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验证说明

上传人:老** 文档编号:367931 上传时间:2017-02-09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43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验证说明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验证说明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验证说明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验证说明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验证说明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验证说明》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验证说明(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验证的说明各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经教育部主管部门同意,我中心已于日前下发了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为有效识别申请人提交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成绩单,各认定机构可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验。我中心也在此提供部分相关样本(见附图),供各认定机构参照。教育部规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合格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长期有效)。其中,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两个

2、科目,科目一、二分别为: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三个科目,科目一至三均为: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先由试点省份组织实施。教育部还规定,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栏目及面试科目应与申请人报考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所考学科一致。请各认定机构根据上述相关信息,认真验证,把好“入口关”。有不能确定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中心。点击阅读:关于教师资格证统考成绩管理 统考成绩全国有效通知 2013 年各省市成绩查询信息附 1: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样式附件 2:笔试合格面试不合格成绩查询结果附件 3:笔试有一科不合格的成绩查询结果附件 4:笔试面试都合格成绩查询结果附件 5:笔试合格但未参加面试成绩查询结果附件 6:高中笔试面试都合格成绩查询结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教师资格考试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