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上传人:xzh****18 文档编号:34201765 上传时间:2018-02-21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4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讨论稿)发布时间: 2010-5-12阅读次数 :111外聘教师是学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明确外聘教师职责,维护外聘教师合法权益,切实发挥和调动外聘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建立一支高水平的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指的外聘教师是我校聘请的承担理论教学和实习指导的教师。一、聘任原则根据教学需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考虑外聘教师: 1新设学科专业,个别课程缺乏师资;2虽非新设学科专业,但因师资紧张,经过调整仍无法解决;3、本系部教师课时量过多(以教务处统计为准)。二、外聘教师的条件1、热爱教

2、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2、学历学位与专业技术职务符合下列相关条件:理论教学外聘教师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学士及其以上学位;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于特殊专业或者紧缺人才在读研究生也可);相同条件下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外聘人员优先考虑。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要求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学士及其以上学位,对于特殊专业或者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标准(但不得低于高中);具有相关行业的技能证书,达到高级工人以上水平;在企业或机关部门工作 5 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实习指导经验。3、年龄一般在 55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4、具有所承担课程的专业教育背景、专

3、业水平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三、聘用程序外聘教师采取教务处教学系部共同聘请,人事处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的流程办理。具体程序如下:1、各系部根据教务处制定的教学安排情况,在学期的最后一个月确定下学期拟外聘教师承担的课程并报教务处和人事处审查备案。2、各系部负责对符合承担学院外聘教师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应聘教师,以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初选。同时负责对拟聘教师资格和条件进行初审,对应聘者的基本资料进行审核并存档。基本资料包括:(1)外聘教师登记表。(2)学历学位证书(在读学生需要提供在读学校的学生证)。(3)职称证书。(4)各类资格、技能证书。(5)身份证。以上证件由各系部验证原件,保存其复印件三份,

4、一份系部留存,一份报教务处备案,一份报人事处存档。3、人事处对外聘教师任职条件和任格职资审核后,确定拟录用外聘教师名单并上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4、外聘教师前两周的讲课属试用期,各教学系部及教务处应及时了解外聘教师讲课信息。教学效果良好者,正式聘用;教学效果差者,各系部应及时停止试用,另聘他人。5、教务处根据拟外聘教师试用期表现情况确定学院外聘教师名单并报人事处备案。人事处统一组织外聘教师填报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一式四份,同时建立业务档案,教学系部与本部门外聘教师签订外聘教师协议书,并向外聘教师解释学院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应的奖惩规定,保证正常教学。四、聘用时间按学期聘用,时间一般为

5、每学期开学后到放假前。第一学期:9 月 1 日至次年 1 月 15 日;第二学期:2 月 1 日至 7 月 15 日。如有特殊情况,聘用时间双方可协商解决。(注:聘用的起止时间以学院每学期的开学时间和放假时间为准,上述时间只作参考)五、外聘教师管理 对于外聘教师按协议管理,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由各系部和教务处负责承担,教学课程列入全院的课程总安排,日常考勤和行政管理由各系部和人事处负责。1、拟外聘人员经学院人事处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并与相关系部签订外聘教师协议书后方可上班;未经审批,任何用人单位不得自行聘用。2、各系部按学院统一要求建立本系部外聘教师档案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原职称

6、、原职务、原工作单位、地址、可任课程等内容,连续在我院任教者,还要有每学期的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评分数。人事处负责汇总各系部教师档案,建立全院外聘教师档案库。3、教学系部应注重建立相对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对连续被聘任为我院外聘教师,且教学效果优良者,系部可在教务处备案,聘为长期客座教师。对教学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外聘教师各教学系部可报请教务处特聘为我院客座讲师或客座教授。4、教学系部每学期应召开外聘教师的座谈会,了解外聘教师的教学情况,通报学校教学信息,总结教学工作,教务处每学期召开一次外聘教师工作会议,邀请优秀的外聘教师参加。5、各系部具体负责对外聘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和其它系部与本系

7、部外聘教师之间的协调工作。6、外聘教师教学情况按我院教学质量综合考评标准评价。(教学质量综合考评的分值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7、对学生评教意见强烈、教学效果差,严重违纪的外聘教师,由教务处和各系部协商后解除聘任,并做好善后工作。8、每学期结束时各系部根据外聘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填写外聘教师教学综合评价表 2 份(其中一份送教务处存档)。 9、聘用人员应在聘用期满前十天,到学校办公室领取校院通知表,凭办公室出具的离校通知表到校内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后,由人事处通知财务室给予发放当月工资。10、外聘教师的考核、续聘及解聘。六、外聘教师的职责以及教学质量等级考核办法由教务处和教学系部制定

8、。七、外聘教师的酬金和发放方法课时酬金标准外聘教师的课时费根据所聘人员的职称、学历等条件确定不同的酬金标准,在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的基础上,由学院按实际授课课时数计算并发放课时酬金。具体标准参见下表:理论课外聘教师课时单价标准(单位:元/课时,在读硕士按助教计算,在读博士按讲师计算)职称 学历职称学历课时费 助教 讲师 副教授 教授 本科 硕士 博士基础理论课 30 40 50 60 40 50 60专业理论课 40 50 60 70 50 60 70注:对于表中未提及的情形,按照外聘教师的情况参照同等条件人员标准。特殊情况,由系部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相关标准执行。实习指导外聘教师课时单价标准(单位:元/课时)工作年限技能等级 5-10 年 11-20 年 21-30 年 30 年以上高级工 20 30 40 50技师 25 35 45 55高级技师 30 40 50 60教务处按照在编教师的工作量发放区间统计出外聘教师的四周课时量,课时统计时,根据授课班级人数按学校规定的比例系数计算课时。由人事处按上述标准计算外聘教师的上课酬金,上报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由财务处负责发放。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由人事处负责讨论修订, 并制订正式办法于 2009 年 9 月开始执行。 二 OO 九年六月十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