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美德少年评选表彰办法

上传人:mg****85 文档编号:35914776 上传时间:2018-03-22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清苑美德少年评选表彰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清苑美德少年评选表彰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清苑美德少年评选表彰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清苑美德少年评选表彰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清苑美德少年评选表彰办法(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清苑美德少年清苑美德少年”评选表彰办法评选表彰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精神为指导,以推进社会性主义核心价格体系建设为目标,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根本,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未成年人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习美德、弘扬美德、践行美德,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第二条 评选表彰原则: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的原则;坚持以学校为主、家庭和社区为辅的原则;坚持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与德育实践活动和主题班会

2、、少先队、共青团活动等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与创建“文明县城 和谐清苑”系列活动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 参评范围第三条 全县未满 18 周岁的小学三年级至高中三年级的在校学生均可被推荐为“清苑美德少年”参评人选。第三章 评选数量 第四条 “清苑美德少年”每年评选一届,按照全县农村人口的万分之一和县直学校在校生的千分之一推荐 80-100 名侯选人。各乡镇可按总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评选乡镇级美德少年,县直学校可按符合条件学生百分之一的比例评选校级美德少年,在此基础上按县分配名额推荐“清苑美德少年”。已获“清苑美德少年”荣誉称号者不再参加下届推荐评选活动。第四

3、章 评选标准2第五条 基本标准:“清苑美德少年”推荐的基本标准为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学习优秀、自立自强、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具有良好行为习惯和鲜明时代特色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少年。第六条 具体标准:1、信守家庭美德,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孝敬父母,尊重长辈;学会自理,常做家务;勤俭节约,心存感恩;分担责任,邻里和睦。2、恪守学生道德,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乐观向在,勇于创新。3、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做个好公民。遵纪守法,举止文明;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热心公益,关爱他人;崇尚科学,奉献社会。第五章 评选程序第七条 为体现公开、公开、公正原则,“清苑美德少年”评选

4、表彰分四个步骤进行,设立班级评选、学校评选、县级评选的三级评选表彰长效机制。1、班级评选每年 4 月上旬,各班级在日常开展的“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等评选活动的基础上,根据“清苑美德少年”评比标准,评选出班级美德少年,并择优推荐上报至学校。2、学校评选每年 4 月中旬,各学校在各班级评选推荐的美德少年基础上评选出校级美德少年,并择优推荐上报至乡镇评选办(县直学校直接上报至县评选办)。3、县评选每年 5 月上旬,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联合对各乡镇和各县直中小学校推荐的美德少年进行初审评选后确定“清苑美德少年”候选人,并在清苑电视台和新华网清苑频道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由活动组委

5、会审定后进行命名表彰。第六章 表彰奖励3第八条 对评选出的“清苑美德少年”,由清苑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共同进行表彰,并号如全县未成年人向他们学习。同时,各乡镇、学校、班级可分级对本级评选出的美德少年进行表彰。第九条 为荣获“清苑美德少年”称号者颁发荣誉证书和荣誉证章。第十条 组织新闻媒体对“清苑美德少年”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其影响。第十一条 对评选出的“清苑美德少年”,择优推荐其参加全市“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第七章 惩处第十二条 评选过程中如发现程序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或组织者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取消推荐人选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十三条 获奖者如有严重违法违纪或者触犯刑律行为,由活动组委会取消其称号,收回证章和证书,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第八章 组织领导第十四条 “清苑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由县文明办牵头,成立由清苑县教育局、共青团清苑县委、清苑县妇联等有关单位参加的组委会,组委会下设评选活动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第十五条 评选过程实行回避制度。第九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而之日起施行。第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清苑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办公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