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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理工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管理条例(试行)四川理工学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管理条例(试行)本条例对全体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成员有效,旨在提高每位成员的纪律性, 自觉性,从而保证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健康有序发展。本条例以 80 为基础分 : 干事低于 70 分则取消评优资格、干部低于 75 分取消评优资格。 具体条例如下: 一、扣分:一、扣分: 1凡参加各种会议,活动,迟到一次干事扣一分,干部扣两分。连续两次迟到, 则应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检讨,连续三次则取消评优资格。部门例会暂不 扣分,但部长做好出勤记录,作为日后评优依据。 2凡参加会议活动无故无假条缺席早退者,干事早退扣一分,缺席扣两分,干 部早退扣
2、两分,缺席扣四分。该种情况出现两次及以上,取消评优资格。 3会上若有意见,举手发言。在会议过程中不得嬉戏 ,吃东西,玩手机,若 发现上述情况干事扣一分,干部扣两分。 4会议中应做好会议记录,每月检查一次,干事由干部负责检查,干部由主任 负责检查,若有缺失记录者,干事扣一分,干部扣两分。 5参加各类大小活动都必须佩戴工作证。没佩戴工作证者,干事扣一分,干部 扣两分。 6在查寝过程中,应做到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并使用礼貌用语。 7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者 ,干事扣一分 ,干部扣两分。 8如因故不能参加活动,必须写请假条并由主任团签字方可生效。请假依据公 假和私假分开处理, (公假:参加院级及院级以上级别的活动,个人考试, 上课 ,突发事件,此假不扣分。其余为私假)私假一次扣一分,干部扣两 分。 请私假达三次者,取消评优资格。 9在活动中表现较差且屡教不改者,扣一分,干部扣两分。二、加分:二、加分: 1大型活动表现积极者 加 2 分 2积极提出建议者,或策划,报告等优秀者 加 2 分 3 除做好本部门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者 加 1 分 4 成员内部卫生、安全检查优秀者 加 2 分 5 对值班,查寝工作认真负责者 加 1 分注:注:在加分情况下干部与干事一视同仁 无差别待遇。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主任团 2009 年 1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