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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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同区城市管理局组织 物业企业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了贯彻落实区九次党代会建设富裕、文明、平安、宜居的幸福大同的目标任务,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维护居民合法权益,营造清新、整洁、靓丽的生活环境,大同区城市管理局按照大庆市物业行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居住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组织辖区内物业企业开展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部署详细,指导性强。3 月 13 日,由城管局物业办组织局属各办、监察大队、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共计 20 人参加会议。由主管物业副局长主持,会议传达了关于开展大同区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督办检查工作的通知和住宅物业管理考核细则实施办法,详细部署了居

2、住区环境综合整治的内容、标准、考核办法等。成立了由主管物业、环卫副局长为组长,各办主任为成员的督办检查组织,具体负责检查评比、考核奖惩、宣传报导等项工作。二、标准明确,可操作性强。此次会议明确了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目标,详细制定了住宅物业项目物业服务质量考评表,对综合管理服务、清洁卫生服务、秩序维护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共用设施养护等进行了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标准,频次、质量、分值等,可操作性强,有针对性,以服务标准衡量服务质量,达到物业服务“质价相符”的要求。考核实行月抽查,季度联合检查的方式进行,对物业服务企业每月不定期至少抽查两次以上,季度联合检查一次,对抽查和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三

3、、职责明确,处罚性强。此次会议明确了各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标准,对局属各办和监察大队的职责作了明确要求,绿化办负责监督检查居住区绿化覆盖率、绿地覆盖率、树木成活率,绿地环境卫生等。监察大队负责协助执法,对居住区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进行处罚。市政站负责居住区市政道路、健身器材、庭院灯亮灯率等的监督检查工作。环卫办负责居住区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信息采集员负责包片内居住区信息采集工作,将采集图片通过 GPS 反馈给数字城管指挥平台,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按照所属物业企业进行跟踪督办。会议还明确了处罚标准和处罚内容。对于在抽查和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当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单,限定整改期限,逾期不改的进行新闻曝光,同时业务部门将停办各种相关业务,按照考核细则实施办法加倍扣分。对于严重违反大庆市物业行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物业服务企业,由城管局依法给予处罚。对于季度考评分数低于 60 分的,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年度总评分低于 60 分,城管局物业办在年终资质审核中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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