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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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集体合同单位名称: 东莞群福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单地位址:东莞市厚街镇汀山村汀坑路北横一路 7 号 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 职工人数: 407 人 东莞市总工会制2014 年2使 用 文 本 须 知1、本集体合同所称甲方为用人单位;乙方为代表用人单位职工的工会组织。2、甲、乙双方有义务应对方要求及时、如实向对方提供与签订集体合同有关的资料和情况。3、经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4、本合同由用人单位工会代表职工与甲方签订;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组织指导职工推举职工代表与甲方签订。5、集体合同签订后,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以及有关

2、资料向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以及上级工会组织各报送一份。劳动行政部门以及上级工会组织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甲、乙双方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履行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后重新报送。6、甲方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7、本集体合同为示范文本,在使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者删改章节、条文,也可以就工资调整机制、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事项另行订立专项集体合同。3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工会或职工代表):工厂代表人: 工会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增强合作共事

3、,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以下简称劳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以下简称工会法 ) 、 集体合同规定和广东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规章,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女职工特殊保护、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等事项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并保证本合同的实施。第二条 甲方依法经营,尊重并支持工会依据工会法 、中国工会章程 、 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开展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注重通过劳动竞赛、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等方

4、式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和4生活条件,以增强甲方的凝聚力。依法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不得与本合同的规定相抵触;相抵触的,按照本合同执行。第三条 工会尊重甲方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以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全体职工努力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促进甲方发展。第二章 工 会第四条 工会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甲方依法按时拨缴工会经费,保证工会各项工作的开展。对甲方拨交的工会经费开支情况,工会应每季度做出书面报告。第五条 工会协助甲方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工作。积极维护

5、职工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组织职工参与甲方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六条 工会积极支持和参与甲方改革,自觉执行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重大决策和决议,并代表职工与甲方就有关职工利益问题进行劳资协商、谈判。第七条 甲方拥有对工会会员的调动、休职、退职、解雇、奖罚及其他有关人事的决定权,但行使前,应先听取工5会意见,尊重工会会员的意见,公正、慎重地进行。甲方不得因为工会会员从事正当工会活动对工会会员给予不利的处置。第八条 甲方应当保障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协商代表因履行职责占用工作时间的,视为提供正常劳动。 协商代表在任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免除职务或

6、降低职级,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其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个人有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重大过失行为、退休或者本人不愿延长劳动合同期限的除外。第三章 劳动合同第九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劳动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低于本合同的按照本合同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未依法在用工的同时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订立的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时间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职工的劳动报酬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第十条 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与工会协商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工会应当帮助、指导职6工与用人

7、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工作要求、工作性质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三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职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二条 甲 方 同 时 与 3 名 以 上 职 工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须 征 求 工 会 意 见 , 如 工 会 认 为 不 适 当 的 , 有 权 提 出 意 见 。如 果 用 人 单 位 违 反 法 律 、 法 规 、 规 章 和 劳 动 合

8、同 规 定 的 ,工 会 有 权 要 求 重 新 处 理 。 用人单位或者职工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应依法给予赔偿。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条件,用人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期内的权利和义务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第四章 劳动报酬第十四条 甲方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每月 日前通过 的形式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工资发放日遇法7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提前发放。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职工工资。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职工月工资不得低于东莞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和津

9、贴。第十六条 职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 为基数。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分别支付 150%、 200%、300%工资报酬。第十七条 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十八条 职工病假、非因工负伤的工资标准:按职工工资的 %支付。(金额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十九条 职工婚假、丧假,符合计划生育产假等假期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分别为: 。8第五章 工资集体协商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每年根据本单位利润、劳动生产率、劳

10、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变动情况,遵循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规定的的原 则 、 内 容 和 程 序 , 就职工年度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办法、工资总额、工 资 分 配 方 式 和 各 种 津( 补 ) 贴 制 度 进行平等协商。第 二 十 二 条 工 资 分 配 制 度 的 制 订 、 调 整 应 当 征 求 工会 意 见 , 并 提 交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或 职 工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第二十三条 在甲方生产经营正常、利润正增长的情况下,经 甲 、 乙 双 方 协 商 后 确 定 , 年 度 职 工 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 元,职工平 均 工

11、 资 水 平 不 低 于 元,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低于 。试用期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 元。工资总额增量具体分配办法如下: 第 二 十 四 条 因 经 济 效 益 等 原 因 需 降 低 职 工 工 资 或 部分 职 工 工 资 的 , 应 当 提 交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讨 论 通 过 。第六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9第二十五条 甲方依法建立工时制度,按下列条件、标准处理相关事宜:(一)标准工时制,职工每天工作时间 8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 40 小时,保证职工每周休息不少于一日;(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平均每日工作时间8 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 40 小时;(三)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

12、和休息时间由职工与甲方协商安排;因生产经营需要实行以上(二)、(三)种工时制度的,应当依法获得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第二十六条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的,需严格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并依照下列要求处理相关事宜:(一)甲方事先说明加班加点理由,确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数;(二)加班加点时间不超过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加班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 1 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 。(三)对于超出法定时间并危害职工身心健康的加班,工会有权代表职工向用人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10第二十七条 职工依法享受带薪

13、年休假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假期: 。第二十八条 休 息 日 加 班 , 可 安 排 同 等 时 间 的 调 休 ,不 能 安 排 调 休 的 要 按 有 关 劳 动 法 律 法 规 支 付 加 班 工 资 。第七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第二十九条 甲方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按 时 足 额缴 纳 养 老 、 工 伤 、 失 业 、 医 疗 等 社 会 保 险 费 。 甲 方 定 期 向职工公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工会有权对甲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实施监督。第 三 十 条 职 工 因 病 或 非 因 工 负 伤 , 需 要 停 止 工 作 治 病休 息 的 , 应 当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确

14、 定 其 医 疗 期 限 , 并 支 付 生活 费 。第 三 十 一 条 职 工 患 职 业 病 , 因 工 负 伤 、 致 残 、 死 亡或 非 因 工 死 亡 , 应 当 依 法 给 予 其 相 关 待 遇 。第三十二条 甲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依法支付高温、有毒等特殊工种津(补)贴。第三十三条 甲方应当根据经济效益情况,逐步发展并改善职工的文娱设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条件。第八章 劳动安全与卫生11第三十四条 甲方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

15、全卫生条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落实劳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第三十五条 甲方应当依 据 企 业 职 工 劳 动 安 全 卫 生 教育 管 理 制 度 规 定 实行职工劳动安全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培训,其中从事 工种(岗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工会的监督检查。第三十六条 甲方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甲方对在 工种(岗位)的职工定期作职业健康检查,检查时间视为劳动时间。第三十七条 甲方和工会要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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