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制图图例

上传人:mg****85 文档编号:34008526 上传时间:2018-02-19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城市规划制图图例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城市规划制图图例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城市规划制图图例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城市规划制图图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市规划制图图例(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附件一:城市规划制图图例(试行) 技术说明一、图例的适用范围与作用第 1 条. 该图例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中心城区用地布局现状图、规划图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布局现状图、规划图,该图例可作为规划总图 CAD 图例绘制的统一技术标准。二、图例的分类依据第 2 条. 该图例的建设用地分类依据为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 。三、图例的分类范围与精度第 3 条. 该图例分类范围涵盖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规定中的“H”类的全部用地类别(“H1H9” )和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规定中的全部用地类别。第 4 条. 该图例分类深度涵盖城乡用地分类和代码类和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

2、码规定中的大、中、小全部类别。四、图例的绘制原则第 5 条. 颜色选择以 AutoCAD 颜色索引为基础。第 6 条. 图例中相同大类的图例颜色应尽量处于同一色系。第 7 条. 当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与旧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涉及的用地性质相同或相近时,应尽量沿袭旧版图例绘制的习惯。第 8 条. 图例中大类以“颜色”作为用地性质的表达形式;中类和小类出两种版本:一种版本是中类以“颜色”为主,其中部分以“颜色+符号”作为用地性质的表达形式;小类以“颜色” 、 “颜色+符号”或“颜色+用地代码 ”作为用地性质的表达形式(注

3、:“颜色+符号”的小类用地性质亦可用“颜色+用地代码”代替) ;另一种版本是中类以“颜色”为主,其中部分以“颜色+文字符号”作为用地性质的表达形式;小类以“颜色” 、 “颜色+文字符号”或“颜色+用地代码”作为用地性质的表达形式(注:“颜色+文字符号”的小类用地性质亦可用“颜色+ 用地代码”代替) 。第 9 条. 当总图中某一类用地仅划分到“大类”时,应使用“城市建设用地(大类)制图图例” ,且该类用地的“大类”与“中小类”不得同时出现。附件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在宣贯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有关新、老标准在具体规划中的衔接意见与建议一、城市总体规划

4、为保证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建议在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以下简称“新标准”)上按照不同工作阶段,区别对待:1、总体规划已经批复实施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向前追溯执行的原则,不必按照新标准重新修订已经批准的总体规划。2、总体规划正处于修编过程中的,在不影响整体工作进度的基础上,建议有选择地执行新标准的核心内容,对已经完成的纲要或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避免给后续实施带来问题。而对新标准中主要涉及统计、分类和图例表达等的规定,由于执行中需要对规划的所有现状和规划数据、图纸表达重新进行技术处理,执行困难且对当前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进度存在重大

5、影响的,可以不完全按照新标准全部调整。3、对于 2012 年以后启动的总体规划修改和新编的,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二、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不同于城市总体规划,在编制组织、审批程序、编制内容、编制周期等方面,在执行新标准方面都相对简单,且其中仅涉及用地分类的调整,不涉及到规划建设用地指标问题。因此,对于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主要是两种情况:1、对于已经批准的,不必为执行新标准而将已批控规重新修编。在实际工作中,可结合实施评估、动态维护和修改完善工作,逐步按新标准优化调整控规方案。2、对于编制过程中和新编的,建议全部按照新标准执行。从控规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的特点上看,这样处理一方面不会对工作造成重大冲击,另一方面又通过执行新标准保证后续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协调一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