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潮安区树基纸品厂瓦楞纸(含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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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潮环建201727号关于潮州市潮安区树基纸品厂瓦楞纸 (含高强)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潮州市潮安区树基纸品厂:你厂报批的 潮州市潮安区树基纸品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潮安区环保局对报告书的初审意见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潮州市潮安区树基纸品厂瓦楞纸(含高强)改扩建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凤塘镇后陇新和管区的潮州市潮安区树基纸品厂第一至第四车间(第四车间为“潮州市合丰特造纸有限公司”)内,占地面积 50000m2,建筑面积 49140m2,总投资 1.5 亿元,新增瓦楞纸(含高强)生产规模 6.2 万吨/年。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

2、调整现有瓦楞纸生产线的产品规格和机速,将设计产能由 5.2 万吨/年调整为 4.0 万吨/年;拆除现有的 8t/h、10t/h、20t/h 的 3 台燃煤锅炉,新建 1 台 30t/h 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 保留现有1台15t/h燃煤锅炉作为备用锅炉。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规模 7.4 万吨/年的高强瓦楞纸生产线一条(新增 4800 型造纸机 1 台),更换现有高强瓦楞纸- 2 -制浆生产设备;拆除 15t/h 备用燃煤锅炉,新建 1 台 25t/h 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项目全部建成后,全厂(第一至第四车间)纸制品生产规模共 21.8 万吨/年。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

3、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并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二)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能耗、物耗和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并按照“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原则,持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三)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4、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厂区给排水系统。 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 执行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544-2008)排放限值,其中氨氮浓度按 4mg/L 进行控制。项目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须达到 90%以上。(四)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大气污染防治和锅炉整治的相关要求,实施锅炉污染防治;使用优质、低含硫率的燃料煤,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锅炉- 3 -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的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

5、厂界二级标准值;员工食堂厨房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限值。(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六)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 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属于严控废物,必须规范贮存,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七)结合项目环境风险因素,制订完善环境应急预案,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

6、境事故应急体系,并与区域事故应急系统相协调。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生产、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杜绝事故性排放造成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八)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 并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系统,且与环保部门有效联网,自觉接受实时监控。按照相关规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运行过程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 4 -三、项目建成后,外排废水和废气中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27.6吨/年、1.3吨/年、 99.6吨/年、 80.1吨/年, 具体指标由潮安区环保局核拨。四、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五、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六、项目建设应严格做到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向我局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七、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潮安区环保局负责。潮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 年 6 月 26 日抄送: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潮安区环保局,广东省环境科学研 究院。(共印发8份, 其中潮州市潮安区树基纸品厂2份, 抄送单位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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