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总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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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安管理处罚法复习重点主要题型:单选、多选、名词解释、简答、案例分析分值:单选、多选 30-35 分 名词解释 5 个 20 分简答题 3 道 30 分案例分析 15-20 分绪论第一章治安管理处罚法概念、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以前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比着看其余简要看看总论(重点,这部分在所有题型里都会出现)第三章第一节 治安管理处罚原则(重点)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公开、公正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1、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这就是行为与处罚法定原

2、则的实质,涉及治安管理处罚,它是指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治安管理处罚应当由法律明文规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能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并不能适用治安管理处罚。2、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也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就是处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原则的核心,它是指治安管理处罚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这体现了法制的统一性、严肃性和公平性。3、公开、公正原则 行政处罚法第四

3、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也规定,“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坚持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开、公正原则。公开是指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依据和被处罚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应公布于众。行政案件的办理公开本身并不能直接实现实体权利与义务的公正,是用以公正的保障。公正是指“公平正直,没有偏私”。在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过程中,首先,应当平等地对待各方当事人,不以当事人的身份为实施处罚轻重的标准;其次,所给予的治安管理处罚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达到公正的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就要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4、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治安管

4、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所以,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是指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5、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这一原则的基本精神是指坚持处罚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教育也是一种手段,通过处罚和教育,使其不再危害社会,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第二节 治安管理处罚政策(简要看)第四章第一节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重点)(一)警告;警告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所作出的正式谴责和告诫,指出其违法行为极其危害,使其引起警觉,不致再犯的

5、一种治安管理处罚。它是既具有教育性质又具有强制性质的最轻的一种治安管理处罚。主要适用于初犯、偶犯,且情节轻微,后果较轻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警告既适用于公民,也适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除“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 、 “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 、“传播淫秽物品”三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外,对其他各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均可适用警告。(二)罚款;罚款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限令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人民币现款的治安管理处罚方法。它既不影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又能起到惩戒作用,适用最灵活、最广泛。罚款幅度,一般情况为 1 元以上,200 元以

6、下。但对几种严厉禁止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以下三种特殊的罚款幅度:一是对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行为可并处 5000 元以下罚款;二是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运输、买卖、存放、使用罂粟壳的,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的,可以单处或并处 3000 元以下罚款;,三是对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单处或者并处 2000 元以下罚款。(三)拘留;即治安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强制关押在专门处所,在一定时间内剥夺其人身自由以示惩戒的一种行政处罚方法。它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重的一种。拘留只适用于自然人而不适用于法人。主要适用于违反

7、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以下人员一般不裁决或不执行拘留: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未满 1周岁婴儿的妇女;不满 18 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其他残疾人;正在患严重疾病或性病以外的传染病的,以及家庭有年迈老人、小孩或者严重病人、残疾人等确需被处罚人扶养、护理的人。拘留时间以天为计算单位,期限为 1 日以上,15 日以下,但对数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按照“分别裁决,合并执行”的原则,拘留期限可以超过 15 日。(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吊销许可证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加的一种治安管理处罚。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是指公安机关依法收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已获得的从事某项活

8、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证书,从而剥夺相对人从事某种特许权利或者资格的治安管理处罚。(五)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限期出境,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限定其在一定期限内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治安管理处罚驱逐出境,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强迫其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的治安管理处罚第二节 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法律措施(重点)1、 收缴 收缴非法财物: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手胶,按照规定处理。2、 追缴 追缴非法所得: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

9、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3、 约束(对于特定人员) 约束的对象只能是处于醉酒状态中的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生、财产甚至公共安全有危险的醉酒人。约束是一种保护性措施,约束的程度,应以不伤害醉酒人为原则。约束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一种紧急处置权。4、 责令严加管教(对于未成年人) 责令严加管教的适用对象是特定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监护人。不满 14 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不予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格进行管理和教育。5、 责令严加看管和治疗(对于特殊人群) 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的过程中,

10、依法责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违反治安管理的精神病人的法律措施。6、 责令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 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的过程中,依法责成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而被处以拘留的行为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的法律措施。 (注:法定期限为十二个月内)7、 强行带离现场 是指公安机关强行将被责令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而违反此规定的行为人带离该体育场馆并作进一步审查、处理的即时强制措施。8、 责令停止活动 是指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危险情形,依法责令组织者立即停止活动、疏散人群的即时强制措施。9、 责令改正 是指公安机关对供社会公众活

11、动的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场所,依法责令经营管理人员消除公共安全 法律措施。10、 取缔 是指公安机关依法责令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者,停止非法经营活动的法律措施。11、 强制性教育措施 是指依法对符合法定情形的行为人采取强制性教育的法律措施。我国目前的强制性教育措施有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第三节 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 (重点) 派出所权限:警告 500 元以下罚款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权限:全部 限期、驱逐出境由公安部批准从轻处罚:在法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适用相对较轻的出发。1、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

12、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在法律规定的处罚幅度以下确定具体的处罚种类和幅度。1、情节特别轻微;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福哦,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3、处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5、有立功表现的。从重处罚:在法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适用相对较重的出发。1、有较严重后果的;2、教唆、威迫、诱惑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4、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5、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6、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第五章第一节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概念和特征(重点)违反治安

13、管理行为的概念:是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成刑事犯罪的行为。特征:1、社会危害性;2、治安行政违法性(是指行为违反治安管理法律规范) ;3、治安管理处罚性第二节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构成(重点)主体:一般情况下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责任能力、实施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自然人。单位只在法律有明文的情况下,可以成为主体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引起的危害社会的后果所抱的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客体:是指我国治安管理法律规范所保护的,而被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客观方面:是指治安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说明侵犯某种客体的行为及其

14、危害结果的诸客观事实。其主要内容包括危害社会的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第三节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认定与处罚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主体上,行为人必须是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客观方面,各共同行为人必须有共同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主观方面,既可以是共同的故意,也可以是共同过失,还可以是混合过错。分论(选择、案例题)重点在第六章、七章、八章、九章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侵犯人身权利行为、侵犯财产权利行为的内容、认定、处罚等并能够区分这些行为。程序论(单选、多选、案例)第十一章第一节 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管辖与回避的概念第二节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调查在检查的时候什么时候不需要出示检查证,什么时候需要。第三节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证据三个要求,证据的种类、对证据的识别,酒驾是鉴定还是检查。第十二章第一节 治安管理处罚的告知与听证 告知的内容,听证是什么引起的,简易程序的适用情况等第十四章(选择、涉及少量案例)第一节 罚款罚款的情形,第二节行政拘留是否能减免,怎么样折抵等监督论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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