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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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四川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培养工作的规定培养工作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各学院应根据本规定的要求,结合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做好本学科、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 一、培养目标 博士研究生教育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促进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文化以及社会的发展。培养博士生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本学科高层次专门人才和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博士生的具体培养

2、目标是:1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遵纪守法,开拓进取,努力创新,虚心从善,树德养身,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了解学科前沿动态,同时要掌握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高校教学工作的能力,具有主持较大型科研、技术开发项目,或解决和探索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能力;必须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具有一定的国际视

3、野,能较为熟练地进行国际学术交流。3身体健康。 二、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原则上按一级学科制订,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应建立硕士博士贯通的课程体系。各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是实现本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具体实施方案,是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基本教学文件,也是进行培养工作、教学管理和质量检查的主要依据。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由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所在学院会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讨论制订,包括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研究方向、培养方式、课程设置、中期考核、科学研究、学位论文等方面的内容。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应体现对本学科、专业各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共同要求,要对博士研究生在本门

4、学科和所必需的相关学科上应掌握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的深度、广度和前沿动态提出明确要求,对应阅读的专著和文献资料目录,课程学习方式和考核方式,对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应具备的能力以及博士学位论文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博士研究生新生入校后,应根据本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方向和个人特点,与导师共同制定出其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要充分注意因材施教,发挥博士研究生的特长和积极性、创造性。每位博士研究生制订好个人培养计划后,应填写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 ,经导师和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交学院备案后执行。学生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个人培养计划,要征得导师及学院

5、主管领导的同意,在每学期选课期间修改,课程最终选定后则不能再修改个人培养计划。 三、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严谨的学风和治学态度,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各个环节。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提倡组成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协助导师工作。指导小组一般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以利于拓宽博士研究生的知识面,开发其创新能力,促进其全面发展。指导小组成员在导师领导下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导师、指导小组和博士研究生的积极性,师生合作,教学相长。在保证培养目标的前提下,鼓励导师、指导小组采

6、取行之有效、灵活多样的培养方法,提高培养质量。 四、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 3 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 6 年。 五、学科方向及研究方向 学科方向是直接在一级学科下设置的方向。应根据我校本学科的特点与优势,密切关注社会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中具有重大意义或发展前景的领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趋势,科学凝练学科方向。学科方向个数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 9 个,且在未来几年内应基本保持稳定。每个学科方向应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充足的研究经费,有学术带头人和结构较为合理的学术梯队(不少于 3 人) ,能开出本学科方向的相关课程。研究方向是设在二级学科(即专业)下的方向。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应根据本学科

7、的特点,充分发挥学科的优势设置研究方向。一般每个专业设置 3-5 个主要研究方向,每个研究生方向应有 2 个及以上导师招生。研究生方向划分不宜过窄,且在未来几年内应基本保持稳定。 六、课程设置(总学分为 21 学分) 1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 学分)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为必修课。通过听课、课堂讨论、阅读原著、写读书报告等方式学习。要求博士研究生较好地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并能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经过学习和研讨,要求博士研究生在教师指导下结合本专业特点撰写一篇课程论文,并通过课程考试。课程共 36 学时,学分为 2 学分。2专业课和相关学科课程(16 学分)专业课要注意拓宽

8、基础,跟踪国内外学科发展的新趋势。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拓宽专业基础需要的基础理论课和实验课;二是为进入学科前沿或结合研究课题需要的理论专著、研究专题等课程;三是为适应学科发展,学习有关跨学科的课程。每个学科一般安排 1-2 门学科平台课,每门课程一般不低于 3 学分。其他专业课程一般要求 2-3 门,每门课程一般不低于 2 学分。专业课和相关学科课程总学分数不低于 16 学分。要注意解决好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位课程的衔接和区分。课程学习可以实行授课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要严格组织考试。为拓宽博士研究生的知识领域,提高创新能力。要在专业课学习中规定足够的阅读面和阅读量。要鼓励博士研究

9、生选修一定数量的跨学科课程。3研究生综合素质系列课程(1 学分)4学术交流活动(2 学分)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参加学术活动应不少于 15 次,其中有 2 次为自讲报告,学分为 2 学分。 七、课程考试 博士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考前应组织考试小组,由考试小组主持考试(包括会审试题,确定考试方式和评分等) 。考试小组由包括任课教师在内的三名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考试方式可采用笔试,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评分采用百分制,必须保留试题、试卷。基础理论和专业课要逐步推行综合考试,也可进行单科考试。考试范围为本学科培养基本要求中所规定的博士生在本门学科和必需的相关学科中应掌握的基

10、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本门学科及相关领域的前沿动态。 八、中期考核 博士研究生在第二学年下期要对其进行一次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的要求按四川大学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的规定办理。 九、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是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明确研究方向,收集资料,进行调查研究,确定研究课题。应在教研室或科研组作论文开题报告,听取意见。论文选题确定后,应拟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填写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交所在学院审核并保存,同时每学期向所在学院提交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学期进展报告 。要积极组织博士研究生参加具有较高水平的科学

11、研究工作,参加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学术活动以及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博士研究生的科学研究工作和学位论文工作按照不同学科特点,可以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也可以是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高新技术和重大工程技术的开发研究。研究课题应强调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密切联系,并尽可能与导师及其所在博士学科点所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相结合。要让博士研究生在科研实践中不断提高科学研究工作和组织科研活动的能力。博士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独立完成,博士研究生从事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时间应不少于两年。博士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

12、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工作中作出创造性成果。为确保博士学位授予质量,可将博士研究生的毕业与授位逐渐分离,以提高博士研究生授位的要求。学校对博士研究生授位时科研论文发表的基本要求,应按照四川大学学位授予相关规定办理。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后,经导师及指导小组审核,认为符合答辩要求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对于未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长学制研究生(提前攻博、硕博连读、3+2+3 研究生) ,若就此终止学籍离校,学校可发给博士研究生结业证书。若自认为即使延期毕业,论文经修改后仍无法到达博士学位要求,同时答辩委员会认为其论文已达到相同专业硕士学位水平,经本人申请,导师、学院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可转为原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并按硕士学位要求,改做硕士学位论文,重新参加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研究生学籍一旦改为硕士研究生以后,不得再申请转为博士研究生,若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仍未通过,学校只能发给硕士研究生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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