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规模划分标准规定及研究

上传人:jiups****uk12 文档编号:38431650 上传时间:2018-05-01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11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房地产企业规模划分标准规定及研究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房地产企业规模划分标准规定及研究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房地产企业规模划分标准规定及研究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房地产企业规模划分标准规定及研究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房地产企业规模划分标准规定及研究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房地产企业规模划分标准规定及研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地产企业规模划分标准规定及研究(1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房地房地产产企企业规业规模划分模划分标标准准规规定及研究定及研究目前,企业规模划分在执行国家国家统计统计局局 关于关于统计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上大中小型企业业划分划分办办法(法(暂暂行)行) (国(国统统字字200317 号)号)和国国资资委委 关于在关于在财务统计财务统计工作中工作中执执行新的企行新的企业规业规模划分模划分标标准的通知准的通知 (国(国资厅评资厅评价函价函2003327 号)号)的规定。2010 年,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起草的 中小企中小企业业划型划型标标准修准修订订意意见见(征求意(征求意见见稿)稿) 正在相关部委征求意见。与老标准不同的是,新标依照国际惯例引入微型企业

2、概念,同时对 9 个重点行业的企业进行标准细分。同时,划分标准的评价值也将会重新调整,目前是按照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和资产总额三个维度来确定的,而新标准中的职工人数和资产总额两项指标有可能调低,销售额会适当提高,这些都符合中小企业产值大、资产小的特点。而银行从业人士指出,银行放贷的标准与统计意义上的标准不一样,银行主要从企业的资产规模和销售收入决定最终贷款的额度,不会把就业考虑进去的。目录目录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 号:关于在财务统计工作中执行新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2 国统字200317 号: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4 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营、维修、管理企业划分类型试行

3、标准的通知.6 建设部令第 77 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8 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1992 年修改版.122国资厅评价函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 号:关于在财务统计工作中执行号:关于在财务统计工作中执行新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新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2003 年 11 月 4 日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 号)各中央企业:为加强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统计标准管理,规范企业规模分类标准,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型 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 号)和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草案) 印发给你们,请在财务会计统计和财务报告工作中遵照执行

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统计局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 143 号),对原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1992337 号)进行了修订,制定了统 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 号)。为确保财务会计信息口径可比, 财务统计和财务报告工作统一采用国家统计局新公布的规模划分标准。二、为满足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需要,我们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 划型原则,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02)及大中小型非工业企业划分标准 (草案)(财清办199553 号)的划型标准,对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中未列

5、 示的非工企业划分标准进行了补充,研究制定了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草案) 。请各中央企业在财务统计和财务报告工作中认真执行,如发现问题,及时与我委统计评价 局联系。附件:1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2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草案)附件 1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委、财政厅(局)、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3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按照法律规定,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研究制订了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6、请遵照执行。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的中小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订大中小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并提供相应的统计数据;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再制订与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分标准;对尚未确定企业划型标准的服务行业,有关部门将根据 2003 年全国第三产业普查结果,共同提出企业划型标准。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标准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于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

7、、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本标准以外其他行业的中小企业标准另行制定。四、中小企业标准为:工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 2000 人以下,或销售额 3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 40000 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 300 人及以上,销售额 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 4000 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建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 3000 人以下,或销售额 3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40000 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 600 人及以上,销售额 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 4000 万元及以上;其

8、余为小型企业。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 500 人以下,或销售额 15000 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 100 人及以上,销售额 1000 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批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 200 人以下,或销售额 30000 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 100 人及以上,销售额 3000 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交通运输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 3000 人以下,或销售额 30000 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 500 人及以上,销售额 3000 万元及以上;

9、其余为小型企业。邮政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 1000 人以下,或销售额430000 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 400 人及以上,销售额 3000 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 800 人以下,或销售额 15000 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 400 人及以上,销售额 3000 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五、本规定中,职工人数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末从业人员数代替;工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产品销售收入代替;建筑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工程结算收入代替;批发和零售业以现行统计制度中

10、的年销售额代替;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营业收入代替;资产总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资产合计代替。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七、企业类型的确认以国家统计部门的法定统计数据为依据,不再沿用企业申请、政府审核的方式。八、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经委等五部委 1988 年公布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及 1992 年公布的该标准的补充标准同时废止。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 政 部国 家 统 计 局二三年二月十九日国统字国统字200317 号:统号: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

11、法(暂行暂行)(国统字200317 号)一、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 号),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于统计上对工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企业划分规模。5三、本办法以法人企业或单位作为对企业规模的划分对象,以从业人员数、销售额和资产总额三项指标为划分依据。企业规模的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四、企业规模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上年统计年报每年划分一次。企业规模一经确认,月度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附表:统计上大

12、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行业名称指标名称指标名称计算单位计算单位大型大型中型中型小型小型工业企业从业人员数销售额资产总额人万元万元2000 及以上30000 及以上40000 及以上300-2000 以下3000-30000 以下4000-40000 以下300 以下3000 以下4000 以下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数销售额资产总额人万元万元3000 及以上30000 及以上40000 及以上600-3000 以下3000-30000 以下4000-40000 以下600 以下3000 以下4000 以下批发业企业从业人员数销售额人万元200 及以上30000 及以上1

13、00-200 以下3000-30000 以下100 以下3000 以下零售业企业从业人员数销售额人万元500 及以上15000 及以上100-500 以下1000-15000 以下100 以下1000 以下交通运输业企业从业人员数销售额人万元3000 及以上30000 及以上500-3000 以下3000-30000 以下500 以下3000 以下邮政业企业从业人员数销售额人万元1000 及以上30000 及以上400-1000 以下3000-30000 以下400 以下3000 以下住宿和餐馆业企业从业人员数销售额人万元800 及以上15000 及以上400-800 以下3000-15000

14、 以下400 以下3000 以下说明:说明:1.表中的“工业企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三个行业的企业。2.工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产品销售收入代替;建筑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工程结算收入代替;批发和零售业的销售额以现行报表制度中的年销售额代替;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的销售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年营业收入代替;资产总额以现行统计制度中的资产合计代替。3.大型和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各项条件的下限指标,否则下划一档。附件附件 2 2: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草案)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草案)行业名称行业名称指标名称

15、指标名称计算单位计算单位大型大型中型中型小型小型农林牧渔企业从业人员数销售额人万元3000 及以上15000 及以上500-3000 以下1000-15000 以下500 以下1000 以下仓储企业从业人员数销售额人万元500 及以上15000 及以上100-500 以下1000-15000 以下100 以下1000 以下6房地产企业从业人员数销售额人万元200 及以上15000 及以上100-200 以下1000-15000 以下100 以下1000 以下金融企业从业人员数净资产总额人万元500 及以上50000 及以上100-500 以下5000-50000 以下100 以下5000 以下地质勘查和水利环境管理企业从业人员数资产总额人万元2000 及以上20000 及以上600-2000 以下2000-20000 以下600 以下2000 以下文体、娱乐企业从业人员数销售额人万元600 及以上15000 及以上200-600 以下3000-15000 以下200 以下3000 以下信息传输企业从业人员数销售额人万元400 及以上30000 及以上100-40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