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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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金鹰金鹰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日期:发售日期:2012017 7年年1010月月1 13 3日至日至2012017 7年年1111月月1010日日 2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金鹰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于2016年11月29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904 号文( 关于准予金鹰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2、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批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或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募集期限自 2017 年 10 月 13 日起至 2017 年 1

3、1 月 10 日,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柜台、 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 6、认购最低限额:本基金将通过本公司和本公司认可的基金销售代理人销售发行。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份额时,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 ,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平台认购的,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 ,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认购本基金份额时,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50000 元(含认购费) ,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具体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

4、公告为准。 7、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8、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资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形成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的确定以实际从注册登记机构取得的记录为准。 9、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 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撤销。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3 各销售网点或本基金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10、投资人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如尚未开立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 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开

5、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性完成,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免予开户申请。 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的金鹰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直销申请表格,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

6、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0-83936180,4006-135-888)咨询购买事宜。 13、本基金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或调整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具体网点名单及开户认购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非直销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具体规定以各销售机构说明为准。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

7、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例如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和再投资风险等)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例如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等) ;由于基金处于封闭期、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基金投资回报可能低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风险;基金投资中小4 企业私募债风险;以及各种可能对本基金造成影响的其它风险等。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8、”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收益、较高预期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9、 “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 1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人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10、。 5 一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金鹰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认购期间基金代码及简称 基金代码:004044 基金简称:金鹰转型动力混合 (三)基金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 积极优选受益于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而获取增长动力的优势行业及上市公司,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六)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 (七)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八)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

11、(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含国债、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 公司债、 企业债、 央行票据、 中小企业私募债、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 、资产支持6 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2、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投资于转型动力相关主题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当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时,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九)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十)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两亿份,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十一)销售机构 本基金通过基金

13、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包括直销柜台及网上交易系统)及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销售机构网点发售。 1、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直销柜台 直销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28 号越秀金融大厦 30 层 联系电话:020-83936180 传真电话:020-83283445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6-135-888 7 电子邮箱: (2)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 2、办理认购业务的其他销售机构 其他非直销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本份额发售公告“七、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三)销售机构 2、非直销销售机构” 。 投资者如需查询详细销售地点,请

14、向有关销售机构咨询。如本次发售期间新增或调整销售机构,将另行公告。 (十二)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7 年 10 月 13 日起至 2017 年 11 月 10 日止。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调整, 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在本基金募集期届满,在基金的募集份额不少于 2 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认购户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则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8 二二、

15、发售方式与相关规定发售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发售方式 通过基金销售网点(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柜台、网上交易系统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二)认购程序 投资人认购时间安排、 认购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可咨询销售机构各基金销售网点的经办人员。 (三)认购方式及确认 1、本基金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2、销售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是否成功的确认,仅说明该网点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或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3、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4

16、、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人认购金额本金足额退还投资者。 (四)认购费率 本基金认购费率为: 认购金额 M(元) 认购费率 M 100 万 1.2% 100 万元M300 万 0.8% 300 万元M500 万 0.3% M500 万 1000 元/笔 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足部分在基金管理人的运营成本中列支,投资者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应对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五)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本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9 (1)认购费用采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2)认购费用采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 =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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