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舒某故意伤害重伤辩护词

上传人:mg****85 文档编号:33991245 上传时间:2018-02-1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3.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舒某故意伤害重伤辩护词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舒某故意伤害重伤辩护词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舒某故意伤害重伤辩护词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舒某故意伤害重伤辩护词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舒某故意伤害重伤辩护词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舒某故意伤害重伤辩护词》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舒某故意伤害重伤辩护词(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保定刑事辩护资深大律师:连会有律师,男,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法学教师,现为河北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河北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保定市火车站对面燕赵大酒店北门二层连会有律师办公室) ,同时具有律师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连律师既在大学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又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在国家法学学术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著二十余部篇,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有较一般律师不可比拟的优势,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了更好更扎实的条件。现为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连律师擅长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控告、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收集、调取证据、取保候

2、审、质证、辩论等业务。座右铭为:诚心做人,用心做事。电话:189 0312 8818 158 0312 9099 QQ:138480312搜狐博客:http:/ 护 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舒华兵亲属的委托,并征得被告人本人同意,指派我作为辩护人参加本次庭审。接受委托后,我们仔细查阅了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对本案有了比较详尽的了解,今天又参加了法庭调查。现本着依法辩护原则和忠于客观事实的职业态度,我们对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舒华兵犯故意伤害罪的定性及认定的主要犯罪事实不持异议,但我们认为,被告人舒华兵仍然具有法定的和酌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形,恳请法庭在合议本案时予以

3、重视和采纳:1、被告人的故意伤害系正当防卫过当的间接故意伤害,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根据庭审调查表明,受害人方的张建国与舒德平于 2010 年 5 月 3 日 19 时许因电动车避让发生纠纷,受害人方的张建国无理将舒德平老人及同行的郭某打伤。在警方到达现场后,张建国拒不服从警方的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的指挥的情况,被告人舒华兵打了张建国一掌后,张建国打电话邀约受害人吕锦等多人到现场,在警方在场的情况下,受害人吕锦等多人持砖头将被告人方的谢志平头部砸伤。被告人舒华兵等见对方人多跑到菜场躲藏,随手拿刀。后听见外面受害人吕锦等还在欧打谢志平等人,被告人舒华兵、舒立就又出来了,受害人吕锦等人见状,又持砖头

4、冲过来,欲继续砸人,舒华兵出于本能,持刀挥了一挥,欲阻止受害人吕锦的侵害,不想挥到了受害人。根据以上事实,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系正当防卫,即为了保护自己及同行的舒立免受吕锦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对不法侵害者即吕锦造成一定损害的自卫行为,但事实是造成吕锦受重伤,构成了防卫过当。即本案中被告人明知自己的挥刀行为可能发生伤害吕锦的行为,但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符合间接故意的特征。所以我们认为被告人的故意伤害为间接故意伤害,系正当防卫过当的间接故意伤害行为,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2、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具备主动投案特征。根据公安部

5、门的破案经过及法庭调查表明,本案发生后,分别于 5 月 3 日、5 月 6 日、5 月 13 日主动到中南派出所如实反映情况,因当时受害人的伤情还未确定,所以公安部门并未立案。2010 年 5 月 26 日被告人在接到中南派出所电话通知后,于 5 月 27 日上午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接受讯问。同时,被告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公安了解情况,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综上,被告人已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3、被告人自愿认罪,悔罪表现好,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被羁押后,在侦查、检察、审判过程中认罪态度好,能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并主动交待本案事实,口供的一致性和稳定性都较强,

6、这证明被告人愿意配合司法机关查清事实,对自己的行为有明显的悔罪表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使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可予以从轻处罚。4、受害人对本案的发生有着重大过错,请法庭在量刑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本案系由受害人方挑起、并制造事端。在本案中,是受害人吕锦、张建国等人首先采取极端手段使事态急速升级。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的证据以及庭审表明,受害人方的张建国肆意伤人的行为及吕锦在警方在场的情况下,两次将谢志平打得头破血流,并且欲进一步用砖头砸伤被告人舒华兵,受害人方的这一公开挑衅行为深深激怒了被告人,而使本案从一

7、般的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因此,不能否认受害人方的行为是引发本案的直接原因,更不能把受害人的行为仅仅看作一般过错行为。法庭在评判本案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时,应充分考虑这一特殊因素,尽可能对被告人作出客观公正的处罚。5、受害人吕锦的伤情虽鉴定为重伤,但实际损伤不大,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受害人吕锦主要伤情为胸壁刺伤,即腹部开放性损伤,经行剖腹探查术探查其肝、脾、胃壁、指肠、结肠、回肠等未见异常,鉴定机构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七十二条:“腹部损伤致使腹腔积血,须手术治疗” ,评定吕锦损伤构成重伤。而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第二十九条:“躯干部穿透创未伤及内脏器官或者重要血管、神经的 ”的规定,其

8、实受害人吕锦的伤情亦符合轻伤的标准。所以我们认为受害人构成重伤,虽被告人未提出异议,但结合案件,其实受害人的实际损伤不大,并没有达到刑法规定的重伤要求,即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所以恳请法院结合案件情况,结合受害人的伤情,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理。6、被告人舒华兵犯罪的主观恶性不大,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此次犯罪属于无预谋犯罪,是临时起意,相对预谋犯罪、蓄意报复他人的犯罪而言,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有区别的。从主观方面看,被告人舒华兵没有故意伤害受害人的预谋,只是在被告人这方多人被打伤且被害人吕锦的丧失理智的用砖头砸伤谢志平

9、、欲继续行凶的情况下,才一时冲动对受害人造成伤害,其后果是出乎被告人想象的,其犯罪的主观恶性不大。请求合议庭考虑到被告人没能理智地控制自己,进而导致本案发生确属突然性犯罪这一具体情况而对其从轻处罚。7、被告人在案发后,为使受害人减少痛苦,积极委托家人与受害人联系,并尽最大努力对受害人吕锦进行了全面赔偿。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在受害人有过错的情况下,侵权人即本案被告人舒华兵只在过错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而被告人的超额赔偿行为充分体现了其悔罪态度,同时,也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并书面要求司法机关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因此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已降到最低,请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8、被告人此前从未受过任何

10、处罚,一贯表现良好,此次犯罪属于初犯,偶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我们认为被告人舒华兵已经为自己的犯罪行为遭受了应有的严厉的惩罚,在看守所度过了近半年,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罪行,并充分表示悔意。我们恳请合议庭对被告人舒华兵减轻处罚,对其适用缓刑没有社会危害性。辩护人建议法庭对被告人舒华兵适用缓刑。以上辩护意见,请法庭充分采纳!谢谢审判长、审判员!此致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小勇2010 年 11 月 15 日本文由肖小勇律师供稿。转自:中律网敬爱的党组织:经过一段时期的初级党校学习,我的心境自然澎湃而又亢奋。其实,无论是谁,这种难得的熏陶刚过,思想上和认识上都会大有一

11、吐为快的强烈之欲望。这对深刻理解中国*始终是一个最先进的党、最伟大的党,始终是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 楷模,也始终是勤奋学习、善于思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等等,以及正确选择一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首先,通过学习,我对我们的党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中国*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有它的阶级性,人民性,先进性。中国工人阶级是中国*的阶级基础,工人阶级政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决定了党的先进性。而工人阶级之所以具有先进性是因为它代表了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

12、系,具有高度组织性、纪律性,赋予革命的坚定性、彻底性。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信息技术等越来越发达,因此工人阶级政党的先进性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具有新的内涵、新的标准和新的特征,做到与时俱进。党的先进性还体现在将“三个代表” 写入了新的党章。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党的先进性作了富有时代特征的界定,具体地、明确地揭示出党的先进性的实质和内涵,深化了我们对党的先进性的认识和理解。其次,通过学习我进一步端正了自己的入党动机。入党动机是指一个人要求入党的内在原因和真实目的,是推动人们争取入党的一种精神力量。真正正确的入党动机应该是能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为了最终实现*

13、而奋斗终生。我要在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地实践,不断地确立正确的入党动机。一个人在组织上的入党一生只有一次,而思想上的入党是一生一世的,所以,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必须坚定信念,用理论知识来武装自己,不断地深化自己的行动。再次,我懂得了入党的过程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是一个充满考验的过程,不是你随便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要时时刻刻用党员的标准来规范自己。听了几位优秀学生党员的入党经历,学到了我们不仅要在组织上积极要求入党。把党和人民放在第一位,用自己的行动来展现一位入党积极分子的作风,时时刻刻,用党的标准提醒自己,什么要积极主动的去做,什么要积极同违背党标准的做斗争。入党的过程,便是不断完善自己的

14、过程,便是升华自己的过程。当然,我也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学习,我深刻地体会到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体现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融为一体的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荣辱观是由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所决定的。不同的荣辱观,是不同的世界、人生观、价值观的反映。荣辱观渗透在整个社会的生活之中,不仅影响着社会的风气,体现着社会的价值导向,标志着社会的文明程度,而且对社会的经济发展由巨大的反作用。通过这次的学习, 我不仅加深了对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也更加明确了入党动机,优秀党员决不是套在自己头上用于炫耀的光环,而是我们应该努力学习,不断进取所应该达到的目标,组织上的入党一生一次,思想上的入党一生一世。在学习当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中国*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恰恰印证了这一点。看着那些面对党旗宣誓的*员,我感动了,我感到了作为*员的骄傲,也更加坚定自己的人生信念:我也一定要成为一名*员。我要时刻谨记党的教诲,时刻以党员的行为准则来约束自己, 在以后的生活、工作中,自觉的加强自己,争取得到更大的提高。汇报人:*2012 年 3 月 31 日【1】 【2】 该文章转载自无忧考网:http:/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