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新九州理论强化班阮齐林刑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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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精要刑法精要 80 讲讲第一部分:刑法概论、犯罪总论第一部分:刑法概论、犯罪总论 25 点点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派生原则)和价值依“法”定罪判刑:依照成文的、行为时有效的、明确(确定)的法律,经司法严格解释、适用,定罪判刑。(1)成文法,排斥习惯法 (2)事前法,禁止不利被告的事后法(重法) 。公民可预测。从旧兼从轻,允许适用事后轻法。适当法,明确、合理。禁止不确定、不人道刑罚,不得处罚不当处罚的行为。 严格解释刑法,禁止不利被告的类推解释。即使立法机关也不能做类推解释。实质要求:明确;适当:A 不得处罚不应当受处罚的行为;B 禁止残酷刑罚。 价值基础:民主、人权。人民法律制定“自律”

2、 (民主)(法律规则) “可预测” (保障人权自由) 。 类推:法官造法、破坏民主;公民不可预测、侵犯人权。 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以被解释的刑法条文为准,因此可以适用于其“出台”前发生的行为。 二、刑法解释(适用)与罪刑法定原则1概念、分类 (1)方法分类:文理解释论理解释 文理解释,又称文义解释:按法条“字面”含义(惯常用法)作出的解释。 例:“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文理解释论理解释,相对于文理解释,按照刑法的目的、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对刑法条文所作的解释。 (2)解释内容分类:缩小解释、扩张解释、类推解释。 相对于“普通解释” (字面含义)有所扩张或缩小的,以符

3、合刑法真实含义。 扩张解释:第 341 条“野生动物”包括人工圈养的。“出售”:“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 , 将动物解释为财物,将故意把他人豢养的价值极高宠物放走的行为解释为毁坏财物行为,不超出字面的可能 含义范围。*缩小解释:滥伐林木罪的之“森林或者其他林木” ,不包括房前屋后、自留地零星树木。 2.刑法的解释价值取向:法治,国家与民约定共同遵守,通过法条文字理解刑法,司法、立法机关都不能超 过文字可能具有的含义解释法律。在对刑法进行实质解释时,要注重符合保护个人权利的目的。文理解释是一种 首选的解释方法。允许扩张解释、有利被告的类推,但不允许不利被告的类推解释。 *立法机构可以

4、作拟制规定,但对法律规定不能作类推解释(拟制解释) 类推解释的特点:超出字面含义、达到使“概念升格”的程度;超出公民预测的可能性,背离公众认 同程度。 例:类推解释:A 将破坏军婚罪中的“同居”解释为包括通奸;B 将重婚罪中的“结婚”解释为包括“同居” 。C 强奸妇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之“妇女”含“男人” 。 甲利用乙(男、14 岁)弱智(8 岁的智商) ,以给乙买好吃的东西为由将乙拐卖,得款 1 万元。是否拐卖 儿童?不是。 乙女(40 岁)与甲男(13 岁)性交,是否“猥亵”儿童?是。3其他论理解释:当然的事理:入罪,举轻明重,出罪,举重明轻。 (1)当然解释:根据常识当然的结论, “因偷

5、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 ,构成偷税罪,据 此认为因偷税被给予三次、四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构成偷税罪则是当然解释。 *常见当然事理:入罪举轻明重,无照卖好烟的非法经营,无照卖伪劣烟的当然有罪, 抢劫国有档案当然 可以抢夺国有档案定罪,出罪举重明轻,因被勒索行贿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为行贿罪,当然也不成立非 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单位行贿罪。 (2)反对解释:依法条正面表述,推导其反面含义,例,根据刑法第 50 条死缓犯两年期满减为无期,推导,2 年未满不得减。 4. 合理扩张解释:*汽车包括大型拖拉机,*卖淫包括同性间,*毁损不限于物理性毁坏,包括使灭失,*财 物含财产性利益,如把

6、他人账户钱转账到自己账户,债务,债权凭证,盗打电话。*邮件包括电子邮件,*虚假广 告含手机短信虚假宣传,*走私武器弹药含零配件、弹头、弹壳。*遗弃罪也含非亲属之间的遗弃,*猥亵儿童不 排斥性交。猥亵妇女排斥性交。 5*解释中常犯的错误:对法条(构成要件)无端添加限制、要素,如认为拐骗儿童需“收养目的” ,盗窃罪 需“秘密性” ,抢夺罪需“公然性” ,抢劫罪需“当场性” ,敲诈需“将来取财” ,贩卖毒品罪需“营利牟利目的” , 引诱、容留卖淫需“牟利目的” ,受贿罪需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行贿罪需实际“谋取不正当利益” ,等 等。这些解释都是错误的。骗取出境证件罪不需要“为组织偷越国边境

7、使用”的要件。非法持有弹头、弹壳是非 法持有弹药。 6.解释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在于其正当(合目的) ,而不取决于有利被告。 三、犯罪一般特征(要件)之一:社会危害性“客观违法”实害危险绝对不能侵犯法益。犯罪概念(第 13 条) 、本质(危害法益)和不能犯。 1.行为侵害法益(客体)的(危害不法违法)程度,具备危害性本质特征的情况: 实害(结果既遂犯)如人伤亡、财损失、财占有转移 危险(可能未遂犯) ,如杀人未死,盗窃未取得占有。A 具体危险,B 抽象危险。 2. 不能犯:行为看似触犯刑律但事后看绝对不可能侵犯法益,无罪。 愚昧犯、迷信犯,如诅咒,对象绝对不能,稻草人事件;工具方法不能,保健品事

8、件(当毒药杀人) 。3.仍有危险的情况:毒药不够致死量,假农药鼠药,空衣兜、空保险柜, (1)未遂罪, (2)狭义:不能犯未 遂。 4.不当罚行为不是犯罪。例:邮政工作人员私拆一封无关紧要的信件,不具备犯罪构成,不为罪。5.“13 条但书”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为罪。例:校园暴力强要低年级同学少量财物。 四、犯罪一般特征(要件)之二:“主观有责” (责任)责任观念对违法“应受谴责”可谴责1.犯罪的刑事责任:人客观违法(造成损害结果) ,同时具有可谴责性(应受责备罪过)才负刑事责任。 2.无罪过事件:第 16 条: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 抗拒

9、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3.违法与责任能不能剥离评价?可以,因为违法与责任能不能剥离评价?可以,因为“不法是客观的不法是客观的” 。例:。例: A 精神病人甲砍杀乙,乙反击是否正当防卫?甲是否不法侵害。 B 盗窃、诈骗、抢夺、敲诈责任年龄 16 岁(17 条) ,15 岁甲窃取汽车,该车是否犯罪所得(赃物)?对窝 藏行为性质有没有影响? C 上游犯罪成立如走私、毒品交易,但人已经死亡,是否影响下游洗钱行为的罪责? D 甲 15 岁与乙 20 岁共同到某小区盗窃宝马车一辆,甲乙“共同犯罪”?乙间接正犯甲工具? E 乙 20 岁教唆甲 15 岁盗窃宝马车一辆,甲乙“共同犯罪”?乙间

10、接正犯甲工具?若甲 5 岁呢? 五、构成要件(内容)及其划分:客观要素主观要素客观主观两分1.分则各“正条”罪状法定刑罪刑条款刑罚法规分则条文本条正犯实行犯 正条:第 239 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罪状构成要件普 通构成基本犯)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定刑法律效果) ;情节较轻 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减轻的构成减轻犯)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加重的构成加重犯)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2. 第 239 条(绑架罪)罪

11、状内容构成要件要素客观要素主观要素 客观要素“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主体身份行为对象结果因果关系。 主观要素“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故意过失目的动机。成文的目的犯 3. 被告人甲的行为符合(该当)第 239 条(绑架罪)的客观要素主观要素构成绑架罪。 ?A 甲有“绑架索财”的意思但无行动?B 有绑架他人的行动,但为索债,不为勒索财物?4. 构成要件(内容)其他划分: (1)记述性要素规范性要素:记述:对事物描述的要素,认知描述的事物即可确定该要素含义。规 范,包含价值因素的要素,需要根据“价值准则”确定其含义。如淫秽淫乱猥亵侮辱公共财产公共安 全不正当利益等。 (2)积极的要素消极的

12、要素:是否肯定有罪的要素。正面确认的犯罪要素,积极的;排除犯罪的要素: 消极的 (3)成文的要素不成文的要素:该要素是否在条文中用“文字明示”出来。 例 1:关于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08 卷二多选 51 答案:【ACD】 )A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B贩卖毒品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毒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C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猥亵“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D抢劫罪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非法占有目的“是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例 2刑法第 389

13、 条第一款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同条第 三款规定:“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关于上述规定,下列哪些 选项是正确的? (08 缓考多选 51;答案【BCD】) A“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B“不正当利益“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C“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是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D第三款规定的内容,属于 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六、不作为六、不作为真正不作为犯真正不作为犯不真正不作为犯不真正不作为犯 (一) “被告人”之不作为行为可能触犯的两种罪名: (1)专门针对不作为规定的罪名专门针

14、对不作为规定的罪名(构成要件行为是不作为) “法定不作为之罪”:遗弃罪丢失枪支不报 罪第 261 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 的,处 5 年以下 第 139 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 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 第 129 条(丢失枪支不报罪)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3 年以 下 第 201 条逃税罪第 416 条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第 161 条不依法披露信息罪。 概念:“真正的不作为犯”或纯正的不作为犯,被告人之不作为

15、行为构成上述法定专门不作为罪的。 (2)专门针对作为行为规定的犯罪专门针对作为行为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行为是作为) “法定的作为之罪” ,如杀人、强奸、盗窃 “被告人不作为”触犯法定的作为之罪,叫“不真正的不作为犯”或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二) (认定被告人)不作为行为成立的一般要件 1. 有(采取行动)保证法益免受损害的义务,简称:(采取行动) “作为义务” 。 义务来源:(1)法律明文规定的, (2)职务上、业务要求的,如消防 员灭火、医生救治,官员监管,饲养动物 者在动物威胁他人时, 。 (3)法律行为(合同、自愿行为等)产生的,如受雇受托照看婴儿、约定探险中互助 (4)因为先前行为制造

16、的危险而产生的,带邻居儿童探险、游泳时。包括*故意、过失犯罪造成的危险,如盗伐 林木砸伤人,交通肇事致人受伤。 只要制造了危险,不问是否正当,都会成为义务来源,但正当防卫行为不产生作为义务。*视为一个作为行为的情况:故意轻伤他人后不予救助,他人重伤死亡的,以故意重伤、故意伤害致死论处。2.有履行义务的可能性,简称“作为可能性” 。 综合判断,履行义务的能力、难易程度、危险程度、法益安全的依赖程度。 3.避免危害结果的可能性 试题:关于不作为犯罪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多选 52【BCD】 ) A甲在车间工作时,不小心使一根铁钻刺入乙的心脏,甲没有立即将乙送往医院而是逃往外地。医院证明,即使将乙送往医院,乙也不可能得到救治。甲不送乙就医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错。没有避免结果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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