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理革命”与价格卡特尔的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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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论“经理革命”与价格卡特尔的法律规 制摘要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变革会在公司外部行为中反映出来。西方国家公司管理经历了股东大会中心主义到董事会中心主义的转变,现代又发生了“经理革命”。这种权力在公司机构间的移动过程相应地改变了价格卡特尔的表现形式,进而改变了法律规制卡特尔的方法。 关键词 经理革命;价格卡特尔;规制 Abstract: The reform of internal management system in a company can be reflected by the external behaviors of the company. Western companies

2、have experienced the transformation from the Centralization of Plenary Session of Shareholders to the Centralization of Board of Directors in management system. Moreover, in modern time, the “managerial revolution” has also taken place. Accordingly, the process of power shift in company structures h

3、as changed the expression form of price cartel, and changed the way in which the law regulates price cartel. Key words: managerial revolution; price cartel; regulation 近代以来发生在美国产业界的“经理革命”对现代企业管理产生了划时代的影响:现代公司法落实了这一革命成果规定了经理的特殊职权。这种落实必然会对营销方式产生外在的影响,而产生的外在影响是否达到了法律关注的程度、被何种法律所关注等问题并没有被充分揭示。西方的经济发展史表明

4、,企业规模的壮大是发生经理革命的前提,经理革命进一步促发了企业规模的膨胀和企业间的联合。这提示我们,在经理革命和垄断行为之间可能存在某种微妙的联系。 本文选取垄断行为中的价格卡特尔,分析其和经理革命的关系,意图从一个新的视角阐发价格卡特尔的动态性和规制价格卡特尔的复杂性。 2一、经理革命 众所周知,由于技术和运输业的发展,西方国家企业的组织规模发生了重大变化。20 世纪初期以来公司组织管理权经历的股东大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转移这一权力变动趋势及过程并没有终止,而是沿着原有的方向继续。20 世纪中期以后,西方跨国公司因全球业务的拓展,公司内部的信息交流日渐繁忙,原有的决策层和执行层之间出

5、现了信息传递阻滞和沟通障碍,进而影响了经理层对企业重大决策的快速反应和执行能力,美国一些公司开始对传统的董事会董事长式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变革,经理机构渐渐从董事会的幕后走向前台,在保留原有的执行权的同时,新增了一些原属于董事会的决策权。 “在美国经济的一些主要部门中,经理式的公司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的标准形式。在那些现代企业已经取得支配地位的部门中,经理式的资本主义已经压倒了家庭式的资本主义和金融资本主义”1。这种在当时美国经营管理上普遍性的现象,被钱德勒称为“经理式革命”。 自那时到现在,完成“革命”的西方国家一直承继着这一革命成果。20 世纪 60年代以来在西方产生的 CEO(Chief Ex

6、ecutive Officer)制度便是“经理式革命”成果的专业化和实践化。在某种意义上,CEO 的出现代表着将原来董事会手中的一些决策权过渡到经理层手中:CEO 除了拥有传统意义上的总经理的全部权力外,还拥有董事长的较大部分的权力。经理革命引发的公司内部的权力重新配置必然在管理和外部行动上产生某些新变化。 权力的集中使权力的行使更加专业、更加灵活,也会增强权力者利益的独立性和增加权力滥用的可能性。按照奥尔森的“集体行动逻辑”,集团行动的关键变量是集团的人数和管理者的个体利益。集团人数越多,越不可能采取集体行动;集团3越小,越是能够采取集体行动。管理者的个体利益也是影响决策的因素, “如果在购

7、买集体物品的任一水平上,集团收益超过总成本的量大于它超过任一个体收益量,那么就可以假设会提供集体物品”2。 西方国家公司制度是沿着管理权力越集中管理权力兑取利益越大这两条路线交错地向前发展的。总体上公司利益最大化和管理人员的利益最大化呈正相关关系。公司获得高额利润的传统方法是降低成本,但在现代经济条件下,达到同样目的更直接、有效的方法却是抬高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其中竞争者变为同盟者并共同联合起来控制价格就是最常见的方法。这决定了经理革命和价格卡特尔之间存在一定的内在和外在的关系。 二、 “经理革命”与价格卡特尔行为的契合 经营者联合控制市场价格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在所有促成价格卡特尔的条件中,有

8、外部条件和内部条件、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之分。内部主观条件是企业的合谋(或密谋)企图,外部客观条件是达成合谋的各种客观要素。一般只有在主客观条件同时齐备的情况下价格卡特尔才能形成,但企业获利本性和价格卡特尔的利益均沾特性决定了内部主观条件在价格卡特尔形成中的作用相对弱于外部客观条件。易言之,只要具备一定的客观条件,价格卡特尔就差打一个电话或发一个电子邮件了。 首先,公司利益最大化和经理人利益最大化的融合。 企业的本性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企业的行为目标是由企业的内部主体的共同目标支撑起来的。企业内部目标的不一致不但会引发矛盾,更重要的是因发生矛盾产生内耗会降低实现目标的可能性。 在企业发展史上,企业

9、内部矛盾的类型发生了阶段性的转变,即由雇主和雇员4的矛盾转变为所有者和代理人的矛盾。机器大工业改变了工厂手工业的生产方式,也改变了利益实现方式和分配方式资本追求剩余价值、劳动力价值以工资形式体现。在此情况下,企业利益具有了两重性:企业利益和企业成员的利益相对分离、企业主和成员之间存在利益冲突。企业行为自治阶段,内部利益的分配冲突主要以雇主强制或部分协商、集体谈判等方式解决,企业行为法治化以后,剥夺或牺牲内部主体利益而换取企业更大利益的行为成了企业违法行为。至此,劳动法作为强行法的方式成为了解决雇主与雇员的矛盾的标准,并使这一具有漫长历史的矛盾得到形式上和实质上的解决。 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股份

10、公司等组织形式的不断出现,职业经理人成为公司内部的新阶层,由于经理人具有劳动者与管理者的双重身份,其和公司所有者的新的矛盾自然就产生了,理论上称之为“代理人机会主义”的现象实际上就反映了委托代理人加入利益冲突之中的矛盾。这种利益冲突虽然集中体现在作为劳动者的利益分配的环节上,但因涉及管理者能力的发挥与企业的整体利益增长的关系,所以更为企业所重视。提高公司的经理薪酬是直接解决矛盾的有效方法。当承认公司财富的增长与经理个人的利益紧密关联并将经理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以激励的方式结合起来的时候,公司作为利益最大化主体的社会风险就渐渐地显现出来了。一方面公司的所有人会对同命相联的经理人员施以更高的信任度,

11、进一步放权给他让其充分施展个人的管理才能;另一方面经理人员为获得更大的利益会放胆利用公司这艘大船挑战更大的与其渔利相当的风险。在既定市场上,一方经济利益和既定目标实现程度越大,另一方的实现程度就越小,从而受到的强制压力也就越大。一些企业在外在竞争压力之下,采取非正常竞争手段侵害社会利益谋求不正当利益。联合起来共同获得高额利润是大企业的转嫁风险的理性选择,5也是增强个体利益的十分有效的方法。 联合行动排挤了“无形之手”建立了市场的“有形之手”。在 20 世纪 20 年代时,现代工商企业已在美国达到其成熟期。管理上的协调证明比市场的协调更为有利可图,亦即在管理上的有形之手已经显示其价值的那些经济部

12、门中,利益的内部激励起到了关键的作用。经理革命形成的权力日益集中及权力的协调会破坏市场得以正常运行的内在基础结构和信号系统,扭曲市场的资源自发配置功能。这种微观变动的扩散带来的是自由秩序资本主义向组织化的资本主义转变。 其次,权力集中导致组织规模的扩大。 在制造厂商成为协调者的工业中,制造公司会发展到巨大的规模,这时有关该工业目前的生产和分配以及未来的生产和分配资源的决策大权就会集中在少数经理手中3。权力的集中和权力的扩张总是相伴而行。为稳定生产和销售,企业通过“向前一体化”或“向后一体化”的方式来壮大自己的规模,而规模的扩大又进一步增强了市场力量。 “对大量生产和大量分配进行管理协调能带来利

13、润的那些工业中,少数大型纵向结合的公司很快就取得了支配地位。集中和寡头垄断的局面就会出现,这是管理协调的需要和追求利润的结果” 4。 权力的扩张和企业规模壮大的过程是市场结构集中的过程,这奠定了创建价格卡特尔的客观经济基础。创建和执行价格协议成本的大小将直接影响价格卡特尔的“成功”的机率。有两种类型的市场结构易于生成价格密谋,要么厂商的数量很少;要么有较大数量的厂商,但在规模上其中一两家厂商占支配地位。通常情况下,厂商的数量越少,达成协议过程中用以沟通的成本越少,达成价格协议的可能性越大。美国司法部 1910 年至 1972 年间关于操纵价格的 606 个案例中,每件案例所涉及的厂商最常见的是

14、 4 个,半数案例涉及 8 个或更少5。较少的厂商不仅6节约达成协议的成本,也能提高监督协议执行的效率。 三、经理革命与价格卡特尔的法律规制 经理革命在公司管理上具有里程碑意义,但其在改变公司的管理模式和经营范围上的成就掩盖了在市场结构上发生的影响。一些经济学家延续地分享并满足于亚当斯密的劳动分工反映市场发展程度的说法。这种说法对于 19 世纪中期以前的情况来说是合适的,但对于完成了运输和通讯方面的基础设施后的经济体系却不贴切:如果想在容量巨大的销售市场获得高额利润,则需要日益增加专业化及要求有更为仔细的规划来协调,这种协调最为便捷的方式就是价格卡特尔,权力集中情况下的价格卡特尔如同权力一样具

15、有灵活多变的特性。 首先,经理革命进一步加剧了价格卡特尔的转型。 历史地看,股东大会中心主义、董事会中心主义、经理中心主义之管理模式的转变与价格卡特尔的类型的变化如影相随。 股东大会中心主义时期,权力分散,公司的重大管理活动由集体决定,重大活动的后果由集体承担。制订有关获得高额利润的卡特尔协议需要成员进行民主决策,议定的卡特尔协议如同其他商品交易关系一样最终以正式的“公开契约”的方式制成。对于卡特尔本身和成员企业而言,结成卡特尔是个事关成员集体福利的“大动作”,应谨慎对待。由此建立的卡特尔被称为正式卡特尔, “公开契约”既是卡特尔成员的公开允诺、行动指南,也是卡特尔组织集体惩罚违反约定者的标准

16、,当然,它也是反垄断执法机关可以轻易得到并施以制裁的把柄。在美国,最早的卡特尔判决可以追溯到 1898 年的 Addyston 铸管案(注:占据美国中西部水汽管道2/3 市场的铸管企业结成卡特尔,被法院判为非法。作为初期个案的规制原则基本7上属于“一事一议”原则。在经历了 1927 年“川通陶瓷”等案件,直到 1940 年“麦迪逊”案确立了“一律禁止”的原则,即本身违法原则。但当时价格卡特尔的类型主要是传统的书面形式,并不适用于无纸化的新型价格卡特尔。), 其后经历了标准石油公司案、烟草公司案和 1927 年 Trenton 陶瓷案,直到 1940 年的“Socony Vacuum”案,都是公开契约形式的卡特尔案例,通过一系列案件法院最终确定了正式卡特尔的本身违法性:“只要执行了任何统一价格的协议,其目的和结果都是削弱竞争。不管所制定的价格是否合理,只要有能力制定价格,就有能力控制市场,也有能力人为地制定不合理的价格。 ”(注:“正式卡特尔的消失成为美国反托拉斯法令的主要成就”。见美波斯纳:反托拉斯法(第二版),孙秋宁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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