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厂现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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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 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会计法 、 支付结算办法 、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 现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基本情况,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释疑义 本办法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 货币资金。 第三条 适用 本办法适用公司各部门。 第四条 原则 公司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的原则。出 纳人员不得兼任复核会计、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 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 程。所有收支都必须经过复核会计人

2、员复核,出纳才能办理。 第二章 现金收支业务管理 第五条 现金收支业务管理原则 1、公司办理有关现金收支业务时,应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及本制度的规定。 2、财务部是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的职能管理部门,公司的 现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均由财务部统一办理,禁止其他部门受理现金 收支业务。3、审核会计、出纳人员应该严格遵守职责分工。出纳人员的资 格由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审查认可。现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只限 于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第六条 现金收支、保管规范 1、现金收入须由出纳人员开出收据或由会计人员开具正式发票, 交复核会计人员复核无误后及时编制收款

3、凭证。出纳清点现金后, 在收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后方可入帐。 2、现金收入要当天入帐,当天存入银行,禁止坐支。交存现金 应由财务部两人以上同往,如需使用车辆,应使用本单位车辆。 3、财务部门应按照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提取和保留现 金。库存现金的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确定, 收购木材时根据实际情况再作调整。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 明用途。 4、在节假日、公休日期间,严禁存放大量现金。出纳人员应做 好保险柜的安全管理工作。 5、提取现金时,财务部门应当有两人以上同往,如需使用车辆, 应使用本单位车辆。本单位车辆管理部门应保证财务部门交存现金 使用车辆。 6、现金付款

4、业务必须有经过复核会计人员复核的原始凭证,有 经办人签字和符合审批权限的负责人员审核批准,并填制付款凭证 后,出纳才能付款,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后入帐。现 金付款所付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 不得涂改。未经复核会计人员复核,或违法、违规、不真实、不正 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出纳人员必须拒绝付款,否则由出纳人员 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并根据损失大小对出纳人员采取批评教育、 调离岗位、辞退等处罚。7、现金的使用范围:必须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 的范围使用现金,严禁超范围使用现金。办理下列财务支出可以支 付现金: (1)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津贴; (2)职工出差

5、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个人劳务报酬; (4)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 奖金;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 (6)其他零星支出项目; 8、公司应该设现金日记帐,出纳根据收付款凭证,按业务发生 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9、出纳人员应该每日盘点库存节余现金,填制现金盘点表,由 复核会计人员监盘,保证账款相符,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 报告财务部经理。原则上长款归公,短款由出纳和复核会计查明原 因,追究责任人,并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10、为了认真执行有关库存现金限额的规定并保证公司费用开 支,借款和报销等业务使用现金凡一次借款或报销在

6、10000元以上 的,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出纳筹款备付。 第七条 借款与报销规定 1、借款包括借用现金和支票。任何人不得私用或私借公款。除 购买物品、业务招待、预付费用、差旅费以外,公司不得发生任何借 款(包括现金和支票) 。 2、购买物品、预付费用和业务招待性质的借款应当在借款之日 一周内报销或还款,特殊情况下不得超出1个月,差旅费借款应当 在出差归来7个工作日内报销或还款。3、凡因公需要借用现金,借款人应先填写“借款单” ,经其所 在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如外出可由部门经理指定部门副经理审核,公 司主管领导对其用途严格审核,一次性借款金额 5000 元以下,经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7、审批,经复核会计复核后,出纳凭以 上签字办理借款手续;一次性借款金额在5000 元以上,需经董事 长审批后方可办理。财务部每月编制借款情况统计表备查。 4、特别支出项目需经办人员在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班子成员 集体研究,实行联审联签。 5、费用报销票据的填写与粘贴。报销人须凭有关原始票据填写 报销凭证,应数字准确、书写清晰。并应将票据分类整齐地粘贴在 报销凭证上。 6、超过期限未办理报销手续或还款手续的,财务部门应进行催 收。经催收无正当理由仍不办理相关手续的,财务部应从其工资中 将所欠款项扣回。 7、财务部门对原借款未结清无正当理由又重新借款的,应拒绝 办理付款手续。 8、财务部门应当坚决抵

8、制、及时汇报无视费用报销审批手续、 支付手续的行为。同时应当提供良好的服务,在报销人符合规定的 报销手续情况下,应当及时给予报销。 9、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费用报销的审批和支付手续, 不得借故逃避、刁难财务监督,更不得打击报复财务人员。 10、费用报销时,违反本规定,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 实,将处以经济罚款直至刑事处罚: (1)报销时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除退回所报销金额外,还 要处以当事人报销金额1-3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警告、记 过处分或除名。(2)借款超出时限,无正当理由不报销又不还款的,除可以从 其工资中扣回所欠款项外,超出时限的天数处以每天处以借款人所借 金额2的

9、罚款。 (3)越权批准用款的,处以批准人当月工资 3的罚款。财务 人员、财务经理、其他部门经理、公司主管领导不抵制、不汇报的, 同时处以用款金额 2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4)滥用职权,借故逃避、刁难财务监督,甚至打击报复财务 人员的,按不同情节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违背原则、放弃监督,甚至同流合污的财务人员,视情节 的严重程度给予降职、撤职或除名的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禁止行为 本制度严格禁止行为: 1、超出规定范围或限额使用现金; 2、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 3、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4、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5、与其他单位间相

10、互借用货币资金; 6、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7、将公司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8、设立“小金库”或保留帐外公款; 9、未按照审批权限支付现金。 如发生上述行为,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并处以 1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三章 银行存款管理第九条 公司除了在第六条第7款规定的项目可直接使用现金 进行结算的,其他收付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结算。 第十条 银行账户管理 1、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公司的银行账户; 2、银行账户必须按国家规定开设和使用,只供公司经营业务收 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 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3、银行账户的账号

11、必须保密,非业务需要不准外泄。应当定期 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对不再需要使用的账户,及时清理 销户。 4、银行预留印鉴实行分管制,财务章由会计人员保管,法人名 章由复核会计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并将其委托代管人报告 上级领导。 5、对外支付的各类款项,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付款程序,经各 级领导根据授权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6、出纳人员应该逐日、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每日终 了结出余额。定期核定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 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调节相符。如调 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并报财务

12、部经理处理。 7、银行存款发生支出业务时,对各项原始凭证,如发票、合同、 协议和其他结算凭证等,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和复核审批程序、具有 相关审批权限的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复核会计复核后,方可由出纳人员办理结算手续。 8、发生银行存款收入业务时,所有银行入帐单据、收据、发票 等收款凭证必须经过复核会计人员复核。 第十一条 支票管理 1、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人员负责。建立健全支票使用登记制 度,财务部必须设置支票使用登记簿,登记支票使用的日期、领用 人、用途、金额、限额、批准人等事项。 2、票、印鉴不得与现金及有价证券存放在同一保险柜内。 3、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写规定的支票申 领单

13、,由部门经理、主管领导和有审批权限的公司领导批准后,经 复核会计人员复核,由出纳人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10 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其程序与现金支出报销程序相同。 4、支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已签发的支票,如有丢失应立即通知 财务部门,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5、出纳人员不得签发不确定日期的支票,不得签发任何种类的 空白支票,当付款金额无法确定时,可签发限额转账支票,并写明 用途和收款单位。 6、财务人员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 支票时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须加盖“作废” 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7、出纳人员开出的支票必须经复核会计人员复核加盖人

14、名章, 经会计人员审核后加盖财务专用章。会计人员在盖章之前必须认真 复核。出纳人员必须及时、准确登记支票使用登记薄,与银行及时核对存款余额,掌握支票使用情况。 8、经办人员必须及时将到期未使用的支票退回财务部,由财务 人员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如经办人员不退旧票或 逾期不报账,财务部催促其退还或报账并拒绝签发新支票。 9、违反报账规定的处罚办法同第七条“借款与报销规定”相关 处罚规定。 第四章 资金计划、执行、报告 第十二条 基本原则 1、公司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 2、年末根据预算编制下一年度的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年度资金 使用计划必须经过董事会审批。年度资金使用计划随预算的

15、调整而 调整,调整程序同预算调整。 第十三条 资金计划的编制 每月25日前各部门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制下一个月度的资金使用 计划,经部门领导及主管副总审核后报财务部,财务部会同总会计 师进行初审,平衡汇总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次月1日之前经总 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下发执行。 资金计划包括资金收入计划和资金支出计划两部分。资金收入 是指经营合同中的合同收入;资金支出计划是指经营中采购支出、 固定资产支出、研发支出,以及其他单笔5万元以上的大额支出。 各部门须根据当月预计收入及支出项目编制资金计划,保证量入为 出。 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资金的使用负领导责任。2、财务部对累计使用资金已经超过年度资

16、金使用计划的10 的部门予以提醒,并向领导报告。 3、财务部对每月编制的资金计划超过年初制定、分解的当月资 金使用计划的10的予以重点关注,查明原因,并向总经理汇报。 4、未编入资金使用计划的支出,原则上财务部可以拒绝办理。 确因外界情况变化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而且是公司必须的支出,提 出专题报告经审批后,财务部予以安排资金进行支付。 5、财务部对发生的计划外资金使用必须查明原因,进行记录并 对该部门进行提醒。 第十四条 资金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1、财务部出纳人员每周编制资金收支周报,经复核会计人员复 核、财务部经理审核后,报送总经理。 2、财务部会计人员每月总结当月资金计划执行情况,报总经理, 为领导作出决策提供依据,并在总经理办公会上公布,为制定下月 的资金计划提供参考。 第五章 资金使用的审批 第十五条 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严格的资金审批制度,对于违反审批程序的资金使用 申请,财务部必须拒付。 第十六条 公司基建工程项目资金支出要求 1、基建工程应事前编制工程概算,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2、预付工程款应按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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