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突击月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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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县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突击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某县城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突击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环境管理,有效治理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不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 263 专项行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整治原则(一)依法办事。各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齐抓共管,突出重点,城管、环保、商务、卫生、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二)属地管理。按照属地街道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各街道是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油烟污染整治的组织与实施。(三)主体责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

2、”原则,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及维护由餐饮服务单位自行负责,所需经费由业主自行承担。(四)统筹协调。由县“263”办牵头,统筹各相关部门及街道,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扎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落实。二、整治内容(一)明确范围全县范围内所有有油烟产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单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内设酒店、餐厅),新、改、扩建餐饮服务业项目。(二)整治内容1检查各餐饮服务单位的环保、市场监管、卫生等各项手续是否齐全,对未办理相关手续的餐饮服务业单位,依法查处。2检查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油烟是否通过专用通道达标排放情况,是否安装高效净化设施情况,卫生达标情况。3检查各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存在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设

3、施问题,是否定期维护净化设施,油烟净化率和排放浓度是否达到排放标准。4检查露天烧烤、露天烤串、露天直排油烟的店外店等违法违规油烟排放行为。5检查有无 2018 年 1 月 1 日后明令禁止新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在居民住宅楼等非商业建筑,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等场所的;检查有无违反明令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指定的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等场所的。6营业面积在 500 平方米以上或 250 座(含)以上的餐饮企业,必须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三、职责分工各街道是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整治的责任主体,县城管局、行政

4、审批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环保局、商务局、公安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全县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同时做好挂包社区餐饮企业统计和整治工作。县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一)县商务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制定餐饮油烟整治标准和措施,开展行业统计,规范行业秩序。负责盱城街道新华、新湾、宣化社区。(二)县环保局:负责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新、改、扩建的餐饮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严格按照制定的餐饮油烟整治标准督促相关餐饮单位整改,对不按规定整改或存在超标排污等环保问题的餐饮业单位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依法予以处罚。负责盱城街道五墩社区和太和街道。(三)县城管局:负责对超出门店占

5、道经营的饮食摊点和烧烤摊点进行依法监管;对违规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地占道经营的饮食摊点和露天烧烤摊点进行分类依法管控。负责盱城街道城北、城中、城南社区。(四)县行政审批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 81 条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 59条、60 条的规定,对申请从事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环保局进行初审,出具书面初审意见,初审通过的颁发营业执照。未完善环保手续的,不予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五)县市场监管局:依照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依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牵头对现有达不到环保要求且无照经营的餐饮店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取缔;对污染严重,治理后仍不能达到环保

6、要求的餐饮店,在相关部门处理后,视其情节督促经营者变更经营范围或办理注销登记。依法吊销关闭的餐饮企业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负责盱城街道果园、林柴社区。(六)县住建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餐饮污染治理要求,加强新建建筑项目审查,要求建设单位必须设计或预留专用排烟系统。发挥城区各社区、小区物业综合管理职能,加强对餐饮经营户油烟污染行为的日常监督与信息收集。负责盱城街道石牛、沙岗社区。(七)县公安局:对干扰执法、暴力抵制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的违法行为依法惩处,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四、整治时间步骤(一)排查阶段(4 月 11 日一 4 月 20 日)。由各有关单

7、位配合督促挂包街道、社区,对挂包区域内餐饮服务业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完善相关资料(城区餐饮服务业情况统计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实现区域管理全覆盖、零死角。(二)整改阶段(4 月 21 日-5 月 15 日)。各有关单位配合挂包街道,依据餐饮业大中小不同规模,做到油烟有效处置,降低污染物排放,有效解决群众投诉问题。对属禁止设置餐饮项目类依法责令停业;对不符合整治要求的餐饮业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及要求;对限期整改对象加强日常检查,督促餐饮业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对 500 平方米以上或 250 座(含)以上的餐饮企业应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安装。(三)验收阶段(5 月 15 日一 5 月

8、20 日)。对下达限期整改的餐饮业单位进行集中验收,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停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完善管理台账,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关系全县大气污染治理成效,关系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的获得感,更是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各街道和县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年度重要工作,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迅速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油烟污染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二)注重宣传引导。盱城、太和街道和县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台、网、新媒体和大屏幕、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9、,争取群众特别是经营户对油烟治理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及时宣传报道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先进做法,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三)坚持分类管理。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对零散摊贩进行相对集中管理;对沿街商户规范经营行为;对大中型酒店、单位食堂必须限定时间整改到位。对在规定时间未自行整改到位、工作难以推进的,挂包单位提出申请,由县城管局牵头,县环保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公安局等抽调专门执法人员,成立县级层面的联合执法队伍,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开展联合执法,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呼声与企盼。(四)强化监督考核。县“263”专项行动办公室要联合县效能 101 中心,对各街道、部门工作情况实行动态督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整治工作进展,定期通报整治工作进度,并进行考核评比。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五)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本次专项整治突击月为契机,基本实现城市餐饮业无违规露天直排油烟现象,餐饮油烟污染投诉明显下降,群众居住环境显著改善的成效,并做到工作方法常态化坚持,治理措施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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