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化解行政争议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37694398 上传时间:2018-04-21 格式:PDF 页数:1 大小:366.9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多措并举化解行政争议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多措并举化解行政争议》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多措并举化解行政争议(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6版 版 版 版 版 版 版 版13年7月2日 星期二 总编室主办 责任编辑 陈 冰新闻热线()6755710电子信箱押chenbingcn / 河南版 多措并举化解行政争议河南法院在行政审判中,积极探索协调解决行政争议的新方法,完善协调解决行政争议新机制,注重运用协调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并推行圆桌审判,“官”、“民”在诉讼中平起平坐,增进群众与政府之间的谅解和信任,从而最大限度地促进官民关系的和谐,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商水县人民法院转变理念,创新机制,引入行政协调和解、圆桌审判、联席会议等机制,多措并举化解行政争议,得到了行政机

2、关的好评,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称赞。 2002年4月,雷某驾驶农用三轮车同其妻路过汾河堤段,因该堤段上有一南北沟,引起翻车,造成雷某严重骨折6级伤残,其妻当场死亡。雷某以汾河段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案件先后经两级法院,民事及行政一审、二审、再审,前后8场诉讼,历时8年,雷某均败诉。其间,雷某多次赴市、省并进京上访。为使雷某能够尽快得到赔偿,法官4次到汤庄乡政府,10多次到水利局、汾河段,近百次的电话联系,与县水利局领导进行沟通协调,水利局最终同意赔偿7.2万元并当即履行,雷某撤回起诉,双方和解。 “8年的恩怨化解了,俺心里也亮堂了,思来想去,俺得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这事给俺处理的真不赖,俺特意做

3、面锦旗送给你们。 ”雷某向法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为解决行政案件“官了民不了”现象的发生,商水法院创新工作理念,引入协调结案机制,将案件协调贯穿于审判的全过程,注重案外相关情况的调查了解,吃透案情,把握协调时机,不放弃任何协调和解的机会。发挥社会力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代表、律师等参与到案件协调中来,彻底化解纠纷。通过协调和解,原告主动撤诉率均在50%以上,既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及时化解了行政争议,还能使部分行民案件一起解决,达到了双赢。王老汉因宅基地办证,平生第一次将县政府告上了法庭,还没开庭说话就有点发抖,审判长王海水似乎看出了王老汉的心思,主动上前与王老汉搭话,向他

4、介绍了圆桌审判制度。庭审结束后,王老汉说:“说实话,人一辈子能有几次到法院,何况还是跟政府打官司,来到法院坐到审判庭心都怦怦跳,更别说在法庭上说自己的想法和要求、进行法庭辩论了,一进法庭脑子一片空白。但坐到这个圆桌旁,我心里的顾虑一下子打消了,也不紧张了,大家在宽松温馨的环境里把事情解决了,这形式真是太好了,没想到庭还能这样开。 ” “民告官”案件中,人民群众处于弱势地位,给原告精神上带来很大的压力,打官司时对行政机关的抵触情绪较大;而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则认为坐被告席有损“面子”和尊严,不愿意派人出庭应诉,尤其是行政首长出庭的就更少。僵硬的坐堂问案式审理,双方对抗性强,矛盾容易激化。商水法院

5、通过探索创新审判理念,将少年犯罪圆桌审判制度引入行政审判,法官与原、被告围桌而坐,拉近三方距离,着力缓和双方情绪,在宽松和缓的拉家常氛围中,协商解决或公正裁判行政争议,从而搭建起一个拉近距离、平等对话交流、协调化解矛盾的平台,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县住建局对康某的违法建筑下发了限期拆除决定书,康某不服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由于该类案件如果强行判决,还牵涉到下一步的执行难问题,商水法院行政庭法官经过缜密考虑后,启动了联席会议,组织康某与住建局、政府法制办和相关代表进行了听证,办案人员逐条向康某解释法律规定,并深入现场勘验,逐条逐项讲明了康某的建筑违法之处,康某彻底明白了,便主动拆除了违章建筑。

6、为加强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及时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水平,该院与县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沟通协调、相互配合,最大限度地化解争议问题,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了良性互动交流机制。2012年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12次,化解疑难案件21起,无一起反悔,无一起上访。行政审判卓有成效地开展使商水县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撤诉率每年均在50%以上,信访案件大幅下降,2012年以来无一起涉行政审判信访案件发生,行政机关对审判工作满意率达100%,商水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后两次获全省先进。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以妥善处理行政争议,推动依法行政、促进官民和谐为

7、工作主线,积极探索运用庭前引导、庭中协调、庭外借力 “三步棋”,稳妥推进行政审判工作。去年,该院受理行政案件43件,结案42件,结案率为98%,其中协调撤诉31件,调撤数占收案数的72%。针对目前出现官民纠纷时仍有相当数量的群众存在不会告、不敢告、不愿告的问题,林州法院法官们将官民纠纷引入法制化轨道。一方面,与信访局建立定向工作联系,对有上访苗头的当事人引导通过诉讼解决纠纷,通过定向联系、依法介入,先后引导多名信访或准备信访人员通过诉讼解决了行政争议。另一方面,运用电台、电视台、报纸,广泛宣传行政审判职能和作用,组织行政审判法官深入全市2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向群众解说,在乡镇人口密集地张贴行政

8、诉讼宣传资料6000余份,使广大群众相信法院、相信法律能给群众撑腰,为群众“壮胆”,替群众“仗势”,受了委屈,讨“说法”的最好选择是法院。同时,林州法院与行政机关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发现有行政诉讼案件及时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做到早发现、早沟通、早引导、早处理,促使案件协调撤诉。对于群众普遍关注的案件,审判之前,先向社会公布,让群众旁听,越来越多的老百姓通过旁听诉讼,长了见识、开了眼界、受了教育,开始相信行政审判,进而从容走上法庭“告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能争取当事人平等协商的契机,充分发挥行政首长在协调化解中的决策导向作用。”林州法院行政庭庭长赵志发说。去年,该院以政府为被告的3起行政案件,

9、分管法制的领导出庭应诉率达100%,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老百姓逐渐打消了与行政机关对簿公堂的“畏惧”,而行政首长们则主动把自己从“官”架子上放下来,逐渐适应走进法庭,与老百姓面对面地评理。林州市横水镇杨伯山屯村的杨某与横水镇政府签订了双孢菇养殖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约定,政府帮杨某征地引水,并负责技术指导,回收双孢菇。后由于技术、养殖等多方面的因素,有三分之一的菌种未出芽,长出来的双孢菇也严重 “缩水”,产量低,无法进入市场,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杨某赔了钱,一肚子怨气无处发泄,便一纸诉状将横水镇政府推上了被告席。杨某虽然将镇政府告上了法院,但其却并不信任法院,四处扬言:“只要我败了官

10、司,那肯定是官官相护。”到了开庭的那一天,令杨某没有想到的是,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居然坐到了对面的被告席。经调查,杨某与镇政府订立的合同是一个无偿单务合同,对于造成的损失,政府没有过错,而杨某也拿不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应驳回杨某的诉讼请求。经当庭协调,镇政府主要领导当庭承诺,政府会想尽办法全力帮助杨某重新搞好养殖,杨某当庭表示撤诉。林州市计生委原主任郝增昌在出庭时说: “在庄严的法庭上,我真切地感受到什么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不再是 父母官了。”林州法院自2009年起,坚持每年向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报送行政审判工作年报,用翔实的数据列举上年行政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并对审判工作

11、中涉拆迁案件的审理、行政纠纷的协调化解工作以及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等突出问题,分门别类予以详尽阐述。今年以来,该院向行政机关发出的司法建议反馈率达100%。为延伸行政审判职能,林州法院与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讨解决执法、司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季度推出行政审判白皮书,及时就个案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不断完善。据统计,四年来,林州法院行政审判人员为行政机关举办法制讲座60余场次,参加听课的行政长官及执法人员达4500余人次,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咨询220余次,提出口头或书面司法建议40余条,针对行政执法中普遍存在的一些瑕疵,先后几次专门撰写

12、10多个案例,印制1000余份,赠送给行政执法机关借鉴。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带来执法水平的提高。开庭审理行政案件时,该院经常主动邀请执法人员参加旁听,听别人为何诉讼,想自己如何执法。全市所有执法人员都有旁听行政诉讼的经历,有的达几十次,从而把处理案件的过程变成理顺关系的过程、化解矛盾的过程、教育执法人员的过程。对于重大疑难及涉群体性行政诉讼案件,该院积极邀请党委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实现监督与支持的互动。去年11月1日,该院邀请了有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部分县区法院行政庭、辖区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参加,公开开庭审理了112名村民诉五龙乡镇政府行政合同侵权案,群众对法院的“阳光审判

13、”交口称赞。同时,林州法院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典型案件的宣传,增强法官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规范行政。并邀请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典型案件的开庭审理,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应诉能力;对于重视和支持行政审判的经验和做法予以宣传和推广;对非法干扰行政审判、妨碍行政诉讼的典型要进行通报或者曝光,维护诉讼秩序和法律尊严。林州:善理 “ 官民”纠纷 本报记者 冀天福 本报通讯员 李 广行政审判是民主政治的“晴雨表”,是官民关系的“润滑剂”,是社会稳定的“减压阀”。为规范行政审判,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化解行政争议,构筑官民沟通的桥梁,助推社会

14、和谐。2009年以来,该院连续四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单位”。郸城县境内扩宽省道207线的过程中,沿途部分群众对县政府下发的土地征用决定不服,认为赔偿标准较低,并自发组织长期阻挠施工,多次发生群体性上访围堵县、乡两级政府大门事件,严重影响了道路施工进度和沿途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得知该情况,郸城法院主动请缨,抽调立案庭、行政庭得力干警组成工作组,深入群众家中,劝导群众走行政诉讼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做大量的群众工作,最终使他们意识到只有依法办事才能最终解决问题。该案立案后,经开庭审理,行政审判法官多方协调,最终使群众得到合理补偿后主动撤回起诉。该院行政

15、审判实践中,把行政协调、和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采取换位思考、营造氛围、寻找症结、消除根源、因地制宜、分段协调、联络互动、借力协调等方法,大大提升了行政案件协调、和解结案的成功率。在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维权的同时,督促行政机关及时修正错误或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相应的补偿,从而妥善化解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官”、“民”和谐。 2012年,该院在审理的毛某诉郸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赔偿一案,立案之初,因原告诉讼期望过高,双方对立情绪较大,如处理不好,就可能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为处理好此案,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并没有急于宣判,而是给双方当事人适当的时机,思考各自存在的问题。同时,又以庭审查明的事

16、实为基础,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促成双方相互谅解,行政机关主动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原告撤诉。同时,积极建立县、乡两级行政疑难案件协调委员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探索行政争议多元协调机制,积极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努力避免“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做主”现象的发生。与郸城县相邻的鹿邑县在对县城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李某等182名村民对该县政府作出的土地行政裁决不服联名提起行政诉讼,该案被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郸城法院管辖。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因村民对县政府土地征用拆迁补偿不满,曾与施工方发生激烈冲突,并多次围堵县政府大门,甚至发生赴省进京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为了妥善处理该案,承办法官没有轻易开庭,而是先后数次驱车前往鹿邑县该城中村走访群众,了解争议焦点,并当场给群众讲解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大量的摆事实、讲道理、做思想工作,使村民们逐渐消除了抵触情绪。同时,承办法官又及时召集群众代表和该县部分人大代表及政府部门相关人员召开联席会议,现场进行协调、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共识。开庭审理当天,该县主要领导到庭应诉。村民代表李某当庭表示:“县政府主要领导能够亲自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