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农发行与工行开展网银业务合作以来

上传人:wt****50 文档编号:34006310 上传时间:2018-02-19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5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自农发行与工行开展网银业务合作以来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自农发行与工行开展网银业务合作以来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自农发行与工行开展网银业务合作以来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自农发行与工行开展网银业务合作以来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自农发行与工行开展网银业务合作以来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自农发行与工行开展网银业务合作以来》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农发行与工行开展网银业务合作以来(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自农发行与工行开展网银业务合作以来,网银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网银开户企业不断增加,交易笔数与交易金额大幅上升。在网银业务迅速发展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为了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发挥网银平台作用,更好、更多地服务于金融客户,笔者以襄阳市农发行网银业务为例,对网银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分析。一、2010 年全市网银业务开展情况2010 年,襄阳市 8 家分支行(部)已开立存款账户的贷款企业共有 197 个,其中:开办工行网银业务的企业 67个,开立工行网银结算账户数为 151 户。当年从农发行账户累计划入开户企业网银账户资金量为 221243.6 万元,当年从网银账户划

2、回至开户企业在农发行账户资金量为106070.64 万元。全行网银业务呈现以下特点:1、开办网银业务的企业数量较少。截止 2010 年底,全行开办网银业务的企业仅 67 个,占全市开户企业的比例为 34%。且大多数开办网银业务的企业为政策性及准政策性贷款企业,商业性贷款企业开办网银业务的数量较少。2、网银业务行际间极不平衡,且相对较为集中。全市8 家支行(部)均开办了网银业务,但行际间开展网银业务交易量相差较大。如有的行仅有 2 家企业开办了网银业务,且当年交易量仅为 193 万元,占总交易量的比例仅为0.06%,而有的行开办网银业务的企业有 25 家,当年交易额达到了 125975 万元,占

3、总交易量的比例为 38.49%。进一步分析还可以看出,全行网银交易量主要集中在襄阳、枣阳两个行,这两个行的资金交易额达 228645.63 万元,占全市交易额的比例为 69.85%,交易量将近全行的七成。3、划出资金量远大于划回资金量。当年从农发行账户累计划入开户企业网银账户资金量为 221243.6 万元,从网银账户划回至开户企业在农发行账户资金量为 106070.64万元。从农发行账户划出资金交易量远大于划回农发行账户资金交易量,是其交易量的两倍多。表明全行农发行网银交易主要用于资金的支付,而不是资金的回流。二、开办网银业务的利弊分析(一)开办网银业务的优点分析1、丰富了结算手段。农发行在

4、结算方式与结算工具上与商业银行有较大差距,不具有可比性。农发行现有结算方式,已无法满足开户企业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结算方式的需求。致使一些企业将大量资金转至其在商业银行开设的存款账户中,而不回笼至农发行存款账户中,无形中增加了农发行对企业资金的监管难度。开办网银业务后,增加了企业可选择的结算方式,企业可以利用网银随时进行资金支付,且不受交易时间、交易金额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对结算方式的需求。2、降低了农发行现金交易量。收购旺季时,农发行政策性贷款企业及准政策性贷款企业大量需要现金进行支付,而目前全市大部分支行已不再办理现金业务,因此无法满足企业收购旺季时需要大量现金的需求。开办网银业务后

5、,农发行可以利用网银业务将资金转至工行网银账户,企业可以通过网银账户支取现金用于支付,这样即降低了农发行现金交易量,而且还减少了农发行现金代理费用支出。如某行开办网银业务以来,现金代理费及寄库费由年均 12万元下降至目前的 4 万元左右,费用开出大幅下降。3、增加了结算业务收入。企业从农发行存款账户支取现金以及办理同城转账业务,农发行不能从中收取任何费用。而开办网银业务后,不论企业是通过网银账户支取现金,还是进行转账,农发行均可以从中收取跨行转账结算手续费,网银转出资金交易额越大,农发行增加的结算手续费收入也就越多。4、减少了农发行会计操作业务量。开办银网业务后,农发行只需要办理将资金转至网银

6、账户一项操作即可,企业通过网银将资金支付给交易对象的各项操作,就不需要通过农发行会计部门进行操作,无形中就减少了农发行会计人员的工作量,适当降低了会计人员的操作风险。5、减轻了企业的交易成本。由于农发行县以下没有基层营业网点,许多企业到农发行办理业务往往要走很长时间的路途,特点是一些不在县城的公司办理业务非常不方面,在收购旺季时天天要派专人跑农发行办业务,以致企业常常有抱怨情绪。开办网银业务后,企业的许多交易在家就能及时办理,这样不仅节省了路途的往返过程,而且还节约了许多诸如汽车、人员等方面的费用支出。(二)开办网银业务的弊端1、企业信息存在外泄风险。与工商银行开展网银合作,农发行客户的一些重

7、要交易信息就与工商银行共享,工商银行就可以利用这些信息开展对企业以及交易对手的公关力度,逐步渗透农发行的贷款企业,甚至存在挖走农发行客户资源的风险。目前,农行、建行等多家商业银行都在积极寻求与农发行开展网银合作,没有巨大利益诱惑的驱使是不可能引来众多抢夺者的,这一现象正映射了开办网银合作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利益。2、增加了企业结算成本。农发行贷款客户使用网银业务,往往需要进行两步操作:一步是将企业在农发行账户中的资金转至企业在工行开立的网银账户中;另一步是将资金从企业在工行网银账户中转至交易对手。这样两步操作企业均要向银行支付结算手续费,比从农发行账户中直接支付要多支付一些费用,在某种程度上,增加

8、了企业的结算成本。3、结算资金常有滞留。企业将资金通过网银汇回时,当天回到网银账户后并不能立即转至农发行账户中,而是需要在工行网银账户上滞留一天。企业通过网银支付时,也可能存在当天不能全部支付的现象,部分未支付的资金也将在工行网银账户中滞留一至两天时间。不论是网银资金的汇回,还是网银资金的支付,都存在资金在工行网银账户中滞留的现象。4、增加了信贷员审核的工作量。通过网银进行资金支付时,也需要信贷员进行多次审核:首先要对企业申报的支付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的结果将企业需要的资金转至工行网银账户;其次是企业通过网银账户进行资金支付时,要适时跟踪监测查询企业资金支付情况,最后是整个支付交易结束后,信

9、贷员还要对企业实际支付情况与申报支付资料是否一致进行核对。这样不仅增加了信贷员审核的工作量,还增加了信贷员对企业资金监管的难度,以及发生支付风险的可能性。三、对网银业务进一步开展的建议1、自行研发网银业务。近年来,农发行在完善结算手段上过多地注重国际结算业务的发展,而忽视了其他结算方式的开发运用,特别是在网银和信用卡业务上,没有自行去研发运用,而是与工行合作、借用工行网银开展业务。这样不仅增加了客户信息的外泄风险,而且增加了企业的结算成本,以及农发行的监管难度;同时,这种做法也不符合农发行打造现代银行的要求,不利于农发行的发展壮大。因此,建议总行积极研发网银业务以及信用卡业务,完善、丰富结算手

10、段。2、提高对使用网银的正确认识。各行要从分析网银业务的利弊着手,提高对使用网银业务的正确认识,充分认识到开展网银业务的必要性、重要性,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信贷人员及企业财会人员熟悉网银的操作过程,正确引导企业合理使用网银业务。3、加强与工行的网银业务协调。现阶段,农发行应根据网银业务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加强与工行网银的合作力度,通过积极协商与协作,要求工行在网银结算收费、现金支取调度、资金及时汇划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做好为企业使用网银的后勤服务保障;同时,还应将与工行的进一步合作作为协商的筹码,以争取取得同业存款的突破。4、合理使用网银业务。开办网银业务对农发行来说,最大的好处是减少了农发行的现金支取量,减轻了基层农发行的业务工作量,因此,基层农发行应将网银业务作为收购资金非现金结算的工具之一,在全辖范围内积极推广收购资金网银支付结算,以满足企业收购旺季的现金需求。5、加强网银资金支付监管。由于网银结算涉及多个环节,且资金从网银账户支付出去时农发行难以进行有效的监测和管理,往往成为企业可以利用的一个空子。因此,应加强对网银资金支付多个环节的监管,严格审核企业资金支付需求的真实性,严格控制好企业的资金支付额度,把好资金出口关;及时跟踪监测资金通过网银支付的全过程,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处置,严防企业借网银之名、行挪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