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的学生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会人事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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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事财务制度颁布单位:重庆工商大学大学生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会颁布时间:二一二年二月十日重庆工商大学大学生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会重庆工商大学大学生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会人事财务制度(试行)为规范重庆工商大学大学生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自委” )人事和财务管理,提升大自委成员办事效率,推动大自委“以法制会”的机制建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办事原则,特制定此人事财务制度。本制度包含人事制度和财务制度两部分,其中,人事制度由成员招聘条例、培训管理条例、绩效管理条例、补贴管理条例和档案管理条例和轮岗条例等六个部分组成,财务制度由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报账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三个部分组成。

2、人 事 制 度为吸引优秀成员加入大自委,提升成员素质,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此制度。第一章 招聘管理办法第一条 招聘宗旨:海纳百川,推优举贤第二条 应聘条件:拥有重庆工商大学学籍的本、专科学生,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不分民族、性别、和宗教信仰,均可参与本会公招竞聘。第三条 大自委采用干部聘用制,聘书将于每届届满时发放。第四条 招聘时间原则上为一年一次。工作途中各部门若需录用干部干事,必须征求主席团意见并获得批准。第五条 大自委干部干事选拔程序:(一) 主席团选拔:1.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自荐和推荐两种形式产生,并在全校范围内公招竞聘。组织内晋升主要以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工作成绩、学习成

3、绩等综合素质为依据,报秘书长、上一届主席团讨论审核,通过大自委笔试、面试、公招答辩等程序,并通过校党委学工部、学生处批准后产生。2.竞聘条件:(1)思想积极上进、工作能力突出,乐于为广大师生服务;(2)熟悉大自委两个及以上中心工作和制度;(3)一年以上学生工作经验;(4)无挂科记录;(5)获奖学金者优先。(二) 部长(副部长)聘用:1.部长(副部长)的选拔由主席推荐或自荐,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平竞选。组织内晋升主要以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工作成绩、学习成绩等综合素质为依据,报秘书长、上一届主席团及部长、新一届主席团讨论审核,并通过校党委学工部、学生处批准后产生。2.应聘条件:(1)思想积极上进,工作

4、能力突出,乐于为广大师生服务;(2)熟悉竞聘部门及中心的工作;(3)无挂科记录;(4)应聘学风建设中心干部平均绩点在 3.0 以上或曾获得奖学金;(5)应聘公寓社区中心干部不得同时担任楼管会、党员服务站干部;(6)获奖学金者优先。(三) 干事的招聘及录用:1.干事选拔在自荐或推荐产生,通过大自委笔试、面试,经竞聘部门部长审核,报主席团批准后产生。2.应聘条件:(1)思想积极上进,工作能力突出,乐于为广大师生服务;(2)无其他学生组织任职(校园四大媒体、楼管会、社团、校艺术团、党员服务站等除外); 第二章 培训管理条例第一条 培训宗旨:提高素质,育人为先第二条 培训方式:除大自委统一举行的入职培

5、训、技能培训和素质培训外,各中心、部门可根据需要单独对本中心、部门成员进行培训。(一) 入职培训:每年 10 月,由主席团对新成员进行入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大自委理念、性质、职能、基本结构和执行力教育培训等。(二) 技能培训:每学期由主席团及专业人才对内部成员进行两次技能培训,包含基本公文写作、礼仪仪表、沟通交流等。(三) 素质培训:每学期由校党委学工部、学生处领导对全体成员进行素质拓展培训,培训内容由领导自定。第三条 培训流程(一) 由办公室对各中心部门职能、培训目标进行分析,制定培训计划,拟定人事培训方案;(二) 方案经主席团审核后定稿,由办公室同社会实践中心组织培训。第三章 绩效管理条例

6、第一条 绩效管理宗旨:树立榜样,提升效率。第二条 绩效管理内容:包含绩效管理流程、绩效考核和绩效面谈。第三条 绩效管理流程:(一) 确定绩效目标:即各中心、部门于每年初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包含日常工作目标、干部(干事)培养目标、中心(部门)交流目标、干部(干事)流动率目标等,但每个目标均要细化、量化、时间化。(二) 主席团会同秘书长和指导老师分析、确定中心目标,各部门部长团会同中心主任商讨部门目标,确定最终方案。(三) 分阶段对目标进行考评和调整。(通常阶段时间为一月)(四) 年终进行目标实现评比。第四条 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包括中心、部门、干部、干事考核和评优等构成。(一) 中心考核和

7、评优:每月大自委办公室根据各中心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对其进行考评,中心每月考评满分为 100 分,基本分为 80 分,一学期内,月平均分得分最高者为“学期优秀中心”,两学期平均得分最高的中心为“年度优秀中心”,考核细则如下:1.大自委会议或活动出席:中心成员每缺席 2%,扣 3 分;每迟到、早退 2%扣 2 分,每请假 2%扣 1 分;每次会议或活动均无人缺席加 5 分。若扣分超过 10 分,取消评优资格。2.中心计划、总结、月结,中心缺交一次,扣 5 分;迟交且质量较差扣 3 分;按时上交但质量较差扣 2 分;质量较好但迟交扣 2 分;每次均按时且高质量上交加 5 分。若扣分超过 10 分,取

8、消评优资格。3.干部培养:每学期期初进行笔试考核,每 5%考核不过,扣 10 分;全部及格加 10 分。若扣分超过 10 分,取消评优资格。4.学习成绩:中心有获奖学金者,加 3 分/人。5.活动举办:承接一次校级以上活动,质量得到秘书长及主席团统一认可加 10 分;质量欠佳,主席团部分成员提出异议,加 5 分;主席团均认为(承接活动中心主席除外)活动存在问题,但有可取之处,加 3 分。6.意见建议:为大自委发展提出可行的建议,得到主席团认可并实施,加 5 分。7.评优步骤:(1)由大自委办公室根据该中心各部门考核数据进行评估并且上报主席团,主席团根据考核数据提取前三名为候选中心;(2)候选中

9、心填写申请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申报材料;(3)主席团、学生处相关领导审核;(4)公示并授予奖状以及奖金 200 元。(二) 部门考核和评优:每月各中心职能部门根据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对部门进行考评,部门考评满分为 100 分,基本分为 80 分,月总分得分最高者为“优秀部门”,考核细则如下:1.大自委会议或活动出席:部门成员每缺席 3%,扣 3 分;每迟到、早退满 3%扣 2 分,每请假 3%扣 1 分;每次活动均无人缺席加 5 分。若部门扣分超过 10 分,取消部门评优资格。2.中心计划、总结、月结,部门缺交一次,扣 3 分/部;迟交且质量较差扣 2 分/部;按时上交但质量较差扣 1 分/部

10、;质量较好但迟交扣 1 分/部;每次均按时且高质量上交加5 分。若扣分超过 10 分,取消评优资格。3.干部培养:每学期期初进行笔试考核,其中每 10%考核不过,扣 10 分;全部及格加10 分。若扣分超过 10 分,取消评优资格。4.学习成绩:中心有获奖学金者,加 3 分/人。5.活动举办:承接一次中心以上活动,质量得到主席团统一认可加 10 分;质量欠佳,主席团部分成员提出异议,加 5 分;主席团均认为(承接活动中心主席除外)活动存在问题,但有可取之处,加 3 分。6.意见建议:为大自委发展提出可行的建议,得到主席团认可并实施,加 5 分。7.评优步骤:(1)由大自委办公室根据该部门考核数

11、据对其进行评选;(2)月平均分最高者填写申请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申报材料;(3)主席团、学生处相关领导审核;(4)公示并授予奖状。(三)干部考核及评优:每月办公室根据干部工作情况对其进行考核,干部考核满分为 100 分,基本分 80 分,各中心考评得分前 20%的成员为“优秀干部”,月“优秀中心”增加一个“优秀干部”名额。考核细则如下:1.大自委会议或活动出席:干部每缺席一次,扣 3 分/人;迟到、早退扣 2 分/人,请假扣 1 分/人。若部门扣分超过 10 分,取消干部评优资格。2.中心计划、总结、月结,干部缺交一次,扣 3 分/次;迟交且质量较差扣 2 分/次;按时上交但质量较差扣 1

12、分/次;质量较好但迟交扣 1 分/次;每次均按时且高质量上交加5 分。若扣分超过 10 分,取消评优资格。3.干部培养:每学期期初进行笔试考核,考核不过,扣 10 分/人;全部及格加 10 分。若扣分超过 10 分,取消评优资格。4.学习成绩:有获奖学金者,加 3 分/人。5.意见建议:为大自委发展提出可行的建议,得到主席团认可并实施,加 5 分。6.评选步骤:(1)中心主任提名并由大自委办公室根据该干部考核数据提选出前 30%候选人;(2)候选人填写申请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申报材料;(3)主席团、学生处相关领导审核并确定 20%的优秀干部;(4)公示并授予奖状。(四)干事考核及评优:每月各

13、中心职能部门根据干事工作情况对其进行考核,干事考核满分为 100 分,基本分 80 分,各中心考评得分前 25%的成员为“优秀干事”。月“优秀部门”增加一个“优秀干事”名额。考核细则如下:1.大自委相关会议或活动出席:干事缺席一次,扣 3 分/人;迟到、早退扣 2 分/人,请假扣 1 分/人。若干事扣分超过 10 分,取消干事评优资格。2.部门计划、总结、月结,干事缺交一次,扣 3 分/次;迟交且质量较差扣 2 分/次;按时上交但质量较差扣 1 分/次;质量较好但迟交扣 1 分/次;每次均按时且高质量上交加5 分。若扣分超过 10 分,取消评优资格。3.学习成绩:有获奖学金者,加 3 分/人。

14、4.意见建议:为大自委发展提出可行的建议,得到主席团或部长认可并实施,加 5 分。5.评选步骤:(1)部长提名并由各中心职能部门根据该干部考核数据提选出前 30%候选人;(2)候选人填写申请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申报材料;(3)主席团审核并确定 25%的优秀干部;(4)公示并授予奖状。第四章 补贴管理条例第一条:管理原则:公平公正,多劳多得。第二条:补贴对象:大自委副部级以上干部。第三条:管理方式:团体考评与个人考评双向考评方式,按档次给与补助,即先对各中心进行考核排序,进而分配补贴等级名额。(一) 排名第一位的中心,30%人员可被评为一档,60%的人员可别评为二档,10%的成员可评为三档。(

15、二) 排名第二位到第四位的中心,10%人员可被评为一档,60%的人员被评为二档,30%的人员被评为三档。(三) 排名第五、六位的中心,60%的人员可被评为二档,20%的人员可被评为三档,20%的成员可被评为四档。(四) 主席团由秘书长评出 1 名一档、5 名二档、1 名三档,特殊情况可对主席团成员进行降挡处理。第四条 档次划分:档次职位一档 二档 三档 四档主 席 150 元 140 元 120 元 100 元副主席 130 元 120 元 100 元 80 元部 长 80 元 70 元 60 元 50 元副部长 60 元 50 元 40 元 30 元第五条 权重管理(一) 工作权重:对于工作

16、计划、工作总结等常规性工作,延迟完成则扣除 10%的权重,未完成则扣除 20%的权重;对于临时性工作,主席团视其完成情况增减权重。(二) 例会、活动权重:参与例会、活动时请假在视情况在原有档次之上扣除权重5%;迟到、早退在原有档次上扣除 10%;缺勤在原有档次上扣除 20%。(三) 意见建议:对大自委的发展提出可行性意见或建议并被采纳的,增加 5%的权重。(四) 增加的权重不超过 50%,减少的权重不低于副部长四档即 30 元。第五章 档案管理条例第一条 管理原则:尊重事实,保留历史。第二条 管理范围:(一) 各中心每月和每学期计划、总结; (二) 各中心举办活动的计划、总结及有关资料; (三) 大自委干部、干事人事档案; (四) 大自委成员考勤,评优档案;(五) 历史性资料(制度、章程等); (六) 其他有关资料(通联表、会议记录等)。第三条 管理方式:(一) 学期初始,各中心人员确定以后,一周内向办公室提交一份中心全体人员名单,由办公室存档管理。以后如有人事变动,及时做变更调整。(二) 各中心每个月和每学期始末各做一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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