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经济法科目考点解读 公司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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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电话:400-600-8011 网址: 微信公众号:gaoduncpa第六章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三)公司法律制度(三)第二单元第二单元 股东资格股东资格【考点考点2】2】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例题2多选题】甲、乙双方订立协议,由甲作为名义股东,代为持有乙在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但投资收益由实际投资人乙享有。协议并无其他违法情形。后甲未经乙同意,将其代持的部分股权,以合理价格转让给丙公司的股东丁,丁对甲只是名义股东的事实并不知情。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2年B卷)A.甲、乙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

2、无效B.甲、乙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有效C.若乙反对甲、丁之间的股权转让,则丁不能取得甲所转让的股权D.即使乙反对甲、丁之间的股权转让,丁亦合法取得甲所转让的股权【答案】BD【解析】(1)选项AB: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2)选项CD: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只要受让方构成善意取得,交易的股权可以最终为其所有;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

3、院应予支持。【例题3多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股东资格解除与认定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2013年)A.股东乙病故后,其妻作为合法继承人要求继承股东资格,公司依章程中关于股东资格不得继承的规定予以拒绝B.股东丙抽逃部分出资,股东会通过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C.股东甲未依照章程规定缴纳出资,董事会通过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D.实际出资人丁请求公司解除名义股东戊的股东资格,并将自己登记为股东,因未获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公司予以拒绝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电话:400-600-8011 网址: 微信公众号:gaoduncpa【答案】AD【解析】(1)选项A

4、:在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情况下,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股东资格。在本题中,既然公司章程中有股东资格不得继承的明确规定,该公司的做法合法;(2)选项B:股东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返还出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在本题中,股东丙只是抽逃“部分”出资,股东会通过决议解除其股东资格不合法;(3)选项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不包括未全面履行),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而非董事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4)选项D: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

5、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例题4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确定投资权益的归属时,应当依据( )。(2014年)A.股东名册的记载B.其他股东的过半数意见C.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的合同约定D.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答案】C【解析】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实际出资人可依照“合同约定”向名义股东主张相关权益。【考点考点3】3】有限责任公司的

6、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P177P177)()(20012001年单选题、年单选题、20062006年单选题、年单选题、20082008年年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20102010年案例分析题、年案例分析题、20132013年案例分析题)年案例分析题)1.公司法的规定(1)自愿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

7、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电话:400-600-8011 网址: 微信公众号:gaoduncpa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解释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先看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才适用公司法的规定。【解释2】股权转让中的股东会:(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无需”股东会作出决议;(2)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8、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无需”再由股东会表决。(2006年单选题)(2)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股权转让人民法院依照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相关链接】股东自行对外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电话:400-600-8011 网址: 微信公众号:gaoduncpa【例题1单选题】1999年8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5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

9、在A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均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1年)A.由甲或者乙购买丙的出资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D.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答案】C【例题2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无须办理的事项是( )。(2006年)A.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B.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C.召开股东会作出修改章程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记载的决议D.申请变更工商登记【答案】C【例题3单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共有甲、乙、丙三名股东,因甲无法偿还个人到期债务,人民法

10、院拟依强制执行程序变卖其股权偿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4年)A.人民法院应当征得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B.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C.人民法院应当征得公司及乙、丙同意,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D.人民法院应当通知乙、丙,乙、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答案】B2.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电话:400-600-8011 网址: 微信公众号:gaoduncpa(1)实际出资人想成为真正的股东如果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

11、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将其股权转让给第三人只要受让方构成善意取得,交易的股权可以最终为受让方所有。但是,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一股二卖股权转让后尚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原股东将仍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受让股东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处理。第三人在受让原股东处分的股权时如果构成善意取得,则最终获得该股权。如果原股东

12、处分股权造成受让股东损失,受让股东有权请求原股东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受让股东还可以要求对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有过错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受让股东对于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也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责任。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电话:400-600-8011 网址: 微信公众号:gaoduncpa第三单元第三单元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考点考点1】1】股东的义务(股东的义务(P153P153)()(20152015年新增)年新增)1.出资义务股东应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按期足额缴纳出资。股

13、东违反出资义务可能导致其股东权利受限甚至丧失股东资格。首先,公司有权通过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对该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权利予以合理的限制。其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最后,如果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未对股东权利设置限制,人民法院可能在个案判决中认定未出资或者出资不足的股东的股东权利应受限制。2.股东不得滥用其权利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

14、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考点考点2】2】表决权(表决权(P150P150)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2006年案例分析题)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电话:400-600-8011 网址: 微信公众号:gaoduncpa4.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应当回避,不得参加表决。【考点考点3】3】分红权(分红权(P152

15、P152)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2006年案例分析题、2013年案例分析题)2.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考点考点4】4】新股优先认购权(新股优先认购权(P151P151)()(20062006年案例分析题)年案例分析题)1.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没有新股优先认购权,除非股东大会在发行新股时通过向原股东配售新股的决议。【考点考点5】5】知

16、情权(知情权(P151P151)1.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多选题、2013年案例分析题)(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电话:400-600-8011 网址: 微信公众号:gaoduncpa(2)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2.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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