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确定对子女 的探望权利,离婚后,该男方或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行使探望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8.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男方或女方已经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确定其对子女的探望权利, 其中一方因有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事由,需要中止其探望子女权利的,另一方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对方探望子女 的权利。9.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与自己配偶重婚、同居的第三者提起民

13、事诉讼或 者以自己配偶和第三者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第三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 予受理。二、关于结婚问题10.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婚姻法实施后起诉到人民 法院请求离婚的,分别以下列不同情况处理:(1)同居行为发生在 1986 年 3 月 15 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规定处理;(2)同居行为发生在 1986 年 3 月 15 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1994 年 2 月 1 日婚姻 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

14、义 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二条规定处理;(3)同居行为发生在 1994 年 2 月 1 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后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处理,即“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 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11.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可以溯及到双方具 备结婚的法定条件之时,但人民法院不能在判决书主文中责令双方当事人补办结婚登记。12.人民法院在审理继承、抚养、监护等案件中,发现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 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对其婚姻关系的认定,应按本意见第 10 条的规定处理。13.人民法院依照婚姻法第七条规定,在审查当事人是否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 病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委托医疗保健机构提出医学意见。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www.9a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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