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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沙组组201417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 为群众服务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部门党组织:根据关于转发关于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沙组组201411 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报报到到对对象。象。对象为区直各部门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街道机关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2、 、报报到社区。到社区。原则上要到本人居住的社区报到。3、 、报报到到时时限。限。目前尚未到社区报到的,务必于 7 月底前到社区报到,8 月 10 日以前各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将报到情况报区委组织部组织科。4、
2、、报报到形式。到形式。本人要亲自前往社区报到,不得由他人代替或单位集中组织到联系点社区报到,更不能采取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报到。5、服、服务时间务时间。 。要利用 8 小时以外时间(双休日、节假日为主)参加活动,为社区服务。每季度不少于 1 次,每次活动结束后,由社区党组织在沙市区在职党员进社区为群众服务报到纪实本上予以记载,每半年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反馈一次。6、服、服务务内容。内容。广泛开展“认领微心愿,解决小困难”活动,由社区党组织收集社区居民的“微心愿”、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在职党员根据自身特长和能力认领服务项目。在服务活动中,要积极宣传政策法规,了解社情民意,融洽干群关系,树立良好形
3、象。7、典型宣、典型宣传传。 。各街道党工委、各部门党组织要注意培养、选树和宣传一批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要及时把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典型事迹报区委组织部。8、督、督查查考核。考核。各街道党工委、各部门党组织督促在职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开展服务。区委组织部将定期进行督查和通报,对未到社区报到或报到后未参加社区活动,是入党积极分子的,不得作为纳新对象;是预备党员的,延长预备期;是正式党员的,当年不得评为优秀党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在干部提拔使用、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党组织评选时,党员在社区报到服务的情况要作为重要参考。中共荆州市沙市区委组织部2014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