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成本费用会计核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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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八十一团林业成本费用会计核算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团林业成本费用会计核算工作,加强林业成本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各方管理责任,提高林业生产效率,现结合我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林业成本是指对公益林成本费用进行的会计核算。第三条 公益林建设、保护、管理的生产,应遵循科学统一规划、计划实施、严格管理、权责一致、分级负责的原则。第四条 各部门和各基层单位要把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和林木生产纳入本单位和本部门重要的工作来抓。第二章 林业成本会计核算管理机构及其人员职责第五条 团林业管理站和团计财科共同负责制定林业成本核算管理办法,并制定林业成本核算百分考核标准。此项

2、工作考核将纳入年终考核当中。2第六条 团林业管理站要与连队签订管护协议,落实管护责任人,明确管护责任,连队对公益林成本费用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第七条 团林业管理站有权按照工作安排和各项费用标准对连队林业成本费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八条 团计财科和林业管理站合署办公,对各单位上报的原始单据及其合理性、真实性、及时性进项审核。第九条 林业管理站的工作职责(1( 负责当年林业成本费用计划的预算编制工作。(2( 负责制定具体工作的要求和费用标准。(3( 负责发布日常农事安排工作。(4( 负责连队林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5( 负责连队所发生林业费用成本的审核和签字认可工作。第十条 连

3、队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1( 按照林业成本会计核算要求和农事安排做好各项工作。(2( 及时收集费用成本相关原始单据。3(3( 连队领导、报账员、护林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保证资料的完整、真实、可靠、及时。第十一条 计财科的工作职责(1)负责搜集与林业的工作计划和成本费用计划、分阶段农事安排、阶段性工作总结等与成本费用核算管理相关的资料。(2)根据本团实际情况制定专门适用于林业成本费用管理的会计核算办法。(3)对连队上报的林业成本费用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账务处理。第三章 林业成本费用会计核算工作操作办法第十二条 原先各单位先行归集林业成本费用,年底由计财科一次性核销。现改为连队当月及时上报资料、林业管

4、理站审核把关、计财科核拨费用的办法,原则上各单位不再对林业成本费用进行挂账核算。当年费用必须按期进入到当月成本费用当中,跨年费用应财务无法列支,将由本单位自行支付。第十三条 林业成本费用核算的基本数据内容4(1)基本数据资料的搜集连队林业面积(以表格的形式落实到每块林带并区分种植年限)、护林人员基本情况、往年林业成本费用情况等资料。(2)林业成本费用核算具体对象苗木费、人工费(护林员人员工资、专项工作的雇工费)、义务工(只做工日数据统计)、水费、电费、打药机力费、农药、肥料、灌溉材料、拉运灌溉设备运输费及其他零星工时费。第十四条 苗木费的确认原则和办法外购苗木按照与团外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实际收到

5、的树苗棵树、连队实际栽植的棵树等资料确认苗木费。连队按照计划领用树苗,连队领用苗木时要给林业管理站出示收条,多余棵树必须及时退回,实际栽植棵树与领用棵树的差额进入到连队制造费用。连队的实际栽植的苗木费用不再对各单位进行转账,直接由计财科根据合同直接对外付款和进行生产性生物资产核算。5林业管理站苗木采购计划合理,对各单位多余树苗要及时回收和调剂, 不要出现浪费苗木的现象。本团自行繁育的苗木,林业管理站要将其作为原材料进行核算。按照合同支付给职工兑现款时,要进行原材料-苗木的核算,在发出时,凭对方单位出具的收条进行出库管理。期末对苗木进行盘点。缺失棵树由管护人员负责赔偿。对于职工领用苗木用于新植苗

6、木的种条时,不能无偿取得,最少不得低于团场给职工支付的结算价。第十五条 人工费的确认原则和办法护林员的工资根据面积和新旧林带程度进行确定,对其工作要进行阶段性逐项考核,年终根据考核分进行工资发放。如需临时雇工,须有林业管理站向团领导提交临时用工申请报告,审批完毕后方可安排雇工,计财科方可予以结算。对春季或秋季植树所花费的义务工各单位要及时进行统计,及时上报,以便团场林业档案整理工作的需要。6第十六条 水费、电费的确认原则和办法能将水费与电费分开结算的必须进行分开,并提出相关计算的原始依据和票据。水、电费的计算必须严格把关,不得将生产用水和连队公共用水和职工用水的费用计入其中。电费应当与农五师供

7、电所协调取得正式发票,凭发票进行核算和进行电费结算。水费电费的标准严格按照林业管理站制定的标准执行,无正常原因超出部分由连队制造费用列支。第十七条 打药机力费的确认原则和办法全团性的打药机力费必须在年初应有计划,打药时按标准执行。各单位要对打药面积、时间、车次、用药量等基本情况给以了解,并在打药记录单上签字确认后,林业管理站符合后,财务方可进行结算。第十八条 农药、肥料、灌溉材料的确认原则和办法上述几种生产物资必须按照计划从物资供应站领用,超计划和自行外购物资的连队自行结算。7物资供应站超标发放物资,其生产资料费用由发放保管自行承担。第十九条 其他零星物资的确认原则和办法连队其他零星开支必须按

8、照先审批后开支的原则办理。第二十条 林业成本费用审核程序连队相关人员平时要按照费用发生的时间及时搜集相关资料,每月 20-24 日将所有资料汇总到报账员处。报账员将资料收集整理时,对于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正确性、及时性和连队领导签批手续等情况给以初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完善。外来雇工和外购生产资料等必须取得税务发票,否则不予结算。各单位于每月 25-28 日到林业管理站进行正式审核,林业管理站对于能入账的数据进行确认,并签字认可。计财科在林业管理站的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复审。复审后,办理相关款项的结算工作和账务处理工作。 第四章 销售树木资金管理第二十一条 对于团里用于城镇设施建设和林木更新改造需砍伐树木的,必须要签订砍伐协议,团财务根据砍伐协8议及时办理树木销售的缴纳工作。林业管理站的人员不得收取树木销售款项。押金退付工作必须由经办人员进行签字后,计财科方可办理退付砍伐树木押金的手续。 第五章 奖惩制度第二十二条 在林业成本费用做的好的单位给与加分,不好的给与减分处理。 第二十三条 在林业成本费用管理工作中有挤占费用、虚增费用、按期不报相关费用的现象,其费用由连队单位领导自行负责。 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发该科、林业管理工作站共同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 O 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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