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道路运输非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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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广元市道路运输非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 工 作 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从严整治非法营运行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运输非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一、指导思想按照省政府整治非法营运“一牵头三联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媒体联动)的工作原则,坚持属地负责、依法治理,强化监管、依法惩处,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思路,采取上下齐动、部门联动、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同步开展道路运输非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道路运输非法经营行为,维护合法经营者权益,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运输环境。二、整治目标

2、、范围、方式及对象(一)整治目标。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扣非法营运车辆,处理非法营运人员,打掉操控非法营运团伙,惩处暴力抗法人员,使非法营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明显减少,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明显增强,交通秩序和道路运输环境明显好转。(二)整治范围。在全市范围内同步集中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各县、区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非法营运整治工作的组织领 2 导。(三)整治方式。坚持集中整治和长效治理相结合。集中整治期间,从相关执法单位抽调足够的执法人员组成综合执法组,集中力量全面开展联合执法,在较短时间内迅速解决重点区域、重点线路非法营运较为突出的问题。长效治理期间,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长效

3、机制,保持对非法营运长期的高压震慑态势,使非法营运整治工作形成常态。(四)整治对象:1依法依法查处查处非法非法营营运运车辆车辆。 。依法查扣或收缴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未取得营运证照或伪造营运证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小轿车、面包车、客货两用车、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电动三轮车等各类非法营运车辆。2整治非法整治非法营营运运较为较为突出区域的交通运突出区域的交通运输输秩序。秩序。以汽车站、火车站、飞机场、风景旅游区、商贸中心、宾馆、学校、居民小区的周边和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为重点,以点带面,整治各类车辆沿街沿路乱停乱放,非法揽客、组客的违法行为。3 严厉严厉打打击带击带有黑社会性有黑社会性质

4、质的非法的非法营营运运团团伙。伙。对非法营运团伙的组织者、牵头人,以及屡教不改和抗拒执法的非法营运者,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 严厉惩处严厉惩处徇私枉法行徇私枉法行为为。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以及利用职权私养非法营运车辆、为处罚非法营运打招呼说情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3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市政府成立广元市道路运输非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执法组、舆情信息组、信访维稳组、宣传保障组和督查监察组。(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整治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

5、部署;负责全市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收集、总结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研究和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矛盾、问题。(二)综合执法组。负责各类非法营运行为的查处、非法营运车辆的查扣以及非法经营行为的处罚;打击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暴力抗法的黑恶势力;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抄告司法机关依法强制执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运管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残联。(三)情报舆情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有关社会稳定情报信息的收集、报送和研判、处理,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报告或向相关部门通报可能发生的因整治非法营运引发的各类不确定、不安全、不稳定信息及突

6、发事件信息,并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有效处置。加强网络舆情的管理和监控,及时封堵、删除、控制负面网络舆情,严防负面信息的网上炒作。牵头单位:市委维稳办。责任单位:市网管中心、市公安局、市委群工局、市运管处。 4 (四)信访维稳组:负责协调处理整治非法营运中出现的有关信访和群体性上访,及时协调处置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和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牵头单位:市委群工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运管处、市残联。(五)宣传和保障组:负责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跟踪报道,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负责整治工作和违法行为处理的法律保障支持和服务;负责整治行动保障工作;协调特殊对象的有关保障工作。牵头单位:市委

7、宣传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六)督查监察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办,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整治工作和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和跟踪问效;负责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为监督和责任追究,对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说情开脱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牵头单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监察局。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辖区内非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见效。其中,市城区非法营运整治工作实行“市区联动、以区为主”,利州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组建综合执法组,执法人员从公安、交通运管、城管、

8、安监、工商、残联等部门抽调组成,实行部门联动,综合执法。四、整治时间安排 5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4 年 8 月 15 日至 8 月 31 日)。组织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进行动员部署。(二)宣传发动阶段(2014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15 日)。发布集中整治非法道路运输经营的通告。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多层面大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和查处非法营运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集中整治阶段(2014 年 9 月 16 日至 2014 年 11 月 30日)。围绕重点整治区域和重点整治对象,市县区齐动、部门联动、综合执法,依

9、法查扣非法营运车辆,处理非法营运人员和团伙,使市县城区、城乡结合部、车站、机场、景区、高速路口、重要交通要道、重要场镇等重点区域非法营运较为突出的现象得到明显改观。(四)长效治理阶段(2014 年 11 月 30 日后)。认真总结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成效,研究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各县区要落实整治非法营运专门工作机构,建立完善整治非法道路运输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切实做好辖区内道路运输非法经营行为的日常整治工作,保持非法营运整治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期性。市级部门要加强非法营运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群众路线,维护社

10、会和行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 6 认识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反复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协调一致,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二)依法行政,注重方法。在专项行动中,各有关部门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执法,规范执法行为,严密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标准。在具体执法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既要严厉整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又要切实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三)整体联动,协调配合。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非法营运整治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在辖区内同步集中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保持打击非法营运的强大震慑力。各级公安、交通、

11、运管、城管、安监、工商、残联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其他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专项整治行动整体合力。(四)加强宣传,强化监督。通过张贴公告、派发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及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报道等方式,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大造声势,营造氛围。加强非法营运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营运车辆。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跟踪报道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坚持正面报道,宣传整治成效,曝光违法典型,形成打击非法营运的强大舆论攻势。(五)健全制度,畅通信息。健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制度,及时会商和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有关具体困难和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专项

12、整治进展情 7 况,重大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市、县区之间,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实现信息共享,把整治非法营运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六)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从根源上研究解决非法营运问题,在运力结构、站点规划、班线许可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建立方式多元、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出行系统。通过发展农村客运和城市、城际、城乡公共交通,特别是要发展公交快巴、客运快客等方式来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大力开辟就业途径,完善社会保障措施,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营运的形成。集中整治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市级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于 2014 年 12 月底前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市

13、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件:广元市道路运输非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8 附件广元市道路运输非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李敦双 市政府副市长陈 凯 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王灵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宗虎 市政府副秘书长成 员:赵天禄 市监察局局长王武生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曹 瑛 市委群工局副局长何逢宽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肖国志 市委维稳办副主任王国培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柳培和 市安监局局长陈跃龙 市工商局局长彭广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强才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王 强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李兴荣 市财政局副局长 9 郑 云 市城管局副局长童正才 市残联副理事长何道芬 市民政局副局长丁建龙 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调研员康德平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马志忠 市运管处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灵勇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王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康德平、市运管处处长马志忠任办公室副主任,马志忠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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