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健经营人员规范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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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1 页 共 10 页 从业规范从业规范 宝健(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产品经营者管理办法修订通告宝健(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产品经营者管理办法修订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业务员和代理商的市场行为, 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 现依据市场需要对 宝 健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与宝健代理商管理办法有关内容进行修订,合并为宝健经营人 员规范守则 ,请宝健经营人员(业务人员/直销员和代理商)认真遵守遵照执行! 宝健宝健经营人员规范守则经营人员规范守则 2013 年 3 月更新,2013 年 4 月执行 一、一、 宝健宝健经营经营人员的申请人员的申请 1. 申请条件 1.1 申请成为业务人员和直销员条件:年满 22 周

2、岁,符合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的直销员招募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申请人不得为:全日制在校学生、公务员、现役军人、教师、医务人员、境外人员、宝健公司的正式员工、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兼职的人员、有刑事犯罪记录及中国政府禁止的任何邪教或非法组织之成员。 1.2 代理商申请条件:通过业务人员审核或直销员招募培训/考试,获得社区经理及以上授权,具备个体工商户或能够对外独立承担责任的法人单位资质,无违规经营记录。 2. 申请程序 2.1 符合业务人员和直销员申请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亲自签署承诺,提交申请并提供个人及账户信息,参加宝健公司或分公司培训并通过考核后,签署推销合同 ,业务人

3、员和直销员资格方可生效。 2.2 符合代理商申请条件的人员提交以下资料,同时在宝酷网下载服务推广合同和相关附件,打印一式三份,依据服务推广合同填写须知进行签署,经宝健公司考核审批后生效。 2.2.1 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标注申请资格卡号) 2.2.2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一份) 2.2.3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2.2.4 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酒类经营许可证 2.2.5 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一份) 第 2 页 共 10 页 2.2.6 三章(法人章、公章、财务章)原件红色印泥盖在 A4 白色纸张上,如有发票专用章,请一同提供。 3. 宝健经营人员授权经营期

4、限与合同续签规定 3.1 宝健经营人员授权的有效期限以合同签署上的约定为准。 3.2 宝健经营人员须于授权经营有效期内达成续约考核标准和手续方可再次续约;经营人员签署合同之日起 60 天内,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合同;60 日后任何一方欲解除合同应提前15 天书面通知对方; 经营人员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本守则或相关规章制度, 宝健公司有权依据本守则和宝健经营人员违规处罚办法进行处分,包括但不限于立即解除合同等措施。 3.3 宝健经营人员应本着诚信经营、稳健发展的原则开展工作履行合同,合作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其中一方向对方采取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保全措施或仲裁等,

5、视为双方已不存在平等互信的合作基础, 合同即自动终止。 3.4 宝健公司保留接受或拒绝与经营人员续签合同的权力。 4. 申请的有关规定 4.1 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借用、冒用他人名义或使用其他不正当方法成为宝健经营人员;如申请人提供资料不真实或不符合宝健公司要求的资料或用不正当方法而取得宝健经营人员授权,宝健公司保留一经发现即对其做出处理(包括立即终止合同)的权力。 4.2 一个家庭只允许申请一个资格卡号,如夫妻双方均有意申请宝健之友卡,应提出联名申请并共同拥有一个资格卡号,不可分别拥有不同的资格卡号。 4.3 为加强人员管理和有效使用电脑资源,12 个月没有经营活动的资格(

6、卡号)将被冻结,冻结后可透过购买产品再次激活其经营资格(无需重新办卡) ,并可更新资料,但如重新办卡,需取消原卡号后再提出申请。 4.4 活动授权自行申请注销经营资格(注销卡号)后,必须遵守休止期规定:即获得业务员及以上授权人员申请取消后休止 12 个月,方能再次申请新的经营资格(卡号) ;未获得业务员及以上授权人员申请取消后休止 6 个月,方能再次申请新的经营资格(卡号) ,休止期规则对夫妻双方同样具有约束力。 4.5 宝健经营人员的资格权益均由持卡人平等享有,不得擅自转借、转让、买卖或赠送他人使用,上述行为一经发现,相关经营资格及权益将被取消,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过失方自行承担。 4.6

7、宝健经营人员不得从事或参与宝健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企业的业务。 第 3 页 共 10 页 4.7 宝健公司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人士申请成为宝健经营人员的权利。 二、二、 经营人员的责任 1、 宝健经营人员应恪守法律法规、尊守社会公德和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宝健公司颁布的的各项规章制度、营运规则、工作指引,尊重并同意宝健公司根据国家法规和发展运营需要及时修订、变更或补充各项规章制度、运营规则及工作指引。 2、 业务人员要接受指派的代理商提供的培训、辅导和服务,服从代理商管理;同理代理商有责任为约定的业务人员提供培训、辅导和服务工作,为业务人员行为承担管理责任;如经营人员已授权开设宝健网点则

8、需遵守网点管理的系列规范要求,同时对自己负责开设的网点和管理的业务人员开设的网点承担连带责任。 3 3、 遵守产品服务推广规定遵守产品服务推广规定 3.1 秉承“诚实、守信”的经营原则严格按照宝健公司提供的产品资料介绍和推广产品。 3.1.1. 不得对产品用途、性能、功效、用法、用量等做夸大或失实宣传,更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提前向消费者详细介绍宝健公司产品适用范围、禁忌、食用注意事项,尊重科学传播营养保健观念,避免病患过高期望引发纠纷; 3.1.2. 尊重客户意愿为客户办理宝健之友卡, 不得强制或利用各种不当手段获取资格授权,尊重客户家庭需求推介产品,严禁诱导购买不需要或明显超过合理消费量产

9、品或诱导他人借贷经营宝健事业; 3.1.3. 宝健经营人员不得利用宝健身份或宝健客户资源推广非宝健产品、活动或服务,也不得从事与宝健公司存在利益冲突或有悖于商德法规的其他产品或服务的营销活动。 3.2 秉承“良心、信心、耐心、责任心”的经营原则,为客户提供热情、满意、周到的服务。 3.2.1 保障客户权益,服务客户过程中应及时提醒客户修改初始密码,对顾客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向宝健公司以外的第三方透露或许可第三方使用; 3.2.2 在服务新客户时,必须事先核实客户情况,否则视为抢夺他人客户资源;服务新客户应遵循其本人意愿和能力客观推荐成长道路,不得违背其本人意愿或利用事业道路优势进行

10、诱导以达到抢夺客户的目的。 3.2.3 依据宝健公司相关退换货规定热情专业的处理售后和退换货问题,当客户提出食用/使用产品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应建议客户立即停用相关产品,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宝健公司或分公司,并积极协助妥善处理。 3.3. 宝健经营人员应具备相信公司、推崇公司、配合公司的观念,维护公司声誉与市场口碑不受损害。有责任配合宝健公司完成对市场的调查工作,共同维护市场营运秩序。 第 4 页 共 10 页 3.3.1 宝健经营人员不得在任何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国际互联网、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短信平台等)刊播有关宝健产品和业务的广告或推广活动。 3.3.2 宝健经营人员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事实,不

11、得以任何方式诽谤、诋毁宝健公司、宝健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他宝健经营人员的声誉;不得威胁、恐吓或侵害宝健公司、宝健工作人员、宝健经营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亦不得损害、诋毁、侵害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商品、商业名誉和业务人员名誉。 3.3.3 宝健经营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扰乱宝健公司、网点或其他与宝健相关的活动场所的公共秩序,不得干扰宝健工作人员的正常业务活动开展。 3.3.4 宝健经营人员应相互间、或与宝健网点间应互相支持、友好合作, 如发生纠纷可相互协商或通过公司等正当途径提出建议和意见,不得相互诋毁、相互攻击或不正当竞争,提供虚假不实之资料、陈述,误导宝健公司的调查工作。更不得通过政府、媒体等其他势力

12、相互攻击,损坏宝健形象。 3.4. 宝健经营人员不得参与法律及行政法规严令禁止的商业活动,不得加入或教唆他人加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加入的宗教信仰。更不得利用宗教信仰等手段推广或服务,宝健经营人员不得教唆、雇用、利用协助或纵容他人从事上述行为。 3.5. 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不得贬低、诋毁、攻击其他职业、行业、公司、品牌、商品及其从业者的声誉。 4 4、 遵守订货、销货规定遵守订货、销货规定 4.1 宝健经营人员在为客户提供产品配送等服务时, 应将产品连同销售凭证一并提供至消费者。切不可冒用、借用他人名义订货,亦不得将本人资格卡号转让或出借他人使用。 4.2 合理预估日常推广售货量, 不得为达成业绩盲

13、目囤积产品, 不得以不正规方式开展业务活动(不正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不尊重客户意愿,强买强卖;沿街兜售或登门叫卖,弄虚作假,搔扰他人正常生活等) 4.3 辅导所服务的业务人员和顾客就近选择购货地点, 严禁与网点私自交易从中获利, 出现长期、大宗异地购货行为。 4.4 宝健经营人员应遵守公司统一的销售策略, 按照统一促销活动时间、 包装规格进行订单、推广、销售,不得出现提前或滞后开展促销销售、隐瞒促销和优惠计划、侵吞客户的优惠和奖品、拆包销售等行为;经营人员订货后应当场结清货款并清点提取产品,避免拖欠货款、寄存产品等行为引发账务纠纷。 4.5 宝健经营人员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抬高价格、 削价或变相

14、削价等不公平竞争手段开展推广业务。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打折、变相促销、回扣、拆包低价零售等。 4.6 遵守宝健公司规定,不得在宝健网点以外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超市、药店、网店、竞争性公司店铺等途径) 销售推广产品; 不得向任何以转售为目的的人员或商家提供或销第 5 页 共 10 页 售宝健产品。 4.7 认真学习、定期参加公司/分公司的培训,掌握宝健公司的相关资料,依据合同和规范业务要求完成服务、推广等各项工作,不弄虚作假,不人为操纵业绩。 5 5 遵守业务辅销资料规定遵守业务辅销资料规定 5.1 宝健经营人员只可使用宝健公司指定的文字、录音、影像、宝健官方网站、宝酷网站等辅助资料、器具或

15、业务辅助手段开展业务宣传或活动。如因使用非宝健公司核准的辅助资料、器具和业务手段开展业务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宝健经营人员承担,如因此令宝健公司遭受损失的,宝健公司将依法向其索赔。 5.2 宝健经营人员需使用宝健公司统一格式或符合宝健公司规定的内容和样式的名片开展业务;不得展示、推广、售卖、分发任何非宝健公司指定或核准的辅销资料及器具,亦不得利用宝健业务关系或通过雇用、教唆、协助或纵容其他人员进行上述活动。 5.3 未经宝健公司书面许可,不得自行或通过其他单位或个人制作、出版、发行任何与宝健公司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宝健产品、业务、营销方式等相关领域)的印刷品及视听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16、、复制、改动宝健公司现有光盘、会议资料等文宣资料。 6 未经宝健公司批准, 不得就与宝健产品或业务有关的话题擅自接受新闻媒介、 出版单位或个人作者的采访。不得利用宝健公司的名义发布招聘信息,举办任何形式的招聘会、培训、会议、活动及其它行为。 7 宝健经营人员不得接受与宝健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企业的邀请进行演讲、经验分享。在接受其它合法公司、团体、组织或个人的邀请进行上述活动时,如内容涉及到宝健公司或需利用宝健公司的资源, 必须取得宝健公司的书面授权, 且该行为不可对宝健公司、宝健经营人员及宝健产品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8 宝健经营人员必须在国家法规和宝健公司限定、 规定的地域范围内开展业务; 不得从事法律法规严令禁止的违法经营和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招募直销员。 9 宝健经营人员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政策和宝健的相关安排履行税务责任; 宝健代理商依据公司要求履行合同开展业务后,宝健公司与代理商之间的账户往来将以双方的对公账户为准,宝健代理商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合法的发票,如有欺骗行为宝健公司有权终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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