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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酒店打卡制度 泰达大酒店打卡制度1。 本公司凡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含部门经理)均需打卡:2。 员工上下班必须到规定的地点(宿舍门岗)打考勤卡, 由门岗保安监督打卡工作;3。 打卡前,请认真核对卡钟时间,以免打错卡位,否则 需要签卡;4。 员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以旷工一日处理, 如果门岗保安代人打卡,违者作自动离职处理;5。 凡非因工作原因(下同)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一分钟 打考勤卡或打卡后没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工作岗位,即视为迟 到;提前一分钟以上打卡下班,即视为是早退。迟到和早退每 次均以十分钟为限,每增加十分钟加算迟到或早退一次。6。 凡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三十分钟尚未到工作岗位,或是
2、一个月内累计迟到和早退超过三次(含三次) ,即视为是旷工 一天。7。 员工打重卡、漏打考勤卡、 (指实际已在规定时间内工 作的) ,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并由部门经理在 工卡及说明上加上意见,经人事部核实后,在月底连同考勤资 料一并报人事部, (一个月内累计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视为是 迟到或早退一次) 。8。 部门经理(主管)和主任级干部漏打考勤卡或打重卡, 须在当日写明原因上交人事部,经核实后由总经理签卡;9。 所有打卡人员签卡次数不可以多于三次,超过三次, 员工每次扣罚 10 分,经理(主管) 、主任级干部每次扣罚 20 分 (特殊情况须总经理批准) 。签署:酒店人事部2005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