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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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重要的教学环节。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够初步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根据专业性质有所侧重地培养以下几方面能力: 1.调查研究、中外文献检索与阅读的能力。 2.综合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独立研究与论

2、证的能力。 4.实验方案的制定、仪器设备的选用、安装、调试及实验数据的测试、采集与分析处理的能力。 5.设计、计算与绘图的能力,包括使用计算机的能力。 6.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相结合的文字及口头表达的能力。 7.撰写设计说明书或论文的能力。 3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时间 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理、工、农科学生不得少于 15周(包括评阅和答辩时间) ,经管、艺术及文科学生可酌情减少,但一般应不少于 10 周。工作内容的具体要求见金陵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内容的基本要求 。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 各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流程应符合金陵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

3、作流程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工作 (一)学校领导、教学主管部门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各阶段,深入学院、专业,有重点地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及教学质量开展检查、评估与总结,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 (二)二级学院负责人对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负责,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和具体考核评分办法,并亲自深入到教师、学生中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动员工作。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要听取各有关专业系(室)的工作汇报;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要深入细致地了解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思想动态,积极配合教

4、学部门圆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按照学校的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准备工作、进展情况和答辩工作进行部署与检查,并做好总结工作。 4 (三)各专业系 (室) 应根据本专业教学要求及人才培养目标,研究制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系主任应认真负责地安排落实指导教师,审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动员, 组织落实课题到位, 审查任务书及开题报告填写情况。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及时了解进展情况,组织中期检查,并对结果进行审定,组织、安排本专业系(室)教师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做好工作小结。 (四)辅导员、班主任应积极配合教研室做好学生在选题、收集

5、资料、撰写开题报告、开展研究、撰写论文、准备答辩等工作中的思想工作,经常与教研室通报学生的思想动态,对学生加强管理。 (五)学生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 ,必须严格审查,严格要求,加强管理。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一)选题原则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 2.避免大而空,题目难度要适中,工作量大小合理,保证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完成。 3.应尽量结合社会实践、生产、科研、实验室建设等任务,选择有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各专业结合社会生产实际类型的课题应占 60%以上,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年更新率应大于 30%,若选择旧题,必须做到

6、“旧题新做” ,要有新的内容 5 和要求。 4.坚持一人一题。对于工作量大的课题,可组织数名学生组成团队,协同攻关、分工设计(研究) ,但须明确每人一个子课题,或用副标题区别。子课题立足于大题,分别展开。明确每个学生须独立完成且能满足教学基本要求,使其受到全面综合的训练。 5.下列情况的选题不宜安排学生做毕业设计(论文) : (1)偏离本专业所学基本知识。 (2)范围过专、过窄或内容简单,达不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3)本科生难以胜任的高新技术。 (4)毕业设计(论文)期间难以完成或不能取得阶段成果。 (二)审题、选题的工作程序 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并填写金陵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

7、文)选题、审题表 ,经所在专业系(室)讨论和专业系(室)负责人审定后向全体学生公布。 选题遵循 “双向选择” 的原则进行, 学生根据公布的设计 (论文)题目自由选择,各专业再根据学生人数和教师指导能力进行调整后确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填写与下达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由指导教师根据各课题的具体情况以及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填写,经学生所在专业负责人审查后生效,并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一周内发给 6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中,除布置整体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资料、 数据外, 应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和量化的工作要求。由多个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 应

8、参照 金陵科技学院毕业设计 (论文)选题、审题表中的内容,明确毕业设计(论文)学生须各自独立完成的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内容必须按有关要求用黑墨水笔工整书写或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填写后按标准格式导出打印,不得涂改或潦草书写,禁止打印在其它纸上剪贴。 毕业设计 (论文) 任务书一经审定, 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变更原因,经所在专业负责人同意,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变更。 五、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指导教师由讲师或同等职称及以上且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

9、作。鼓励聘请企业技术人员(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同时须有本校教师一同参与指导,把握教学要求与进程。指导教师由专业系(室)安排,经学院分管教学负责人审查后方可担任。 (二)每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 10 人,其中讲师不超过 8 人。 (三)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应始终坚持把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放任自流或重使用、 7 轻培养的现象。 (四)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1.按规定选择课题,填写金陵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

10、)选题、审题表 ,报所在专业系(室)审批。 2.课题审查通过后,指导教师应按要求认真填写金陵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经专业系(室)审核通过后下发给学生。 3.审定学生拟定的论文大纲、 外文参考资料译文、 开题报告。 4.按任务书的要求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进行答疑与指导。在指导过程中要认真填写不少于 6 次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并以此作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结束时评定成绩的参考依据。 5.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要按照学校统一格式撰写。 6.答辩前,指导教师要对所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认真审查,并指导学生对设计成果进行修改,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

11、作能力、设计(论文)质量写出评语。毕业设计(论文)评语应包括以下内容: (1)学生是否较好地掌握了选题所涉及的基础理论、基本技 8 能和专业知识。 (2)学生是否具有一定的外语能力、计算机能力以及创新能力。 (3)学生是否按要求的内容及时间, 独立完成了毕业设计 (论文)各环节所规定的任务。 (4)毕业设计(论文)完成质量和在完成过程中表现出的创造性工作情况。 (5)学生独立工作、独立思考、组织管理、口头表达和与他人合作能力等情况。 指导教师对学生是否具有答辩资格提出初步意见后交给评阅人评阅。 7.答辩结束后,指导教师要根据有关规定及时验收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资料、成果并交给专业系(室)统

12、一归档。 8.根据安排,参与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以及答辩工作。 六、毕业设计(论文)对学生的要求 (一)学生应根据本专业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结合自己具体情况进行选题,在题目确定后必须尽早与指导教师联系,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准备工作。 (二)根据指导教师的任务书,认真做好开题工作,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大纲、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 、外文参考资料译文(附原文) 。 (三)尊敬教师,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 9 (四)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并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弄虚作假,不抄袭他人成果或请他人代做毕业设计(论文) 。否则,毕业设计(论

13、文)作“不及格”处理。 (五)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因事、因病离校或不能按时接受指导,应事先向指导教师和班主任请假, 否则作为旷课处理。 凡随机抽查三次缺勤者,评分降低一级。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 1/3 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毕业。不及格学生可向学校提出重修申请,经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安排在下一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进行。 (六)学生应按计划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参加答辩。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必须符合金陵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否则不能取得参加答辩资

14、格。 (七)毕业设计 (论文) 成果、 资料应及时交给指导教师归档,学生不得擅自带离学校,经指导教师同意可作为论文发表。 (八)学生必须保质保量完成设计任务, 没有完成毕业设计任务或毕业设计成果及论文没有通过答辩资格审查者,不予参加答辩。 七、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与答辩 (一)答辩资格的审查 毕业设计(论文)被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 10 成绩记为不及格: 1.未完成规定任务者(包括文字部分、图纸部分等) 。 2.有重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未修正者。 3.设计 (论文) 期间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 1/3 者。 4.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情况严重者,弄虚作假、伪造实验数据者等

15、。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抄袭检测环节,毕业设计(论文)的抄袭检测重复率未达到学校规定要求者,不能参加答辩。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 1.为了保证评阅环节的质量,毕业设计(论文)建议由答辩小组中一名成员进行详细评阅,并写出评阅评语。 2.指导教师不能兼任被指导学生的设计(论文)评阅人。 3.评阅教师在答辩前,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相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准备好不同难度的问题,供答辩中提问选用。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 1.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必须进行答辩。专业系(室)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 2.毕业设计 (论文) 答辩工作由各二级学院

16、毕业设计 (论文)答辩委员会组织,由答辩小组实施。 答辩委员会委员一般为 5-7 人,由学术水平较高、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答辩委员会委员主要任务是:领导本专业的全部 11 答辩工作, 制定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 组织学习和掌握评分标准;指导、检查各答辩小组工作;审核答辩小组上报的成绩。 答辩小组一般为 3-5 人,答辩小组成员原则上由本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者担任,也可到企业或用人单位聘请技术人员。组长一般应由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答辩委员会委员担任。提倡聘请校外生产、科研等单位或毕业生用人单位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专家参加答辩。请校外人员参加答辩,须事先经院(部)答辩委员会委员批准。 各二级学院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第十三周,向学校提交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分组情况及安排,报教务处合作教育与实践教学管理科。 3.学生在答辩前要预先准备,首先汇报 10 分钟,然后接受质询,教师提问 1020 分钟左右。答辩中的提问和学生回答的问题应做简要记录。 八、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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