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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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浙农专发201347 号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机)局:为加快构建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机械化提质提速发展,根 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73 号)精神,现就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将农机经营者有效组织起来,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新 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实践证明,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带动先进农业技术装备的 集成应用和规模化推广,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产业化发展中发挥

2、了十分重 要的作用,是推动现代农业和农机化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省农机专业 合作社快速发展,总数已达 1163 个,但整体水平还较低,仍普遍存在组织化程 度较低、运行不够规范、发展水平不高等问题,制约了农机化和现代农业发展。 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实现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的跨越,既是合 作社自身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新形势下农机化和现代农业发展的现实需求。 各地要充分认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 施,扎实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促进规范健康快速发展。二、正确把握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农业现代化三

3、年行动计划 实施为宗旨,围绕构建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坚持“量质并重、质量为先” 原则,组织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有效引导合作社加强制度建设, 优化运行机制,拓宽服务领域,完善基础建设,推动合作社上规模、上水平、 上效益,全面提升我省农机专业合作社整体质量和综合服务能力。力争到 2015 年底,全省每个农业乡镇均建有 1 个以上农机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 1500 个, 其中省级示范社 100 个(包括 42 个部级示范社)、市级示范社 200 个、县级规 范社 450 个,规范化合作社占比达到 50%以上。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化、规模 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显着提升,在农机化和现代

4、农业发展中的地位和 作用更加凸显。三、全力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2(一)搞好示范创建,带动规范发展。今年起至 2015 年,在全省组织开展 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规范)社创建活动,省、市、县三级联动,扶持建设一 批基础设施完善、运行机制良好、财务制度健全、服务功能较全、经营规模较 大、综合效益明显的省、市级示范社,引导带动县级规范社建设。省级示范社、 市级示范社和县级规范社评审认定分别由同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认 定标准及三年建设任务详见附件 1、2)。各地要根据认定标准和建设任务,结 合当地实际,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做好省市级示范社和县级规范社的推荐、 审核、认定等工作,确保创建任

5、务顺利及时完成。各市于每年 10 月底前将省级 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见附件 3)上报省厅,经审查符合省级农机专 业合作社示范社条件的,由省农业厅认定为浙江省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对达到 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标准的,将向省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领 导小组推荐申报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二)强化政策扶持,加大推动力度。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在农机专 业合作社建设特别是库房建设资金、用地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主动加强与相关 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并落实有关资金、税收、信贷、用地、保险等方面的政 策性扶持措施。要继续在农机购置补贴、作业环节等扶持政策方面,对农机专 业合作社实行倾斜政策,优

6、先享受补贴,放宽补贴额度。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 承担各种农业生产发展和建设项目,将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为实施各类农业(农 机)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科技研究推广项目的重要主体,并把是否达到 示范(规范)社建设要求作为财政扶持、项目申报、立项的前置条件,等级高 的合作社优先予以申报、立项和扶持。(三)强化指导服务,健全完善制度。各地要按照示范(规范)社标准, 帮助在建、待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科学制定建设规划和合作社章程,建立健全农机作业服务、农机安全生产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合作社服务功能,增加服 务项目,扩展服务内容。要经常性开展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信息和技 术应用的指导,使其做到依法经营,规范

7、运作,诚信服务,提高效益。依照财 政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要求,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加 强财务管理,做到独立建帐、独立核算,健全盈余分配制度,定期向社员公布 财务状况,接受社员监督。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积极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 评定,规范生产经营,优化市场形象,畅通融资渠道,提升整体素质。建立农 机专业合作社定点帮扶制度,落实农机化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挂钩帮扶, 在强化指导服务同时,及时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四)强化人才培养,提升人员素质。今年起,农业部已将农机专业合作 社骨干人员培养纳入“阳光工程培训”,这为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提供 了有力的经费保障。各地要切实

8、抓好农机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全面提升业 务素质,增强依法办社能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着力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3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机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要加强对农机专业 合作社操作、维修及财务人员培训,开展农机具操作、维修技能知识培训和职 业技能鉴定工作,提高合作社运行质量;加强对农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 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的指导水平。省里将 继续重点抓好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经理人)培训,每年培训新开办合作社 理事长(经理人)100 人。要引导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社员参加农业(农机) 院校开办的相关课程学习,创造条件引导大学生参与合作社建设,并增强

9、合作 社自身培训操作人员的能力。(五)强化总结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认真组织做好农机专业合作 社规范化建设成功事例及带头人先进事迹的总结和经验交流,充分利用广播、 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成效及 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良好氛 围。各市于每年 11 月底前将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规范)社创建活动总结报送 省厅。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领导,把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 作为农机化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发展目标,落实责任措施。要深入实际,加 强工作督导,及时跟踪了解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新情况,解决农机专业合作 社发

10、展中的新问题、新矛盾,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为农机化提 质提速和现代农业发展层次全面提升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4附件 1:浙江省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规范)社浙江省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规范)社认定标准(试行)认定标准(试行)内容内容省级示范社省级示范社市级示范社市级示范社县级规范社县级规范社备注备注基本要求依法经工商注册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并正常运行两年以上;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定,通过市级以上示范(规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机专业合作社认定。依法经工商注册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并正常运行两年以上;通过县级以上示范(规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机专业合

11、作社规范社认定。依法经工商注册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成员规模社员 30 个(海岛山区县 20 个)以上,按规定及时变更有关信息和年度备案。社员 20 个(海岛山区县 15 个)以上,按规定及时变更有关信息和年度备案。社员 7 个以上,按规定及时变更有关信息和年度备案。合作社名称规范体现农机化作业、服务特点。体现农机化作业、服务特点。体现农机化作业、服务特点。成员组成农民(机手)占总数80%以上。农民(机手)占总数80%以上。农民(机手)占总数80%以上。组织机构内部机构健全建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建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建立社员(

12、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社员管理社员出资清晰、股金结构规范、核发社员(股权)证、建立社员作业服务台帐。社员出资清晰、股金结构规范、核发社员(股权)证、建立社员作业服务台帐。社员出资清晰、股金结构规范、并核发社员(股权)证、建立社员作业服务台帐。建设章程合同规范符合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统一使用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符合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统一使用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有经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合作社章程,使用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管理制度齐全有决策议事、社员管理、机具管理、财务管理、有决策议事、社员管理、机具管理、财务管理、有决策议事、社员管理、机具管理、财务管理、 5盈余

13、分配、档案管理、人员聘用、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和作业服务质量、作业收费等标准文件。盈余分配、档案管理、人员聘用、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和作业服务质量、作业收费等标准文件。盈余分配、档案管理、人员聘用、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和作业服务质量、作业收费等标准文件。重大事项民主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附加表决权符合规定。实行一人一票制,附加表决权符合规定。实行一人一票制,附加表决权符合规定。民主管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记录且存档,参会人员有签字。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记录且存档,参会人员有签字。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记录且存档。办公及服务场所600 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机库棚

14、、维修间配备齐全。300 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机库棚、维修间配备齐全。150 平方米以上,办公室、机库棚、维修间配备齐全。标志标识齐全合作社牌子、标牌、情况简介悬挂醒目。情况简介尺寸2m*1.5m合作社牌子、标牌、情况简介悬挂醒目。合作社牌子、标牌悬挂醒目。150 万元(海岛山区县120 万元)以上,拥有拖拉机、育秧流水线、催芽机、高速插秧机、联合收割机、机动喷雾机、烘干机等农业机械30 台套(海岛山区县25 台套)以上。100 万元以上,拥有拖拉机、育秧流水线、催芽机、高速插秧机、联合收割机、机动喷雾机、烘干机等农业机械 20台(套)以上。60 万元以上,拥有拖拉机、育秧流水线、催芽机、高速

15、插秧机、联合收割机、机动喷雾机、烘干机等农业机械 15台(套)以上。粮油类农业机械原值及拥有量50 万元以上2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上特产类牌证管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挂牌率、检验率及驾驶人持证率 100%。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挂牌率、检验率及驾驶人持证率 100%。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挂牌率、检验率及驾驶人持证率 100%。场所设备设施维修保障有必要的维修设备设施和维修人员;对外开展农机维修经营服务的,应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有必要的维修设备设施和维修人员;对外开展农机维修经营服务的,应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有必要的维修设备设施和维修人员;对外开展农机维修经营服务的,应取得农业机械维

16、修技术合格证。6经营能提供机耕、育秧、机插、植保、机收、烘干及初加工作业项目中五项以上作业服务。能提供机耕、育秧、机插、植保、机收、烘干及初加工作业项目中三项以上作业服务。能提供机耕、育秧、机插、植保、机收、烘干及初加工作业项目中两项以上作业服务。粮油类服务农业机械服务项目2 项以上2 项以上12 项特产类农机作业服务规范化作业人员统一着装,作业机具统一喷字(名称、监督电话),严格执行作业规范,统一作业标准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作业规范,统一作业标准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作业规范,统一作业标准和收费标准。 作业服务面积6000 亩(海岛山区县4500 亩)以上4000 亩以上2000 亩以上累计80 万以上50 万以上20 万以上粮油类年作业(服务)总收入50 万以上30 万以上10 万以上特产类提供业务培训、作业信息情况每年开展三次以上业务培训,每年按管理部门要求提供作业信息情况。每年开展二次以上业务培训,每年按管理部门要求提供作业信息情况。每年开展一次以上业务培训,每年按管理部门要求提供作业信息情况。有记录财务管理规范有独立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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