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设备维护单位交接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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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维检中心交接班制度管理办法维检中心交接班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强化倒班岗位交接班制度的严格贯彻执行,保证各厂矿生产及指挥系统畅通有序进行,确保生产、设备稳定顺行。第二条第二条 交接班制度,是连续性生产作业及专事指挥管理系统有序运作衔接各项工作的行为规范,也是生产、管理岗位人员在倒班时,应遵守交班、接班事项的基本准则。第三条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维检中心所属各维检站现执行所在厂矿的交接班制度管理。第二章交接班制度管理第二章交接班制度管理第四条第四条 交接班制度由总公司、维检中心、维检站、作业区、班组五级进行管理,其各部门职责是:(一) 总公司总调度室计划处负责交接班制度

2、进行归口管理,负责提出交接班制度的原则要求和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对交接班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二) 维检中心不定期组织对各维检站交接班制度执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三) 中心业务科每月对各维检站作业区、班组的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反馈,每月 28 日前汇总、分析各维检站交接班制度贯彻执行管理情况,并上报总公司调度室计划处。(四) 维检站应根据本单位的交接班制度进行管理。(1( 结合工作岗位情况组织制定相应得岗位交接班制度,达到人手一册。(2( 按中心专业要求组织交接班制

3、度的培训、学习、考试。(3( 对新调入或调岗人员进行交接班制度的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4( 收集班组反映的现行交接班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或不适宜新条件的条款要组织落实进行修订,并将修订后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各专业部门反馈。(5( 组织对岗位交接班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 每月 26 日汇总、分析本站交接班制度执行管理情况上报中心业务科。(7( 按专业要求完善基础管理。(五) 班组交接班制度的管理1、严格贯彻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制度人手一册。2、岗位人员要熟知本岗位交接班制度的内容。3、按要求组织交接班制度的学习、考问并做好记录。4、交接班记录(日志)内容要写全,班中发生的

4、问题要写清,交接问题要留有记录,无交班工作或问题要在交班栏内写明安全、设备、保卫防火情况。第五条第五条 各级领导职责、标准:(一)(一) 中心领导(副主任)中心领导(副主任)(1)每季发布各维检站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根据情况提出建议。(2)不定期的对各维检站交接班制度管理工作进行抽查,根据站内的管理情况,提出检查意见。(二)(二) 中心业务科(科长)中心业务科(科长)(1)每月对本科交接班制度管理专业员的检查台帐进行签认。(2)每月对专业过问各维检站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并根据专业提出的问题,对维检站提出考核意见。(3)每季度对各维检站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签认,(4)每年度根据各站反映

5、交接班制度某项条款不符合实际的,要组织专业进行落实修订、完善。(三)(三) 中心业务科(专业)中心业务科(专业)(1)协助做好各维检站交接班制度管理基础工作。(2)每周抽查 2 个维检站交接班制度管理和执行情况,并抽考 4 名岗位人员。并签认。(3)每年度根据各站反映交接班制度某项条款不符合实际的,要组织站专业进行落实修订、完善。(4)每月 28 日对各维检站上报的交接班制度管理月报表汇总,经科长审批后上报总公司调度室计划处。 (四)维检站领导(主任)(四)维检站领导(主任)(1)负责站内倒班岗位交接班制度管理工作,交接班制度达到倒班人员人手一册。(2)每月对站内上报中心的交接班制度管理汇总表

6、审核签认。(3)每月 1-2 次对岗位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并在站内班组长以上会议进行公布,对不足之处要有整改建议和考核。(4)每月 1 次对交接班制度管理专业人员的台帐进行检查签认。(5)督促落实每年两次的交接班制度考试工作,考试人数达到倒班人数的 100%。(五)维检站(专业)(五)维检站(专业)(1)本岗位交接班制度达到人手一册,并有发文记录。(2)每周检查 1 次,岗位交接班记录(日志)对记录内容不全,未按专业要求填写,字体不规范者,要签署考核意见,并留有签名。交接班记录要连续保留三个月以上。(3)每月 26 日,统计站内交接班制度管理执行情况,并按报表内容要求

7、填写上报中心业务科。(4)每周检查 2 个岗位交接班制度学习、考问记录、并抽考 4人,交接班制度熟知情况,并在班组台帐上留有抽考记录。(5)对新调入或调岗人员,根据安置岗位的情况,对其进行交接班制度的培训、学习、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岗。(6)要随时了解岗位工作情况,对岗位交接班制度内容,有的条款不适合新岗位条件的,要及时修订和补充,并报中心专业备案。(7)每年 1-6 月份、7-12 月份,编制、组织交接班制度的试卷考试工作,考试面达到 100%。(六)维检站(班长)(六)维检站(班长)(1)负责本班组岗位人员,交接班制度人手一册。(2)每周组织至少 1 次交接班制度的学习、抽考,每次抽考要

8、达到在岗人员的 25%,每月抽考面达到 100%,学习、抽考成绩要记录专业台帐。 (本人也要接受抽考)(3)交接班制度学习、抽考台帐,不准隐藏,要随时接受上级各部门的专业检查及抽考。(4)根据本岗位工作要求,对现行的交接班制度内容中存在的问题,要提报改进意见和建议, (并有记录)(5)按照站里时间安排,组织好本班组岗位人员 100%参加交接班制度的试卷考试。(6)岗位交接班记录要规范、整洁,填写字迹清楚、不漏项,不得涂改、乱划。妥善保管,不损坏,不遗失。(7)对调离本班组的岗位人员,负责将交接班制度收回,并上交站内负责人。(七)岗位职工(七)岗位职工(1)要有本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丢失。(2)

9、严格执行岗位交接班制度,严格按制度管理规定开展工作。(3)必须熟知本岗位交接班制度,随时接受各级专业检查和抽考。(4)岗位交接班记录要规范、整洁,填写字迹清楚、不漏项,不得涂改、乱划。妥善保管,不损坏,不遗失。第六条第六条 交接班制度检查内容:(一)交接班记录(日志) ,以及当班中的工作情况记载和交接人的签字确认。(二)交接班制度的学习、抽考情况。(三)交接班中发生问题后的责任与处理情况。(四)交接班发生的违规违制及考核情况。第七条第七条 各级领导和制度管理人员都要熟悉和掌握交接班制度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内容,严格按制度要求开展工作,针对问题和薄弱环节逐级检查签认,并做好检查记录。第三章基础工作第

10、八条第八条 各级管理应建的台帐、记录。(一)维检中心专业科(专业):1、岗位交接班制度目录、制度文本汇总;2、岗位交接班制度发放记录;3、交接班制度培训、学习、抽考台帐4、交接班制度检查台账;5、交接班制度管理考核台帐;4、交接班管理月报。(二)维检中心各维检站(专业):1、岗位交接班制度目录、制度文本汇总;2、岗位交接班制度发放记录;3、制度培训、学习、抽考台账;4、交接班制度检查台账;5、交接班管理考核台账;6、交接班管理月报。(三)班组(含各级调度室)建立:1、岗位交接班制度学习、抽考台账;2、岗位交接班记录(日志) 。第九条第九条 交接班管理台帐的填写项目要齐全,内容要明确、具体,根据

11、检查结果提出不同签认意见:合格、有差距、不合格。处理意见为具体的考核。第十条第十条 交接班记录的填写不得遗漏、空项,交接班记录中不得出现与交接班无关的记录内容。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交接班记录本不得挪作他用、不得随意损坏、遗失,保存期连续三个月。第四章交接班制度考问第四章交接班制度考问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班组长、各级检查人员抽考岗位职工交接班制度,内容不得少于 5 条。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考问评分标准,统一为 100 分、90 分、80 分。岗位职工回答考问内容时:熟知、顺畅、不提示准确答出评为 100分;基本熟知、不够顺畅,或经过 1-2 次提示正确答出评为 90分;不够熟知、不顺畅、经过 3 次提

12、示,基本答出评为 80 分(及格) ;不熟知,经 3 次以上提示,不能基本答出,评为不及格(下班后进行试卷考试)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公司、中心进行检查的同时,要对专业管理人员的职责进行考问。第五章交接班管理考核第五章交接班管理考核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对交接班管理的各项工作,按当月进行考核(包括各级领导、部门、专业管理人员)(一)未达到专业工作要求扣月奖 5 分;专业工作未组织、未开展扣月奖 10 分。(二)问题重复发生、问题重大,加重考核。(三)违反“总公司交接班管理办法” 、 “总公司生产专业较交接班管理规定” “岗位交接班制度” ,造成影响的,按违规违制处理。造成重大影响加重处理。造成事故

13、按事故大小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刑事处罚。(四)交接班管理工作有创新、取得显著成效加 5 分。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各单位自检发现的情况,由检查部门进行考核。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中心组织专业检查或中心业务科日常检查发现的情况,由中心专业科室对存在问题的维检站进行考核。问题重复发生、问题严重的加重考核。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由于领导职责不落实,管理有漏洞造成问题发生,追究领导责任。由上级领导或专业管理部门进行考核。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公司组织专业检查,查出那个单位有问题,并给中心造成影响,扣单位工资总额 1-3 分。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岗位职工未达到规范要求,由各单位制订考核规定,进行考核。 ;维检中心业务科2005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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