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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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一、组织与实施二、认定程序三、认定条件四、扶持奖励政策五、监督管理六、附件 2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称认定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一、组织与实施(一)领导小组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科技厅、财政厅、农牧厅、林业厅、经信委、地方税务局相关领导组成,统筹领导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二)认定管理办公室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科技厅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公室) ,负责具体认定管理工作。(三)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以下统称“专项报告”)应

2、由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企业可自行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1.中介机构的条件(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 3 年以上,近 3 年内无不良记录;(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 20 人以上。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相关政策。(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和自治 3 区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2.中介机构的职责接受企业委托,委派具备资格的相关人员,依据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出具专项报告。3.中介机

3、构纪律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坚持原则,办事公正,据实出具专项报告,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由认定机构在“宁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四)专家1.专家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2)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技术领域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 10 年以上。(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4 (4)了解国家和自治区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

4、,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2.专家库及专家选取办法(1)认定管理办公室建立专家库(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实行专家聘任制和动态管理,备选专家应不少于评审专家的 3 倍。(2)认定管理办公室根据企业主营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所属技术领域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并指定 1 名技术专家担任专家组组长,开展认定评审工作。3.专家职责(1)审查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项目)、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专项报告等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的要求。(2)按照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的规定,评审专家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独立评价。技术专家应主要侧重对企业知识产权、研究开发活动、主营业务、成果转化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5、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财务专家应参照中介机构提交的专项报告、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和纳税申报表等进行评价打分。(3)在各评审专家独立评价的基础上,由专家组进行综合 5 评价。4.专家纪律(1)应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对企业进行评价,并签订承诺书。(2)评审与其有利益关系的企业时,应主动申明并回避。(3)不得披露、使用申请企业的技术经济信息和商业秘密,不得复制保留或向他人扩散评审材料,不得泄露评审结果。(4)不得利用其特殊身份和影响,采取非正常手段为申请企业认定提供便利。(5)认定评审期间,未经认定机构许可不得擅自与企业联系或进入企业调查。(6)不得收受申请企业给予的好处和利

6、益。一经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由认定机构取消其参与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资格。二、认定程序(一)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本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二)注册登记企业登录“宁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 6 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附件 1),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管理办公室。认定管理办公室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可以开展后续申报工作。(三)提交材料企业登录“宁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宁夏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 2),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管理办公室,并同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1.宁夏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在线打印并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7、);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 7 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

8、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四)专家评审(四)专家评审认定管理办公室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根据企业主营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所属技术领域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每个企业的评审专家不少于 5 人(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 60

9、%,并至少有 1 名财务专家)。每名技术专家单独填写宁夏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附件 3),每名财务专家单独填写宁夏农业高新技术 8 企业认定财务专家评价表(附件 4),专家组长汇总各位专家分数,按分数平均值填写宁夏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附件 5)。(五)认定报备(五)认定报备认定管理办公室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可视情况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提出认定意见,确定认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报认定管理办公室备案,报送时间不得晚于每年 11 月底。(六)公示公告(六)公示公告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认定管理办公室在“宁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10、工作网”公示 10 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核发证书编号,并在“宁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企业名单,由认定管理办公室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认定机构科技厅、财政厅、农牧厅、林业厅、经信委、地方税务局公章);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认定管理办公室提出,由认定管理办公室核实处理。认定管理办公室对报备企业可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交由认定机构核实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三、认定条件 9 (一)范围申报企业须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注册。(二)年限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满三年,自主研发的技术申请认定注册时间可缩短为满两年。(三)知识

11、产权1.宁夏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 、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类评价。 3.按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4.在申请宁夏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5.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

12、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6.专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查 10 询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植物新品种可在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http:/)和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http:/)查询;国家新药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新药证书;软件著作权可在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http:/)查询软件著作权标记(亦称版权标记) 。(四)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与主要产品(服务)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宁夏重点支持的农业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

13、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 40%的产品(服务)。(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同期总收入的比值。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对 11 企业取得上述收入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应属于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2)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

14、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企业应正确计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由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2.总收入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收入总额与不征税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以下称实施条例 )的规定计算。(六)企业科技人员占比企业科技人员占比是企业科技人员数与职工总数的比值。 12 1.科技人员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

15、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2.职工总数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 183 天以上。3.统计方法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1.企业研究开发活动

16、确定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 13 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 、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不包括企业对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材料、装置、产品、服务、工艺或知识等) 。企业应按照研究开发活动的定义填写宁夏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 2 中的“四、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表”。专家评价过程中可参考如下方法判断:行业标准判断法。若国家有关部门、全国(世界)性行业协会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了测定科技“新知识”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技术、产品(服务) 、工艺”等技术参数(标准) ,则优先按此参数(标准)来判断企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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