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组检修奖励考核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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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国投南煤龙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机组检修奖励考核办法2 机组检修奖励考核办法 1 范 围 本 办 法 规 定 了 南 煤 龙 川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机 组 A、B、C、D 级 检 修 奖 励 考 核 的 管 理 工 作 。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南 煤 龙 川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2 总 则 2.1 设备检修应贯彻“ 安全第一” 的方针,杜绝各类违章,确保人身和 设备安全。 2.2 检修质量管理应贯彻 GB/T9001 质量管理标准,实行全过程管理, 推行标准化作业。 2.3 为了加强检修的组织管理,充分调动参于检修各级人员的工作 积极性,认真落实技 术责任制

2、和检修质量责任制,提高检修质量,减 少修后的非计划停运,特制定本办法。 2.4 本办法依据南 煤 龙 川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实际制定。 2.5 本办法规定了南 煤 龙 川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机组各级检修考核范 围、奖金基数、奖金分配、考核细则、发放办法。 2.6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1#2 机组各级检修管理。 3 考核范围 3.1 生产技术部、 发电 部及相关管理部门和人员。 3.2 设备:列入机组检修的设备系统。 4 考核奖金基数 4.1.1 机组 A 级检修:标准工期:40 天,全优嘉奖 12 万元。 4.1.2 机组 B 级检修:标准工期:30 天,全优嘉奖 6

3、 万元。 4.1.3 机组 C 级检修:标准工期:15 天,全优嘉奖 4 万元。3 4.1.4 机组 D 级检修:标准工期:7 天, 全优嘉奖 2 万元。 4.2 检修考核奖金由检修准备与工期、安全文明生产、质量指标(包括 检修任务、 质量、技术指标)组成。实行分块考核、兑现。 5 奖金分配办法 5.1 A、B 级检修准备 与工期、安全文明生产奖由生产技术部按照本 办法 7.1、7.2 规定提出考核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发放。 5.2 质量指标奖按照本办法 7.3 规定,按下述比例进行发放。 5.2.1 发电部按检修考核奖金总额 15%提取,用于奖励参与机组检修 的管理人员、运行人员。

4、5.2.2 生产技术部按检修考核奖金总额 45%提取,用于奖励参加机组 检修的公司管理人员(10%)、设备管理人员、电热检修人员及其他人 员(35%)。 5.2.3 综合管理部和计划经营部按检修考核奖金总额 10%提取,用于 奖励参加机组检修的后勤保障人员(5%)、物资管理人员(5%)。5.2.4 安全文明生产奖按检修考核奖金总额 10%提取,用于奖励参 加机组检修的安全文明监察管理人员 5.2.5 质量技术监督奖按检修考核奖金总额的 10%提取,由生产技术 部提出考核意见, 报 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发放。 5.3 检修专项奖按质量指标总奖金额的 10%提取,按照本办法 6 规 定放发。 6 检

5、修专项奖 6.1 A、B 级检修 6.1.1 避免了检修工作项目的返工和机组检修的延期,奖励 1000 2000 元。4 6.1.2 及时发现检修中存在的重大质量隐患,奖励 10002000 元。 6.1.3 避免了重要设备的损坏,奖励 500-2000 元。 6.1.4 避免了群伤、群亡事故者,奖励 20005000 元。 6.1.5 避免了重伤、死亡事故者,奖励 5003000 元。 6.1.6 避免了重大生产火灾事故者,奖励 5002000 元。 6.2 C、D 级检修 6.2.1 避免了检修工作项目的返工和机组检修的延期,奖励 200400 元。 6.2.2 及时发现检修中存在的重大质

6、量隐患,奖励 300500 元。 6.2.3 避免了重要设备的损坏,奖励 200-300 元。 6.2.4 避免了群伤、群亡事故者,奖励 10003000 元。 6.2.5 避免了重伤、死亡事故者,奖励 5002000 元。 6.2.6 避免了重大生产火灾事故者,奖励 5002000 元。 检修专项奖励,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安全生产部审核,报公司 主管领导批准后, 给予专项奖励。 7 考核细则 7.1 检修准备、工期及修后考核 7.1.1 机组修前的可靠性、效率分析等方面数据不正确,造成机组 修 前分析不完善,影响检修安排的,考核有关责任人 300 元(A、B 级检 修)。 7.1.2 要求检

7、修的项目、进度、技术措施、安全措施、 质量指标在开 工前制定完毕,上 报 并下发给参与检修的各级员工学习掌握。主要 材料、备品配件、工器具全面落 实。由于上述准备工作不足以及其它 主观原因造成未要求时间开工,考核责任单位 500(A、B 级)、5 200(C、D 级)元。 7.1.3 能按期开工,检修工期不超过要求工期,修后机组连续运行满 15(A、B 级)、10(C、D 级)天,获全部工期 奖。 7.1.4 能按期开工,检修工期超过公司要求工期,但不超过中调批准 工期,考核延误工期 责任单位 1000(A、B 级)、500(C、D 级)元;超过 中调批准工期,考核 责任单位 2500(A、B

8、 级)、1000(C、D 级)元。 7.1.5 检修后期管理 7.1.5.1 考核期:A、B 级检修启动后 15 天内,C、D 级检修启动后 10 天内。 7.1.5.2 内容:完成所有的台帐记录、设备异动、检修材料费用(详细 分项统计,材料 费用 应列出项目、费用、材料主材、消耗清 单的统计)、 重大项目完成情况总结(项目完成内容、材料消耗情况)、检修总结 、 设备评级等工作。 7.1.5.3 以上工作由生产技术部各专业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完成,若推 迟或不能完成,全部扣除该项考核奖,每缺一项扣 100300 元。 7.2 安全文明生产考核 7.2.1 在检修中由于管理不善,施工现场发 生火警一

9、次,考核责任单 位 500 元;由于监督措施不当,人员误拉乱动,造成人身伤害及设备 发生故障,发生异常一次考核 300 元,发生一次人身轻伤或一类障 碍考核 1000 元, 发 生一次人身重伤或构成事故考核 2000-5000 元。 7.2.2 在检修现场发现参与检修工作的人员有一人未戴安全帽,考核 所属单位 100 元。 7.2.3 在检修现场发现参与检修工作的人员吸烟,一例考核 100 元, 同时对该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考核 100 元。6 7.2.4 检修过程中的交叉作业,由于安全监护措施不到位,发现职工 未遂事故,考核 300 元;构成轻伤事故,考核责任单位 500 元。 7.2.5 两

10、票不符合规范,一例扣罚有关责任单位 50 元。 7.2.6 发现习惯性违章,一例考核责任人 100 元;发现装置性违章一 例,扣罚责任人 100 元。违犯上述规定者进安全教育室学习三日。 7.2.7 要切实加强管理施工现场的临时用工,发现违章现象,一例考 核所属管理人员 100 元。 7.2.8 机组检修过程中由于监查不到位,造成检修现场卫生脏、乱、差 的,一例考核责任单 位 100 元。 7.2.9 发现在检修现场使用的工具、材料及配件未按要求 摆放者而不 及时纠正者,发现一例考核责任单位 100 元。 7.3 任务、 检修质量、技术指标的考核 7.3.1 由于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而未完成标准

11、项目、非标项目和技措、 反措、技术监督项目,视项目大小,考核责任单位 300-1000。 7.3.2 检修质量技术指标考核 7.3.2.1 由于监督验收工作不到位,高峰出力达不到额定出力,考核 有关责任单位 2000 元。 7.3.2.2 由于监督验收工作不到位,低谷出力达不到调度核定出力, 考核有关责任单位 1000 元。 7.3.2.3 由于监督验收工作不到位,汽轮发电机组振动超标,考核有 关责任单位 1000 元。 7.3.2.4 由于监督验收工作不到位,在考核期内,高加月投入率未达 到 100%,低于 99%时,每降低 1%扣有关责任单位 100 元;满负荷时7 给水温度达不到设计值,

12、每降低 1 考核有关 责任单位 50 元。 7.3.2.5 由于监督验收工作不到位,真空系统严密性(以修后一个月内 效率试验结果为准)应不大于每分降 0.40kpa,超过标准值,按每增 加 0.01kpa/min 考核有关责任单位 50 元。 7.3.2.6 由于验收工作不到位,凝汽器端差超过 8,按每高于 1考 核有关责任单位 100 元。 7.3.2.7 汽轮机油颗粒超标,考核化学专业 500 元。 7.3.2.8 汽、水月平均合格率98%时,每降低 1%考核化学专业 200 元。 7.3.2.9 热工自动装置投入率85%或给水自动、减温水自动有一项 未投时,主要仪表投入率、调前合格校 验

13、率100%时,辅机保护投 入率100%,主 辅机保 护正确率小于100%,执行机构电动装置的 完好率100%,主、 辅机联锁投入率100%,一般仪表的投入率 98%,每降低 1%考核热工专业 100 元。 7.3.2.10 热工、 电气主保 护投入率100%,继电保护投入率100% , 继电保护动作正确率100%,每降低 1%考核热工、电气专业 100 元。 7.3.2.11 由于监督验收工作不到位,机组热效率比修前低 0.1%,考核 有关责任单位 300 元。 7.3.2.12 锅炉排烟温度不大于设计值 12,由于监督验收工作不到 位,考核期内平均值 每超出 1考核 100 元。 7.3.2

14、.13 由于监督验收工作不到位,锅炉空气预热器漏风系数与修前 相比,每增加 0.01%,考核 100 元。 7.3.2.14 因监督验收时把关不严,检修质量不良造成各项试验(如水8 压试验、风压试验、 电气试验、高速动平衡等)达不到要求标准,扣相 关责任单位 1000-3000 元。 7.3.2.15 验收时保证胶球投运率100%、收球投运率90%,低于上 述标准验收的,考核参与验收单位 200500 元。 7.3.2.16 在机组效率试验时,由于人员和试验设备等方面问题造成试 验数据不准确的,考核生产技术部 5001000 元。 8 奖励程序 8.1 参与机组检修工作的生产技术部、发电部部长

15、代表本部与公司检 修领导组签订合同,合同中明确检修准备、工期、任 务、安全、 质量、 运行水平、可靠性指标、管理、 奖金等内容及其考核事项。8.2 合同签订后,生产技术部、发电部应按照合同对下属单位制定 考核规定,与下属单 位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内容中应注明责、权、利 (即承包项目准备、计划安排、质量、安全、指 标要求及工日)并进行 考核。 8.3 检修工作结束,在机组达到规定的运行期限后由生产技术部召集, 生产总工程师主持,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由生产技术部出具考核 结果,报公司批准后,各单位领奖发放。 9 附则 本规定由南 煤 龙 川 发 电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检修领导组负责解释。生产技 术部部长负责组织对机组检修奖励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9 制度名称 机组检修奖励考核办法 制度编号 Q/ND.GL.JG0605 执 行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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