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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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年金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杨长汉 1一、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的两个层面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包括企业内部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外部运营机构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二、企业内部企业年金计划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企业年金计划方案应该明确内部的组织方式:受托人模式;受托人组织方式;受托行政管理组织、人员、机构、规范等等;基金管理方式及其组织。设置企业年金理事会的企业,应该明确理事会的章程、组成人员、办事机构、行政管理规范等等。企业年金计划方案同时应该明确内部监督方式。治理结构上,理事会本身必须对企业年金管理中心的工作实行监督。同时可以考虑安排内部如财务部、审计部、工会等部门参与企业年金计划实施的日常监督。法

2、人受托模式,也可以参照前述方式设计监督管理方式。三、企业年金计划外部组织管理与监督方式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的选择、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的监督等。1、选择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应当确定企业年金受托人,受托管理企业年金。受托人可以是企业成立的企业年金理事会,也可以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 ”企业年金理事会是指在发起设立企业年金的企业内部设立,依托企业年金计划存在,由企业代表和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的特定自然人计划。法人受托机构是指以法人组织充当信托活动受托人的法人机构。对众多中小企业而言,它们基金规模较小、参加计划人数有限,如果采取理事会受托模式,

3、无法实现规模经济且运作成本较高。而独立法人实体的业务界定明确,可以同时受托多个企业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提供社会化服务,这就从根本上实现了集团、行业、地区、乃至整个社会在企业年金基金运作方面的规模经济,因此中小企业采取法人受托模式能够节省企业年金基金的运作1 文章出处:企业年金方案设计与管理 杨长汉 著杨长汉,笔名杨老金。师从著名金融证券学者贺强教授,中央财经大学 MBA 教育中心教师、金融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研究员。成本。对大企业来说,它们年金基金规模巨大,参加人数众多,比较容易实现规模经济,从而降低运作成本,因此采取理事会受托模式是不错的选

4、择。2、谁来监督管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劳动保障部的职能,劳动保障部负责制定有关企业年金制度的政策,并对企业年金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此外,作为企业年金基金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的业务监管部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同样也肩负着监督管理的职责。3、怎样监督管理(一)资格认定2004 年 6 月 29 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规定,补充保险经办机构的资格认定,由劳动保

5、障部负责实施。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劳动保障部收到法人受托机构、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的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进行审慎评审。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公告;经评审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2005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第5号通告,通告中公布了第一批认定的29家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37个企业年金基金运营资格。也就是说,目前这37家机构可以成为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经办企业年金业务。(二)过程监督我国信托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

6、人做出说明。委托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按照这些法规的规定企业和职工对企业年金基金的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享有知情权。一方面受托人应当主动定期向企业和职工报告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另一方面,受托人有义务接受企业和职工的查阅和咨询。同时,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还应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供基金管理报告。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开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相关业务,应当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管。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是企业年金的主要监管部门,受

7、托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开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相关业务,应当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管。由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涉及面广、环节多、流程复杂,因此在监管过程中,还应充分发挥中介服务结构的作用。另外,在发生可能对企业年金计划成员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时,如涉及受托人、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及账户管理人的诉讼、重大人事变动等,还应及时向企业、职工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四、企业年金方案审核备案对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的要求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一般包括:企业年金方案设立的程序。一般由企业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形成企业年金方案草案;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以及其他民主方式审议通过后,报劳动保

8、障行政部门备案,形成合格的企业年金方案。管理监督。企业通过集体协商选择法人受托机构或成立企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并通过集体协商确定由企业作为委托人或企业及其职工作为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集体协商双方监督受托管理合同的履行情况。管理费用支付。一般应明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的费用及列支渠道,按照基金管理合同规定确定。争议的处理。应明确因订立或者履行企业年金方案发生争议的,由企业与职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仲裁。2文章出处:企业年金方案设计与管理 杨长汉 著杨长汉,笔名杨老金。师从著名金融证券学者贺强教授,中央财经大学 MBA 教育中心教师、金融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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